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9部分

國之義士出,以謂人民之不寧,由於君權之無限,然後自由之義乃昌。人民所以保其自由者,不出二法:一曰限定宰治之權,與君主約,而得其承諾,此後君主若背棄之,則為違約失職,人民出其力以相抵抗,不得目為叛逆是也;二日人民得各出己意,表之於言論,著之於律令,以保障全體之利益是也。此第一法,歐洲各國久已行之;第二法,則近今始發達,亦漸有披靡全地之勢矣。

或者曰:在昔專制政行,君主知有已不知有民,則限制其權,誠非得已。今者民政漸昌,一國之元首,(元首者,兼君主國之君主、民主國之大統領而言。)殆皆由人民公選而推戴之者,可以

277

262梁啟超文集

使之慾民所欲而利民所利,暴虐之事,當可不起。然則雖不為限制亦可乎?曰:是不然,雖民政之國,苟其政許可權不定,則人民終不得自由。何也?民政之國,雖雲人皆自治而非治於人,其實決不然。一國之中,非能人人皆有行政權,必有治者與被治者之分。其所施政令,雖雲從民所欲,然所謂民欲者,非能全國人之所同欲也,實則其多數者之所欲而已。

(按:民政國必有政黨,其黨能在議院佔多數者,即握政府之權,故政治者,實從國民多數之所欲也。往昔政學家謂政治當以求國民全體之幸福為正鵠,至碩儒邊沁,始改稱以最大多數之最大幸福為正鵠,蓋其事勢之究者,僅能如是也。)苟無限制,則多數之一半,必壓抑少數之一半,彼少數勢弱之人民,行將失其自由,而此多數之專制,比於君主之專制,其害時有更甚者。

故政府與人民之許可權,無論何種政體之國,皆不可不明辨者也。

由此觀之,雖在民權極盛之國,而許可權之不容已,猶且若是,況於民治未開者耶?記不云乎:“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也?”故文明之國家,無一人可以肆焉者,民也如是,君也如是,少數也如是,多數也如是。

何也?人各有權,權各有限也。許可權雲者,所以限人不使濫用其自由也。

濫用其自由,必侵人自由,是謂野蠻之自由;無一人能濫用其自由,則人人皆得全其自由,是謂文明之自由。

非得文明之自由,則國家未有能成立者也。

中國先哲言仁政,泰西近儒倡自由,此兩者其形質同而精神迥異,其精神異而正鵠仍同。何也?仁政必言保民,必言牧民。牧之保之雲者,其權無限也,故言仁政者,只能論其當如是,而無術以使之必如是。雖以孔孟之至聖大賢,嘵

278

論政府與人民之許可權362

音瘏口以道之,而不能禁二千年來暴君賊臣之繼出踵起,魚肉我民,何也?

治人者有權,而治於人者無權,其施仁也,常有鞭長莫及、有名無實之憂,且不移時而熄焉;其行暴也,則窮兇極惡,無從限制,流毒及全國,亙百年而未有艾也。聖君賢相,既已千載不一遇,故治日常少而亂日常多。若夫貴自由定許可權者,一國之事,其責任不專在一二人,分功而事易舉,其有善政,莫不遍及,欲行暴者,隨時隨事,皆有所牽制,非惟不敢,抑亦不能,以故一治而不復亂也。是故言政府與人民之許可權者,謂政府與人民立於平等之地位,相約而定其界也,非謂政府畀民以權也。

(凡人必自有此物,然後可以畀人,民權者非政府所自有也,何從畀之?孟子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亦以天下非天子所能有故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政府若能畀民權,則亦能奪民權,吾所謂形質同而精神迥異者此也。然則吾先聖昔賢所垂訓,竟不及泰西之唾餘乎?是又不然,彼其時不同也。

吾固言政府之許可權,因其人民文野之程度以為比例差。

當二千年前,正人群進化第一期,如扶床之童,事事皆須借父兄之顧復,故孔孟以仁政為獨一無二之大義,彼其時政府所應有之權,與其所應盡之責任,固當如是也。政治之正鵠,在公益而已。

今以自由為公益之本,昔以仁政為公益之門,所謂精神異而正鵠仍同者此也。但我輩既生於今日,經二千年之涵濡進步,儼然棄童心而為成人,脫蠻俗以進文界矣,豈可不求自養自治之道,而猶學呱呱小兒,仰哺於保姆耶?抑有政府之權者,又豈可終以我民為弄兒也?許可權乎?建國之本,太平之原,舍是曷由哉!

279

462梁啟超文集

政治學學理摭言

(1902年9月2日、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