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信以為真。他們同以往的反對洋教者一樣,攻擊基督教不過是佛教或伊斯蘭教的支派流亞,教徒們為非做歹,而傳教士則挖取死人眼以煉製丹藥等等。在19 世紀60 年代時還出現了描繪教士與教徒混居群交的黃色畫冊,一度曾吸引了大量的中國讀者。其次,排教者在各省首府(尤其是舉行科舉考試時)散發揭帖呼籲百姓行動起來反對洋教。當傳教士在出租教產或修建房屋時也常常因為“破壞風水”而與當地人發生衝突。
當時教案不斷,謠言四起。當天主教慈善修女會試圖收養中國的孤兒、流浪兒時亦引起了軒然大波。當地人懷疑她們為“柺子”(當時一些中國育嬰堂中大約確有此類醜行)。在這種社會背景下,一些閒漢無賴便藉機鬧事進行打砸搶,有時甚至釀出了人命案子。在衝突中,中國信徒往往首當其衝,受害尤烈。這樣的事件兒十年來在中國各地都有發生,這實際上是由於中國的縉紳階級深感西方威脅其地位,為維護舊秩序而領導進行的自衛活動。
1870 年的天津大屠殺
1870 年發生的天津教案,深刻揭示了《 中法北京條約》 簽訂10 年以來中西之間不可調和的矛盾二英國一直希望透過簽訂條約來幫助中國實現現代化,但和平談判不能完全代替武力,在保護傳教士的權益時尤其如此。如戴德生在揚州開創了中華內地傳教會,後於1868 年8 月受到當地群眾的圍攻,阿利國最後派了四艘戰艦到南京而迫使曾國藩將揚州知府革職查辦。類似這樣的事情還有不少,中法兩國關係便因為這些教案而不斷惡化:法國在中國沒有多少商業利益,於是便藉口保護法國在華傳教士來擴大法國在華的政治影響。為達到這一目的,他們不惜動用戰艦,並與各省督撫直接進行談判。
天津的法國慈善修女會曾出錢向當地人購買撫養孤兒,於是謠言紛起,局勢漸趨緊張。1870 年6 月21 日,當地群眾湧到教堂說理,殘暴的法國領事竟向天津知縣開槍進行恫嚇,未曾擊中,但本人卻被眾人打死,接下來又有20 名外國人(多數為法國人)被群眾打死,其中包括10 名修女,事後當地群眾又焚燬了教堂二事件發生後,被激怒的英、法、美等七國政府將軍艦開到天津、煙臺一帶進行示威。
清政府派現已年老多病的曾國藩查辦此事,而曾氏則再次顯露出他的堅強個性與勇氣,如實向國人宣佈並無真憑實據表明傳教士拐賣兒童或將兒童挖眼掏心,同時也拒絕了法國漫天要價的索賠。後因法國在普法戰爭中失敗,賠款一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李鴻章繼曾國藩擔任直隸總督後亦主張避戰求和。於是天津教案越發激起了中西之間的相互憎恨與恐懼。
四、條約體制下的經濟發展
西方的經濟侵略在很大程度上是借中國商人之手實現的,因此不像先前西方軍事侵略或傳教活動那樣引起中國人的戒備。不過,中國在效仿西方發展工業化時程序緩慢,箇中原因亦是中國近代史上的一個重大課題。
治外法權與通商口岸
通商口岸的土地被英法政府永久性租用,他們每年只付一筆為數不多的租金,這就形成了所謂“租界”。19 世紀60年代,英國在廣州、廈門、鎮江、九江、漢口、天津、牛莊都建立了租界,法國則在廣州、上海、漢口及天津擁有自己的租界區,而且兩國在華的租界還不斷增加。各國領事向中國政府簽定的租借期限為99 年。憑藉領事裁判權,他們對本國人實行本國法律並且在租界逐步推行木國的稅收和警察制度。這樣,中國的主權在租界便名存實亡了。同時,英美兩國於1863 年在上海設立了“公共租界”,這裡生活著2000多名外國人,其中尤以英美人居多。租借者的代表由一經選舉的委員會組成,該委員會直屬本國領事館並享有治外法權。後來該委員會漸漸包辦了上海市的所有市政工作,諸如道路、碼頭、下水道、衛生設施、警察及娛樂設施(如跑馬場)等等:這樣,_上海雖然仍是中國的領土,但卻完全控制在外國領事的手中,實際上成了國中之國。
西方的法律,諸如公司兼併法、合同法等等,對於商業活動來說極其適用。在華的外國人只服從本國領事法庭的法令,中國人也只能到領事法庭與之對簿公堂。英國還將負責審理中英、日英案件的最高法院從香港遷到上海,是為各領事法庭的最高機關。不過,法國、西班牙、荷蘭及俄羅斯的仲裁法庭則分別設在西貢、馬尼拉、巴達維亞及海參威。這使得中方原告很難找到上訴的地方。1864 年,上海成立了混合法院(shanghai Mix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