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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命中,“革命新貴”利用這個名詞,整肅不同派系的的人物如周揚等又另當別論。但是,它所代表的當時黨內的一種無原則的、專橫的、誣陷的、“上綱上線”即魯迅之所謂“鍛鍊周納”的,尤其從修身上來打擊異己的勢力和傾向;如果從後來的歷次政治運動所表現出來的“鬥爭”現象來看,是不失其“原型”的價值的。

文章寫道:

去年的有一天,有一位名人約我談話了,到得那裡,卻見駛來了一輛汽車,從中跳出四條漢子:田漢、周起應,還有另一兩個,一律洋服,氣度軒昂,說是特來通知我:胡風乃是內奸,官方派來的。我問憑據,則說是得自轉向以後的穆木天口中。轉向者的言談,到左聯就奉為聖旨,這真使我口呆目瞪。再經幾度問答之後,我的回答是:證據薄弱之極,我不相信!當時自然不歡而散,但後來也不再聽人說胡風是“內奸”了。然而奇怪,此後的小報,每當攻擊胡風時,便往往不免拉上我,或由我而涉及胡風……即使胡風不可信,但對我自己這人,我自己總還可以相信的。我就並沒有經胡風向南京講條件的事。因此,我倒明白了胡風鯁直,易於招怨,是可接近的,而對於周起應之類,輕易誣人的青年,反而懷疑以至憎惡起來了……

還有,在中國近來已經視為平常,而其實不但“助長”,卻正是“惡劣的傾向”的,是無憑無據,卻加給對方一個很壞的惡名。例如徐懋庸的說胡風的“詐”,黃源的“諂”,就都是。田漢周起應們說胡風是“內奸”,終於不是,是因為他們發昏;並非胡風詐作“內奸”,其實不是,致使他們成為說謊。《社會日報》說胡風拉我轉向,而至今不轉,是撰稿者有意的誣陷;並非胡風詐作拉我,其實不拉,以致記者變了造謠。胡風並不“左得可愛”,但我以為他的私敵,卻實在是“左得可怕”的……

……首先應該掃蕩的,倒是拉大旗作為虎皮,包著自己,去嚇唬別人;小不如意,就倚勢(!)定人罪名,而且重得可怕的橫暴者。

8。在“吶喊”後“彷徨”

對於“政治家”,魯迅並不奢求什麼東西,甚至開始便清楚地知道彼此處於“歧途”之中,是不可能進行合作的。然而,由於某種理想的誘惑,他已經誤入由“政治家”所操縱的組織之中。對蘇聯,對左聯,對“四條漢子”,不能說他不具有紀德式的清醒的眼光;但是不同的是,他是“局內人”而紀德是“局外人”。比較而言,局內人更需要理性和道德的力量。就像對待蘇聯問題一樣,我們看到,對於左聯,魯迅也並不看重機構設定和工作制度之類,注重的仍然是人,是人的品質,人格,那為自己也為社會而不息地勞作所表現出來的誠實和熱情。這是對於一個人,或一個團體的基本的要求,也是他一貫堅持的“思想革命”的根本性所在。所以,在左聯,那些自稱“指導家”者,表面上扮著“革命”的面孔,而輕易誣陷別人為“內奸”,為“反革命”,為“託派”,以至於“漢奸”者,以他的經驗看來,大半不是“正路人”;因為他們格殺革命的民族的力量,而且手段巧妙,全然不顧革命的大眾的利益,而只是借革命以營私,所以他有理由懷疑他們,不相信他們,甚至懷疑他們是否系敵人所派遣。倘使真的志在革命與民族,而不過心術不正當,觀念不正確,方式蠢笨一點,也還是次要的。但他同時指出,革命者自行批判和改變,仍然是必要的。

以個人和組織相比較,魯迅的確更多地看重個人的素質,但這並不意味著他根本無視集團的存在。無寧說,他對嚴密的組織從來是懷有戒心的。柔石之死和瞿秋白的備受打擊等等,無疑加深了他對組織這東西的不信任感,他後來與左聯的疏離,除了來自周揚等的打擊之外,與組織透過各種事件對他的干擾當不無關係。為了對付龐大的國家機器,對於集體的內在的渴求為鬥爭所喚醒,即便在這時,也沒有像德國革命戲劇家布萊希特在戲劇《人就是人》中那樣強調對集體的依賴。布萊希特對人的“戰鬥機器化”,“像汽車那樣被人改裝”表示欣賞;集體對個人的靈魂所作的“機械性修補”,使他自覺獲得了新的東西。這種態度後來雖然有所改變,但是,布萊希特仍然堅持認為,個人必須加入到集體中去,才能培養社會意識。這位戲劇作家在名為《辯證法戲劇》的筆記中寫道:“個人的集合體”由於服從於集體的分配而失去其不可分割性,個人越來越被社會所支配,隨之而來的社會的進展就絕不會考慮個人,不會因個人的干預受到影響,也不會由個人的消亡而結束。顯然,其中同樣包含了關於集體與個人關係的內在緊張。在20世紀,集體與個人的關係問題,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