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我最喜歡。
50年代初期,在那片充滿陽光充滿希望的土地上,人們崇尚的是英雄。我們心中的偶像,清一色,全是又年輕又勇敢,既高尚且簡單的人。
中國偶像,當然有被敵人挑在槍尖的放牛郎王二小,13歲的王二小孤身一人將鬼子引進了八路軍的埋伏圈;有“生的偉大死的光榮”的劉胡蘭;有捨身炸碉堡的董存瑞;有用胸膛去堵機槍的黃繼光至於外國的,則全是蘇聯偶像:如卓婭、舒拉、保爾·柯察金。
怪得很,小小年紀,我們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著,而總是憧憬如何壯烈死去。每個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後院的5個孩子,他們發誓要學狼牙山五壯士,面對越縮越緊的包圍圈,拔了槍栓砸了槍把,然後哈哈長笑,縱身跳崖
會議廳前有一顆碩大的黃榆樹,枝杆硬朗,濃葉婆娑,可供好幾十人乘涼清談,四川人叫“擺龍門陣”。家屬們各自端張小板凳,在日影裡、月影里納鞋底織毛衣。孩子們則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