護下,促使商業的繁榮,商人群體也不斷的壯大。
後世想知道大唐商人的具體數量已經不可考了,但是根據李曜最近的調查,僅長安城的東西二市,在過去承平時期就有工商店鋪8萬餘家,工商業人口在30萬人以上,當然最近這些年凋敝了許多。這些商人不僅僅只是在長安、洛陽、汴州等區域性範圍內經商,而是遍及全國各地,在絲綢之路上就有不少胡商。
大唐時期的中國的商業發達,儘管政府仍然奉行“重農抑商”政策,不過對商業的重視倒是空前的。大唐,絲綢之路把帝都長安和中亞、西亞、東歐等地區緊密地聯絡在了一起,聯絡它們的紐帶,就是商業貿易。從總的精況來著,絲綢之路編織了一條巨大的交通網。在這個交通體系中,有密如繁星的城市,有控制人員往來的關、卡,有提供食、宿、草料的驛站,有林立的客店和商鋪,也有大型的“市”即現在的集貿市場。因此絲綢之路給大唐帝國帶來的收益是難以想象的,唐玄宗“稅商胡以供四鎮”。這時候的貨幣主要是銅錢和絹帛,無論重量還是體積都非常的大,古代的交通條件又差,靠著駱駝、馬的交通工具運輸又非常的顯眼。因此如何避免經商時攜帶許多貨幣帶來的不便以及危險呢?這顯然是大唐社會重要的一個社會問題。
大唐是我國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時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導致了貨幣的嚴重缺乏。這是由於那些原因產生的呢?建中元年(780年),由宰相楊炎建議推行的兩稅法,實質上就是以戶稅和地稅來代替租庸調的新稅制。
兩稅法使得農民的賦稅簡化為地稅和戶稅兩種,地稅徵糧,戶稅徵錢,分夏、秋兩季繳納。採用以錢定稅、以錢完稅,擴大了貨幣流通的範圍,增加了社會對貨幣的需求。所以,兩稅法的實行是當時錢幣不足問題的直接原因之一。
實行兩稅法之後,“唐政府歲斂錢二千五十餘萬,米四百餘萬解以供外;錢九百五十餘萬,米千六百餘萬解,以供京師。”此時國家的收入中都是錢幣,必然需要大量的貨幣。同時兩稅法的實行擴大了商品流通的範圍,特別是邊緣地方的農村,為了繳稅,必須把自家生產的農產品換成錢幣,因此錢幣開始流向了邊遠地區。
大唐的佛道非常的盛行,大量的佛像禮器製作需要大量的銅,如“皇太子奉為二聖於西明寺造鐘銅一口,可一萬斤”。代宗時,“五臺山有金閣寺,鑄銅為瓦,塗金十上,照耀山谷,計錢巨億萬”。由此可見大唐的銅的消耗量是非常的大的,再加上當時的開採水平並不算高,這就勢必導致錢幣的鑄造量,從而導致錢荒。
銅荒的出現使銅的價格上漲,不少人常常銷錢為器從中牟取暴利,無疑又加劇了鑄幣數量的缺乏。在此萬不得已情況下,當時商人、諸軍、諸使富豪之家到長安進行貿易,就不用“以貨易貨”的笨重辦法,改用“貨物交換,價格計算”,“互開證券”,“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這就促使了飛錢的產生。
以上三點,是促使了櫃坊和飛錢產生的原因。簡單的說就是:首先國家重視商業,保護商業,當時的商人是非常活躍的,這促使了當時商業城市的崛起及商品經濟的發達。但是商人要經商外出購買足夠的貨物身上必須帶足夠的錢財,但是無論是銅錢還是絹帛,重量和體積都非常的大,一方面是運輸不方便,另一方面在長途跋涉的過程中引來盜賊。最後一個原因就是當時貨幣的不足也是產生飛錢和櫃坊的一個原因,而飛錢和櫃坊的產生很大程度上緩解了這個壓力。
顯而易見,商人對於自己身上有過多的錢肯定不會放心的。不妨設想一下,他們賺了錢之後放在親人那,但是如果到遠處經商的話也不方便,時間長了也不會放心。因此,類似以後錢莊的櫃坊就因應而生了。
櫃坊的產生和大唐的商人居住、存貨、交易邸店有關。邸店是怎麼樣的呢?“唐汴州西有板橋店,店娃三娘子者,不知和從來,寡居,年三十餘,無男女,亦無親屬,有舍數間,以鬻餐為業。遠近行旅多歸之”。
大唐法律規定,“邸店者,居物之處為邸,沽賣之處為店”。可知邸店是貨物存放和沽賣合一甚至吃食的地方,其服務物件是流動的商人。唐都長安西市是大商人竇乂的活動場所,他發現賺商人的錢比一般百姓容易,於是在西市“造店二十餘間,當其要害,日收利數千,甚獲其要。店今存焉,號竇家店”。長安東市的一平民王布,見開邸店有利可圖,也開始效法。由於商人運輸錢帛不便,看到貨物是可以存放的,很快他們也把錢幣存在某家他們可以信任的邸店裡,也是很正常的事,於是儲存並支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