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古典,都和他們無干”。魯迅不能不把民眾當作為改革的主體,他是不相信脫離民眾的“精英主義”可以解決問題的,所以說,“假如竟有‘好人政府’出令改革乎,不多久,就早被他們拉回舊道上去了。”然而,“人民”又如何呢?在同一篇文章《習慣與改革》中,魯迅又指出,“體質和精神都已硬化了的人民,對於極小的一點改革,也無不加以阻撓,表面上好像恐怕於自己不便,其實是恐怕於自己不利,但所設的口實,卻往往見得極其公正而且堂皇。”連改革者本身也必須加以改革,不是大叫未來的光明可以完事的。統治者與人民之間,除了對立,還有傳統意識形態方面的關聯,構成為阻礙改革的“後援”。魯迅痛感到,“舊社會的根柢原是非常堅固的,新運動非有強大的力不能動搖它什麼。並且舊社會還有它使新勢力妥協的好辦法,但它自己是決不妥協的。”他認為,中國過去的許多改革,每次都是新的敵不過舊的,大的方面的原因是在新的一面要求很小,容易滿足,沒有堅決的廣大的目的。改革必須是通盤的改革,不自苟安於目前暫時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