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莊嚴,你不是當三年兵嗎?年底要回來了吧?到時候兄弟我等你一起幹!你們家不是搞建材的嗎?正好了,強強聯手!
莊嚴怎麼都沒想到,當年覺得只是有點兒小聰明的許胖子如今才二十歲已經成了腰纏萬貫的大老闆。
人生的際遇有時候還真的可以左右一生。
不是說沒人比他許胖子聰明,只是比他聰明的也許沒有他的機會。
不得不說,這封信對莊嚴還是有一定誘惑和影響的。
相比起部隊,地方的生活實在多姿多彩。
沒有要命的十公里,沒有慘無人道的反審訊,沒有令人崩潰的野外生存,沒有令人腳軟的高空和低空跳傘,也沒有如同墳墓一般寂靜的水下作戰……
是啊。
雖然還被人叫做“新兵蛋”,可是莊嚴想想,自己已經是最後一年服役期了。
是這個國家,最後一期的三年制義務兵。
如果要退伍,僅僅在幾個月後就可以。
可是,部隊裡總有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讓莊嚴迷戀。
一想到自己要脫下軍裝,莊嚴就有種萬般不捨的感覺。
可是要他自己說清楚是為什麼,連他自己都不知道。
所以,到最後,莊嚴給許胖子回信,整頁信紙上濃縮起來其實只有一句話:你發財,我扛槍;你當老闆,我當兵;當兵不是為了自己發財,是讓別人能好好發財,知道你發財,我就覺得這兵沒白當。
這封信之後,莊嚴開始外出各種集訓,再也沒能和許胖子聯絡上。
也許,許胖子看到自己的信,會覺得自己瘋了吧?
這還是當年的那個莊嚴嗎?
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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