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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0部分

有關。實際上中航集團與中重集團在研製經費上都有所保留,實際研製經費肯定過了合同金額。也就是說,兩見軍火企業都在虧本搞開。所以在國防部宣佈中航集團勝出之後,中重集團董事長兼執行總裁藺慕華親自出面宣稱,中重集團並不承認國防部的仲裁結果,要求全體代表大會的軍事委員會介廣”

問題是,中航集團也不是好惹的。

鬧到初,經全體代表大會軍事委員會仲裁,中航集團的設計方案確實過了中重集團的設計方案。只是因為採用了大量尖端技術,導致專案風險偏高,所以以追加撥款的方式。責成國防部與中重集團簽署一份委託開合同。

事實上,這一律裁結果對中重集團非常不利。

按照委託開合同的詳細規定,中重集團要想繼續在“空中作戰平臺專案”中與中航集團競爭。就得自籌大約7魄。也就是相當於拔所乙元的開經費。並且自行承擔全部開風險。換句話說,如果再次失敗。中重集團自籌開經費將全部虧損。

更要命的是,即便最終勝出了,中重集團也只能在批次生產中把前提投入的開經費賺回來已如此一來,國防部更加有理由採納中航打手

說簡單點,這是一份完全不公平的仲裁結果。

嚴格說來,正是這一仲裁結果改變了中重集團在地面主戰平臺專案中的地個,使其有多的把握贏得這個專案。

用社會上的傳聞來說,共和國當局希望以中重集團、中航集團與北方重工為核心,逐步形成3家規模龐大的軍火工業集團,結束軍事工業體系的混亂局面,提高共和**火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事實上,中重集團沒有吃虧。

要知道,在三家大型軍火企業中,中重集團的實力最強大。能力也最全面。

即便在空中作戰平臺專案上敗給了中航集團,也有4家中重集團名下的子公司與控股公司成為了該專案的子承包商與次級承包商。因為中航集團在地面主戰平臺專案上完全沒有言權,所以中重集團仍然是共和國陸軍的最大供貨商。按照外界預測。隨著中重集團在地面主戰平臺專案中勝出,將佔據共和國陸軍裝備市場的半壁江山,中航打手 集團的份額最多隻有三成五,另外一成五屬於北方重工。

由此可見,共和國當局說什麼都不可能把空中作戰平臺這個專案交給中重集團。本站斬地址已員改為:舊一配請登陸回讀!

站在中航集團的立場上,邀請中重集團的子公司與控股公司加盟。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在未來單兵作戰系統專案上,中重集團死咬北方重工不放,表現得非常霸道,就讓中航集團心裡有了底。要想讓中重集團接受競標結果,唯一的辦法就是讓中重集團能夠從失敗的結果中獲得好處。而不是錄奪中重集團的參與權。不管怎麼說,中航集團的主要業務領域不在陸軍。而是在空軍與天軍。當然,陸軍的一些特殊要求,也讓中航集團在競標的時候不得不利用中重集團旗下公尋的優勢技術。

換個角度看,藺慕華讓旗下公司與中航集團合作,肯定早就料到了

從當時的情況來看,藺慕華這麼做,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透過對空中作戰平臺的開工作進行干擾。以及參與部分關鍵專案的開工作。保全志在必得的地面主戰平臺,為公司創造最大利益。

原因非常簡單。在中航集團的投標書中,把空中作戰平臺當成了“主戰平臺”。

這就是開始提到的問題。陸軍能否離開陸地,完全依託空中作戰

從理論上講,完全“空中化”的條件已經成熟。從時機上看。因為空中作戰平臺專案的開時間不會低於舊年,也就是最快只能在歷年左右才能實現,而到時候共和國的經濟總量是2四隻的3到4倍,國防經費將增加2到3倍,所以陸軍能夠獲得全面實現“空中化”的經費。問題是。在幾項非常關鍵的技術上仍然存在嚴重欠缺,讓全面“空中化”變得不那麼現實。

別的不說。光是推進系統,就足以讓陸軍放棄全面“空中化”的念

雖然應用在比一萬系列垂直起降運輸機與西系列低空攻擊機上的磁感應推行系統的功率已經足夠大,只需要2臺推進系統就能舉起近旦燉的飛行器。也就能夠讓約噸左右的主戰坦克成為“飛行坦克”。但是在具體設計的時候,如何安置推進器,以及如何確保推進器的安全。能夠讓任何一名工程師抓狂。更重要的是,在開闊戰場上,在地面上活動的主戰坦克的作戰效率不見的比在空中飛行的主戰坦克低。只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