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部分

工、商“四民”等級理論。儘管這種理論甚至在東周後期就已經很不現實,但它卻成為東亞在此之後2 以刃年中的一條重要原則。

東周列國

隨著技術和經濟的發展,有效的政治區劃單位也在不斷穩步發展起來,這一點從稍後的大興水利即可清楚地看出、:華北地區混戰的諸國中大約有10 國最稱強盛,但在此之後的幾百年間卻漸漸將領導權拱手讓給了周文化區周邊的國家。這些國家地處中原,發展空問狹小,受到更多的傳統束縛而不能進行政治、軍事和經濟技術的變法革新。如魯國和宋閏,雖然有驕人的歷史(魯是周公的封地,而宋是商王室的封地),在東周旱期曾強盛一時,但最終卻淪為周邊強國的附庸。

齊國便是一個典型的周邊強國:、它位於華北平原的東部,但其勢力範圍後來逐漸擴大到山東半島的大部分丘陵地區,到了公元前7 至6 世紀時領土已為原先的六倍,控制的地區與今天中國一省的面積大小相仿。在北方今山西境內,晉國的疆域也和齊國相坪。晉國東北部(現北京地這)一帶是燕國,所以北京又稱“燕京”或“燕都”仁,西部的秦國素來被鄰國視為“半蠻夷”國家,他們古據了周朝原先所在的渭河流域。

南方的“蠻夷之邦”楚國到公元前8 世紀時,沿長江中游擁有廣大的疆域。他們向來不奉周室正朔,其統治者一直自稱為“王”。楚地以東為吳國。後者在公元前6 世紀時控制了長江下游一帶的地區,近期考古發現證明,吳國是從西周時的“南蠻”各族發展而來的。吳國以南的沿海地區屬於越國。吳、越、楚三國境內多有大湖與可以通航的大河,因此這三國習於水戰,均為水上強國。“吳語”(今上海一帶的方言)即從吳國之“吳”而來,而毗鄰中國南疆的越南,其本義即指“越國以南”的地區。

這些邊緣國家絕大部分屬於西周統治下,但有些居民是中原人所謂的“蠻夷”。北部和西部的“蠻夷”應為遊牧部落,可能有些已經講漢語了。南方的“蠻夷”同中原人一樣從事農耕,但據說其語言古怪難懂(儘管很可能也是漢藏語系的一支),其文化亦獨具特色。東周時期這些“蠻夷”歸化了中原,其後長江流域和華南地區的少數民族除了西南一隅外,都逐漸融人了中原文化的主流。

政治革新與社會改革

周朝早期城邦是高度貴族化的社會。君主掌管祭禮,從而獲得某種宗教性的正統地位。他們的心腹戰將大都由親族內部的人充任。但是隨著技術的進步,財富的增加、貿易的發展、人口的繁衍和版圖的擴張,這種宗族式的貴族統治方式就顯得過時了。在許多諸侯國中,這種宗族統治面對一個龐大而複雜的國家都顯得力有不逮了。

先前的井田制逐漸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而新興大族透過土地或商業積累了大量財富,代替了“家天下”的舊式貴族統治方式。這種新興家族有時甚至推翻並取代了舊的統治者。韓、趙、魏“三家分晉”即為一典型例子。此事發生於公元前453 年並於公元前403 年得到周王的正式承認。這兩個日期都被視作是戰國時期的開端。

要想統治廣大的疆土並使臣民順服,就必須採取一種比舊式貴族政體更為強大有效的統治方式。其結果便產生了相對較少人治色彩的統治制度和權力的進一步集中。幾項相關改革是由齊桓公(公元前685 一公元前643 年)及其賢相管仲(《 管子》 一書據說即為管仲所撰)完成的。如按照地形將齊國人口劃分為由中央政府直轄的各級單位,建立了統一的稅收體系,重建了軍事力量,朝廷的軍隊由各級政府而非像以往那樣由各家各戶供養,另外齊國還實施了主動型的經濟政策,如力圖控制市價、規定度量衡和鼓勵發展貿易等等。一般認為,國家對鹽、鐵的壟斷專賣亦始於管仲的改革,這在後世一直是中國曆代集權政府的主要經濟來源。很難說這些改革措施中有多少是在公元前7 世紀或是由齊國產生的。某些國家專賣專案的產生可能沒有那麼早,不過歸在管仲名下的諸項重要改革在東周時期確已產生。大一統的地方行政體系及明確的賦稅徵收制度,無疑是權力集中的一個重要體現。還有一點也很重要,即此時出現了國家官吏代替以往的貴族協助國君進行統治。管仲即為其中的代表人物。此外,從魏文侯(公元前445 一公元前396 年)開始,成文法規亦逐漸代替了以往建立在既定傳統基礎上的人治方式。

軍事的發展

此時戰爭的規模和性質也發生了變化。過去交戰雙方均格守嚴格的戰爭規則,而且主張儲存亡國的王室宗親。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