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的原因卻不能認肉體為原因,於是他就給那些效果另立一個與肉體完全不同的原因了。'在哲學上' 一個是第一個,一個是最後一個獨斷論者,也就是一個是柏拉圖在《費陀羅斯》中,一個是沃爾佛,他們都是這樣來證明靈魂的實有的,亦即從思維和意欲作為效果,這些效果又導致那一原因'——靈魂',來證明的。既在這種方式下,由於假設一個與效果相應的原因而產生了一個非物質的、單一的、不滅的東西這樣一個概念之後,這一學派才從實體的概念來發展和證明'靈魂' 這個概念。不過這個實體概念本身又是這學派事先以下述值得注意的手法專為這一目的之用而構成的。
和第一類表象,也就是和直觀的,真實的世界'一同' 被給與的還有物質這一表象,因為在真實世界中起作用的因果律決定著狀態的變化,而這些狀態又以一個恆存不變的東西為前提,狀態即這東西的變。前面在'談到' 實體恆存律時,我曾根據早先'有關這問題' 的幾段而指出了物質這概念的產生是由於在悟性中——'物質'這表象也只為悟性而存在——時間和空間被因果律(悟性唯一的“認識形式”)緊密地結合起來了,而空間在這一產物上的那一份就現為物質的不滅,時間的那一份則現為狀態的變化。物質單就本身說,也只能在抽象中被思維而不能直觀地被看到,因為物質顯現於直觀總已經是在形式和物性中了。於是實體又是從物質這概念抽象而得的,從而也是更高的一個種屬;它的產生是由於人們在物質概念上僅僅只保留恆存性這一謂語而將物質的其他基本屬性,如廣延、不可透入性、可分性等等都剝落了。和任何較高種屬一樣,實體概念所含有的也少於物質概念,但實體概念並不因此就和其他較高種屬一樣同時又在它下面包羅更廣泛,因為實體概念並不在物質以外還包羅有若干較低的種屬,物質就是實體概念下面唯一真正的種屬,唯一可以加以證明的東西。實體概念的內容是由物質而得現實化,而獲得一個佐證的。所以理性在平日透過抽象而產生一個較高概念的目的是為了在此概念中同時想到若干由於次要規定而不同的低一級分類,但在這裡卻根本沒有這麼回事。從而'實體'這一抽象要麼是全無目的的,是無所為而來這麼一著,要麼就是另有一種隱蔽的附帶意圖。這種意圖,在人們在實體概念之下給這概念真正的亞種——物質——再拼湊第二亞種,亦即使非物質的、單一的、不滅的實體——靈魂——與物質並列的時候,就暴露出來了。可是'靈魂'這概念卻是由於在構成實體這一較高概念時就已採用了非法的,有背於邏輯的手法竊取而得的。理性在其合法的操作中總是這樣來構成一個較高的屬概念的,即是說理性將若干類概念並列起來,然後採取比較推理的方法存同去異而獲得那包羅這一切類概念含義卻更少的矚概念。由此可見這些類概念必然總是先於這一屬概念的。在'構成實體概念的'這場合卻相反。僅僅只有物質的概念是先於實體這屬概念而有的,而這實體概念又是無因無由的,從而也是無所依據多餘地從物質概念構成的,並且是由於任意去掉後者的一切屬性而只留下'恆存' 這一規定而構成的。此後才在物質概念的旁邊又湊上一個非純種的第二亞種,這第二亞種就這樣偷偷地被運進來了。但是要構成這第二亞種,除了特意否定人們事先在較高的屬概念中就已不聲不響地去掉了的東西——亦即廣延、不可透人性、可分性——之外,並不再需要什麼。所以說實體概念的構成只為了它是偷立非物質的實體這概念的寶筏罷了。從而實體概念還遠不能算作一個範疇或悟性的必然功能,其實反而是一個很可略去的概念,因為它唯一真實的內容在物質概念中就已具備了,而在這物質概念之外,實體概念就只還包括一個巨大的真空,除了偷立起來的非物質實體這一亞種之外再沒有什麼可以填滿這種真空了。實體概念也就只是為了吸收這一亞種而構成的,因此,嚴格的說,實體概念是應完全加以拒絕的,任何地方都應以物質的概念來代替它。
範疇對於任何可能的事物都是一張普洛克祿斯特的胡床,不過推論的三個型別只對三種所謂觀念提供這種胡床。靈魂的觀念,就被迫要在定言的推論形式中去尋求它的來源,現在就輪到關於宇宙大全的那些獨斷的表象了,只要這宇宙大全作為客體自身,是在最小(原子)和最大(時間和空間上的宇宙邊際)兩界之間來設想的。這些界限就必須從假言推論的形式產生。這裡就其本身說並不需要什麼特別的勉強。這是因為假言判斷的形式是從根據律來的,並且所有這些所謂觀念,不僅是宇宙論的觀念而已,都是由於毫不思索,毫無條件地應用根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