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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即見到一雙離我很近的眼睛,又大又黑又明亮。那是個胖乎乎的小姑娘,臉兒紅紅的,一笑,就現出兩個小酒渦,她低下頭來親親我,嘰嘰叭叭地對我講起話來。她吐字清清楚楚,聲音脆脆甜甜,但我一句也聽不懂。我對她說:“我叫朱天兒,被人柺子從爸爸媽媽那兒拐來了!”

看來,她聽不懂我的廣東話。她又說了句什麼,就跑出去了。轉眼功夫,她又跑回來,和那會唱歌的人柺子一起。

小姑娘握著我的雙手,又開始嘰嘰叭叭,然後轉過身去叫“媽媽”,她媽媽對我用廣東話說:“這是你妹妹,麗珠。她剛才對你說,她很喜歡你,她有一個弟弟,叫可可,她早就想有個姐姐了。她問你,是不是也會喜歡她,喜歡她弟弟。”

麗珠的小手軟軟的,手背上也有小酒渦。我真的很喜歡有個這樣的妹妹,就點了點頭。然後對她媽媽說:“妹妹有媽媽。你送我回去,我找我自己的媽媽。”

麗珠的媽媽蹲下來,用手指輕輕梳著我的短髮,說:“麗絲,我就是你的媽媽啊!”她抱起我,往廳裡走去。麗珠就握著我的腳,一面走,一面又嘰嘰呱呱起來。

那個將我擄來的軍官已換好便裝,正在廳裡看書。他剛將我抱上,我尖叫一聲,隨即便小狼似地開始抓咬他。他把我高高舉起,喊了一句:“嘿嘿,真是將門出虎子!”便哈哈大笑起來,那笑聲很響亮,嚇了我一跳。他把我抱到鏡子跟前,問道:“我的女兒,你看,我們倆的臉有哪一點不像呢?”

是啊,都像,臉型像,五官也像。不過,他各部分都很明朗,而我的呢,咋也舒展不開就是。

像又怎麼樣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況且,“人柺子”的故事裡說過,人柺子有障眼法,會變哩。我溜下地,抱著他的腿咬了一口,惡狠狠地說:“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柺子!”他連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過的地方,卻彎了一根食指去撓額角。他從列兵一步步當到將軍,此時此刻,竟無法戰勝他的親生女兒——那個疲勞的、虛弱的,被憤怒和輕蔑燒得兩眼血紅的小妖怪。

從此,我名麗絲,不叫天兒,也不再姓朱了。

我堅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柺子弄來的。因為生活在軍營,於是滿耳滿眼,全是軍號軍令,軍械軍裝,這在好長一段時間都令我心驚膽顫。

我到重慶時,正好放暑假。媽媽和妹妹都在家。以後,她們一個去了學校,一個去了幼兒園,每週才回來一次。父母曾多次將我送入幼兒園,但他們總是失敗。我在幼兒園,不但大哭大鬧,而且還要病,發高燒,最後只好讓我呆在家裡,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時一歲,寄養在別人家。

軍營裡,孩子很多,可誰也不跟我玩。孩子們的遊戲,多是“官兵捉強盜”,追得滿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們不讓我入伍,連當強盜的資格也不夠。

我的模樣很不討人喜歡,我只肯穿著從香港帶來的中式長袍,冬棉夏單,因為郎中們說我招不得涼,小臉青青,下巴尖尖,一雙眼睛滿是警惕,滿是驚懼,滿是惶惑,還要說一口誰也不懂的廣東話。

我絞盡腦汁,想方設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靈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見到一張熟悉的臉,好求人帶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尋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兒等我香港的爸爸媽媽來找尋,這些都是從故事裡聽來的脫身之計,而我始終沒能發現一條熟悉的路,更見不著一張熟悉的臉。

我幾乎都不會笑了,整天尋尋覓覓,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狀、那心態,活脫脫跟一匹小小的、落到陷餅裡的孤狼一樣。

重慶是世界有名的霧都,山風瘴氣很重,須以辣椒抵禦,我卻怎麼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滿門——我的肺又出毛病了。

終於,爸爸開始親自管教我了。

“麗絲,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是我的女兒。”他說,“所以,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必須儘快強壯起來。”

是平生第一次,我聽到這種野蠻的推斷方式。

爸爸讓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將我們從香港帶來的咖啡酒麴打成一個小包,說:“這些都變成回憶了,從耗子能活下來,你就應該能活下來。”

爸爸認為,他平生最為得意事,有四種:帶兵打仗,拉琴吹蕭,設局對奕,入廚掌勺。

仗是沒得打了,那會兒。於是他開始為我紙上談兵。爸爸讓我翻開的第一本書,竟是《三十六計》。

他曾在步兵學校呆過一段,任軍事研究室主任。這位行伍出身的將軍,毅然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