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出記事本,猶豫地說:“好吧,我有可能替你辦好,但是理賠部門很古板,他們不會滿意的。在姓名上那麼複雜的混淆,他們會要求知道詳情的。”
“假如你能辦妥,我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支票?”
“幾乎是立即的。”
“我需要這筆錢。”她說。
我不說話。
她說:“我去追查的訊息是絕不可公開的。”
我問:“你是個私家偵探嗎?”
“不是。”
“你做什麼工作的?”
她說:“我在一個晚上才開門的地方工作。”
“什麼地方?”
“那叫‘藍洞’的。”
“唱歌?”我問。
“偶然也唱唱。”
“問你一件事,你們夫婦不住在一起?”
“不。”
“分居多久了?”
“有一陣子了。”
“能不能給我一些知道這件事,肯證明一下的人的名字。”
“這和我的箱子有什麼關連?”
“我認為你在橡景辦完事,回來是向你丈夫報告的。”
“是這樣的嗎?”
“聽著,你要想早一點把這件事解決,你可以把他的名字告訴我,我去拜訪他一下,請他說明一下。我自己也給你證明一下,公司也就會滿意了。”
“不過我沒有辦法呀。”
我說:“這樣我們剛才所說的一切,也就等於白說了。”
“你也給我聽著。”她說:“那隻箱子時確是我一個人的箱子。我一直放我自己用的東西的。投訴也是我自己辦的。根本和任何第三者無關,也就是說,那送我過去辦事的人不應該知道發生了這件事。
“為什麼?”
“因為他會扣我薪——扣我的給付。”
“明白了,”我說,一面把記事本一下合攏,放入口袋,又把自來水筆套回去。“我會盡量幫你忙的。”我懶洋洋地說。“我只怕老闆吹毛求疵。這件事中充滿了漏洞。”
她說:“你替我弄到支票,我就買瓶酒給你。”
“不必了,我有規定不能收禮。”
我站起來,在她的菸灰缸裡把香菸弄熄。她把身子移動一下,拍拍床墊說道:“過來,坐到床上來。你這個人看來不是壞人。”
“我良心很好的。”
她笑笑道:“你尊姓呀?”
“賴。”
“你叫什麼?”
“唐諾。”
“好吧,賴兄,我們做個朋友、我不想和你們鬼公司打什麼官司,我又需要鈔票。你幫我忙好嗎?”
“我也只能盡力而已。”
她說:“那就可以了。吃過早餐沒有,肚子餓不餓?”
“早就吃過了。”
“沒關係,我可以弄點吐司,泡杯咖啡。”
“不必了。我的工作很多,還有地方要跑腿。”
“唐諾,你一定得幫我這個忙。是什麼事讓你臉受傷了?”
“一個傢伙揍了我。”
“你能不能填一張會使你老闆滿意的報告書?”
“你是說使管理賠的滿意?”
“是。”
“你見過他嗎?”
“沒有。”
“他35歲,黑眼珠捲髮。西班牙血統,女人見了他很著迷的。”
她興奮地看向我。“我打扮起來,自己去看他一次。”她說:“照你這麼講,我有辦法叫他賠我鈔票。”
“辦法是不錯。”我說:“我把報告送上去前先可以不要試。也許可以批准下來的。萬一不行,再告訴你,你去用你的美人計。”
“好!唐諾,就這樣說。”
我和她握手。我離開她房間。
街角有家雜貨店。我用公用電話打電幣給白莎的辦公室。卜愛茜把電話自總機接進去,沒有說明是誰的電話。“我是唐諾。”我自己說。
“你那裡去啦?”白莎問。
“在工作呀。我認為我找到了一個線索。”
“說。”
“姓哈的女人是夜生活的一個女人。是林吉梅付錢給她,叫她找林太太的。”
她說:“唐諾,什麼意思別人給你電報,卻叫公司付錢。”
“我不知道這件事呀。”
“還說不知道。才來一通,說要5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