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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1部分

兩個問題:其一,齊國民眾早已經對這個國家絕望了,無動於衷了;其二,齊人長期安樂,鬥志彌散,雄武民氣已經消失殆盡了。在百餘年之後的司馬遷時期,齊國遺民尚能清晰地記得當時的疲軟,足見當時國民孱弱烙印之深。這一事實的評價意義在於,齊人從對事實的回顧中,已經將亡國的真實原因指向了齊國自己。

第二種說法,是包括司馬遷自己在內的以陰陽神秘之學為基點的評判。《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後的“太史公日”,對《周易》占卜田氏國運深有感慨,雲:“易之為術,幽明遠矣!非通人達才,孰能注意焉!……田乞及(田)常比犯二君,專齊國之政,非必事勢之漸然也,蓋若遵厭兆祥雲。”這裡的“厭”(讀音為壓),是傾覆之意;“祥”,尋常廣義為預兆之意,在占卜中則專指凶兆。司馬遷最後這句話是說,因為田氏連犯(殺)姜齊兩君而專政齊國,太過操切苛刻,不是漸進之道,所以卦象終有傾覆之兆。鑑於此,司馬遷才有“易之為術,幽明遠矣”的驚歎。司馬遷作為歷史家,歷來重視對陰陽學說及其活動的記載,各種曾經有過重大影響的預言、占卜、星象、相術、堪輿等,其活動與人物均有書錄。事實上,陰陽神秘之學是古代文明極為重要的一部分,舍此不能盡歷史原貌。

依據《史記》,關於田氏齊國的占卜主要有兩次。

第一次是周王室的太史對田齊鼻祖陳完的占卜,周太史解卦象雲:“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嶽之後。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這段解說的白話是:“這是一則看國運的卦象,利於以賓客之身稱王。然則,這是取代陳國麼?不是。是在另外的國家。而且,也不是應在陳完之身,而應在其子孫身上。若在他國,其主必是姜姓。這個姜姓,是四嶽(堯帝時的四位大臣)之後。然則,事物不能兩方同時發達,陳國衰落之後,此人才能在他國興盛。”應該說,這次占卜驚人地準確,幾乎完全勾畫出了田氏代姜的大體足跡。因為,這次占卜一直“佔至(田氏)十世之後”。

第二次占卜,發生在陳完因陳國內亂而逃奔齊國之後。當時,齊國有個叫做懿仲的官員想將女兒嫁給陳完,請占卜吉凶。這次的卦象解說很簡單,婚姻吉兆,結論是:“八世之後,莫之與京。”莫通削,又是暮的本字;而八世之後,恰恰是齊湣王之後。齊湣王破國,齊襄王大衰,齊王建遂告滅亡。這則卦象,同樣是驚人地準確。

陰陽神秘之學的評價意義在於,他們認為,國家的命運如同個人的命運一樣,完全由不可知的天意與當事人的作為的正義性互動作用所決定,齊國的命運,既是天定的,也是人為的。就問題本身而言,這種評判是當時意識形態中極為重要的基本方面,不能不視為一種答案。列位看官留意,先秦的所有神秘之學預測吉凶,都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前提觀念:當事人行為的善與惡(正義性),對冥冥天意有著重大影響。也就是說,當事者的正義行為,可以改變本來不怎麼好的命運;而當事者的惡行,也可以使原本的天意庇護變為暗淡甚或災難。這便是後世的善惡報應說的認識論根基。這便是前述的互動作用。

另外一個前提觀念是:正道之行,不問吉凶。這一觀念的典型是西周姜尚踩碎龜甲。《論衡·卜筮篇》雲:“周武王伐紂,卜筮之,佔曰:‘大凶’。太公推蓍蹈龜,而曰:‘枯骨死草,何知吉凶!’”這一事例,在《史記·齊太公世家》中的記載是:“武王將伐紂,卜,龜兆不吉,風雨暴至。群公盡懼,唯太公強之勸武王,武王於是遂行。”如此理念,戰國之世已經漸成主流。典型如秦國,司馬遷記載了秦滅六國期間與秦始皇時期的多次災異與神秘預言,唯獨沒有一次秦國主動占卜征伐大事的記載。因為先秦時代的神秘之學對人的正義善行非常看重,所以其種種預測,往往在實際上帶有幾分基於現實的洞察,也便往往有著驚人的準確性。太史公所以將韓氏的崛起根源追溯到韓厥救孤,認為因了這一“積天下之陰德也”的大善之行,才有了韓氏後來的立國之命。其認識的立足點,正在於善惡與天命互動作用這一觀念。所謂天人交相勝,此之謂也。而自魏晉之後,占卜星相等陰陽之學漸漸趨於完全窺探天意的玄妙莫測的方法化,強調人的善惡正邪對命運的影響則日漸淡薄,故此越來越失去了質樸的本相,可信度也便越來越低。這是後話。

第三種說法,是西漢鹽鐵會議檔案《鹽鐵論》記載的討論意見。

《鹽鐵論·論儒篇》雲:“齊宣之時,顯賢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