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者在雲陽公司發展前景看好的情況下收場,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擔心投資人的身份由假到真、由黑變白的過渡當中出現差錯,前功盡棄,所以不得已而為之。二、詐騙的運作資金可能是挪用公款,有嚴格的使用時間,必須在預定的期限內歸位。
根據這個假設,專案組重新劃出了一個偵查範圍:一、策劃者十分熟悉安河市,有可能是安河市人或在安河附近。二、策劃者具有專業知識強、運作規模較大、週期較長、投入資金額較高,其公開身份很可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三、策劃者有可能是金融系統的人,或與銀行關係密切。
(待續)
第十一章
正如方子云所料,這回他出大名了。
正如偵查員所料,受害的農民出大亂子了。
而方子云在經歷了三查五審終於獲准離開安河市時,卻又節外生枝,跑到安河電視臺軟磨硬泡,非要複製一套報道雲陽公司騙局的錄影資料。這個舉動當然引起了專案組的關注,要求方子云做出解釋。
方子云說:“我的名字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頻頻出現在各類報刊上,對這種醜聞性的出名我無話可說,自己無能嘛。這個教訓或許一生都會影響我,而教訓本身就是一種財富。我幾乎收集了《安河日報》全部有關這個事件的報道,更希望儲存一份錄影資料。這些資料對我來說,無論從文學創作還是將來寫個人回憶錄,都有重要儲存價值。”
方子云並不在意專案組會怎麼想,苦苦在電視臺懇求了兩天,直到複製了錄影資料。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一日,方子云回到玉南。想當初,他是和劉東陽一起坐著卡車開赴安河的,車上裝滿了裝置、原料、樣品。而今回到玉南的時候,一切都沒有了,空空的提箱裡只有十幾張報紙和一盤錄影帶,這就是他的全部收穫。
回到玉南,他所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生活費的來源。幸而,報社的幾位同事和當地的一些詩友來看他,這個給一百,那個留五十,緩解了燃眉之急。接著,方子云委託朋友將宋一坤那臺價值一萬多元的音響以八千元的低價賣掉了,買了一臺電視機和一臺錄影機,餘下的錢足夠他生活一段。
從此,他閉門不出,整天一個人關在屋子裡。這時候,他已不再屬於某個角色,而完全迴歸了他自己。現在,他可以從容地在腦子裡沉澱過去所發生的一切,冷靜地反思自己,去提煉一種原本就屬於他而又被他一直忽略的東西,現在他開始意識到了這種東西的可貴,那是一個生命的支點,是最本質,最原始的東西。
窗外的世界已經是萬物復甦的初春時節,而他的心態卻是暮色殘秋。
有關雲陽公司騙局的報道,除了報道事件本身的情況之外,對於騙局產生的影響,尤其是受害農民當中引起的惡性連鎖反應,也進行了追蹤報道。其中有三個案情較為典型。
一、鄰省交界山區一所民辦小學的校長因集資的六萬元被騙,無法向學生及學生家長交待,半夜在學校後面的小樹林裡上
吊自殺了,而這位校長原本是想用掙來的兩萬元錢改善教學條件的。電視畫面從校長的工作筆記移向屍體,移向小樹上的那個繩套,畫面上的師生、家長們欲哭無淚,欲訴無聲。
二、某村一位農民四處借了十二萬元,被騙之後因無力還債整天躲在外面不敢回家,債主們一怒之下將這個農民六歲的兒子綁架了,當意識到綁架是犯法的時候,為掩蓋罪行和報復,竟殘忍地將小男孩掐死,埋掉。公安機關接到孩子失蹤的報案後,只用四天就破獲了此案,三名殺人犯落網。電視畫面裡無論是負債人的家屬還是債權人的家屬,除了痛哭還是痛哭。
三、一位縣城的青年借了五萬元債款,討債者糾集多人去青年家中搶傢俱抵債,雙方發生毆鬥,大打出手,借債人頭部被鐵器連擊數下,當場血流如注昏迷過去,經搶救無效死在縣醫院裡,兇手及參與毆鬥的人均被拘審。電視畫面裡,青年的家中被砸得一塌糊塗,遍地都是碎片雜物和血跡,女主人和孩子悲痛欲絕,場面慘不忍睹。
在報道結束時,一位女記者沉痛而悲憤地對電視觀眾說:
“雲陽公司詐騙案之後果是嚴重的,受害者全部都是並不富裕或者十分貧困的農民,這些迫切渴望富起來的農民大多文化素質不高,法律意識淡薄,這就引發了一種惡性的連鎖反應。受騙的農民總共有八十三人,我們不知道這樣的慘劇是否還會發生,我們呼籲雲陽公司騙案的所有受害者要保持冷靜,切實加強法律意識讓悲劇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