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下春華的袖子,給她指了個方向,“那就是建公家的二郎。”
人群隔著遠,模糊的只有個人影,並看不分明。
春華沒有理她真去看,只作不知。
世家子弟,別說是未嫁女看男子,就算是未成婚的男子盯著少女堆裡看也是種冒犯。她一個未出閣的姑娘朝著青年男子的隊伍裡張望,像什麼樣。
不由覺得,楊琪實在上不了檯面。
但這是在閨蜜楊琬的婚禮上,姐姐剛出了門子,就甩臉子給妹妹看,也是她做不出來的。這是主人家的孩子。
更何況楊琬出門前拉過她的手說,“往後琪娘就拜託你了。”
楊琪畢竟是她庶妹,情分也不特別重,雖然不過是一句話稍提了下也不顯得真的鄭重其事,但主人家剛提點完,春華還是要看楊琬幾分面子。
楊琬出嫁後,往後的未嫁名媛圈裡又少了個人,無論哪個圈子都不少論資排輩,姐姐出嫁了,妹妹楊琪聽了姐姐交託給密友的話,胸脯也不由挺起了幾分。
好比這對姐妹是個組合,妹妹總是做了姐姐的影子(雖然總是因為長得漂亮把姐姐對比成個豆腐渣),如今姐姐單飛了,妹妹也有點兒可以挑大樑的份兒。
這一得瑟,就說錯話了。
司馬家要和張家結親的事縣裡大戶人家訊息靈通的也是知道點兒的,也是有聽說。楊家更是近水樓臺,楊家族叔就是牽線搭橋的那個。小姑娘許是聽說了這事,才想賣個好,給春華指了出來。
但別說現在是沒影兒的事,哪怕已經定親,成了是未婚夫婦,這樣朝青年男子堆裡張望也是輕浮失儀的。
後來回想這一日也幸好男女雙方都未掌握對方,否則以楊琪的美貌,曾經把她姐對照成豆腐渣的,難免把身邊一眾姑娘們再次打擊成豆腐渣。
常四姑娘便跟著春華,離得近也是聽到了楊琪的話,張常兩家走得近,她聽了這話也有點兒慍怒。兩家都沒明確的定親,這實在是種大冒犯。
心想,到底是小妾生的上不了檯面的東西。
但看春華裝作沒聽見的晾著她,也算是明白了,這是楊家的喜日子。
其實楊琪倒沒那麼深的心機,想讓春華難堪,原是想賣個好,結果人家單晾著她不理會,也是有些訕訕的。
到了家,常四娘便對母親說,“楊家琪娘實在可惡,竟然說了那等話。換做是我,早就該嚴詞訓斥的。”
常母道,“你待人家張姐姐就不懂了?那是在主人家的喜事上。”
又特意關照了小女兒,“跟人家學著些。這茬事就別在外面提了,事後再說了是給兩人難堪。”
“女兒省的。”
春華的婚事終在次年定下,兩家父親互通訊函有了結親的意思,在兒女婚事上,最後有決議權的還是一家之長。
兩家的母親自此也看開了,對虞氏來說,前妻子娶了與她有親緣的世家女,也算是丈夫一起全了前妻後妻的面子了。而山氏亦有小遺憾,但想到女兒嫁得近也算滿意了。
因新娘的父親正在任上,婚事便也只在納采納徵的階段,等正式親迎兩家有意到張汪三年任滿後,官員也是有兒女婚假的。
另有小小打算,說不準那會兒張汪又該升了,婚事便更好看些。
說來也好笑,在這樁婚事定下前不久,本家的某嬸嬸還對母親說,“那一家的長媳是娶自前妻舅家的,當時他家逃難還得虧舅家收容,孝敬裡那帶的房子可不是都被賊人燒了重建的嗎?那時定下兒女婚事,然而如今他家長男出息了,這長媳差點兒就見棄了。可見是戶薄情的人家。”
從長遠角度看,嬸嬸你真相了。
結果等結親了,這位嬸嬸的口風就轉得快,“那一家的長媳嫂子我是見過的,看著就是個小家出身的,教養沒得比,咱姑娘的婆母又是親戚,總不礙的。”
春華聽了真要發笑。
司馬朗,伯達的妻子是取自於母舅家的表妹。
當時戰亂長男伯達帶著幼弟後母逃難去,最後是父親的原配,自己親生母親的孃家舅舅收容了他們這些孤兒寡母的。
在那時的情況下,他家感激萬分,又許下了兒女親事,以舅舅的嫡親女兒表妹趙氏為長子婦。
趙家原本是河內一帶的大財團家族,類似曹操前期經營時為他資助的衛茲便也是個大財團之主。然而時過境遷,受到戰亂衝擊,趙家走向沒落,而當年得趙家資助的司馬氏卻又重回了政界。
司馬朗作為司馬防的長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