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無量,曹司空(這會兒還不是丞相)欠了司馬防個大人情,司馬朗自身素質也不差,官運亨通。
漸漸對要和小門小戶的舅家結親就有點不樂意。
倒不一定是司馬朗本人的意見,只是家族中人多是這個想法。
退婚顯得自家寡恩不知回報,但白白浪費了個和高門結親的機會,又有可惜。於是拖著不行禮,生生把人家姑娘耗到十八歲再嫁過來。
最後還是司馬朗本人對舅家有份感情,“當時不是舅舅家,我等家人早顛沛流離。既然是說定的事,便如此就好。”
漢代律法,女子二十未嫁則要交五倍的稅。
要再晚個兩年,表妹趙氏都快被折騰成大齡剩女了。雖然作為財團的小姐,趙家不差這份稅,但登在這個黑名單上,也足夠丟人的了。
就算是18歲嫁人,在漢代的上層社會來說也是大齡女了。
當初聽了這樁八卦,春華也覺得這事兒的確是司馬家做的不厚道。
嫌棄人家家世早說就算了,給女方支個聲讓他們退婚也就好了,在戰亂時候因恩情什麼結親的本就不理智,後期退婚的也不少。
早說舅家也是理解的,畢竟兩家目前門第上是有差,但他家就是顧忌著自家名聲,不想被說刻薄寡恩,硬生生地把舅舅的嫡女拖成了個大齡。早點退婚,人家也好找下家不是?
哪怕後來是娶了,可還是他家不厚道了。
如今這位趙氏嫁來了,也沒跟著丈夫去任上,只是在本家侍奉公婆。
以前在縣裡各家走動時見過,那時她倒還得儀,只是略顯得黯淡。這也是正常的事,丈夫無寵,女子多怨。那時沒想到過這位會成為她嫂嫂,兩人相處也自然。
一個已經嫁人為婦,算作是這時代的成人了,一個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