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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活的769醫院,後來被改了名字,叫長坂坡醫院。但是他們這幫莫名其妙的人,為了蓋樓,居然又神不知鬼不覺地把我奶奶家門口的太子橋給拆了,換成了一座碑。

又是一座碑。

我奶奶說,我喜歡的一切最後都會變成一座碑。她說得好抽象,我沒太懂。但是我奶奶去世後,真的變成了一座碑。

長大後我還懂了一則小百科,以前我讓我媽撿的那玩意根本不是豆豉,是羊屎,是後來我看到家裡兔子拉屎後覺得似曾相識,就跑去問我媽,她才告訴我的。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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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發現自己無法從苦其心志餓其體膚中體悟人生變成文豪之後,我就一心想當官。尤其是我小學三年級當了一學期的路隊長,便從此一發不可收。

路隊長就是放學後舉著小黃旗帶路的,我帶的那條隊伍都是住在子龍路上的孩子,人員結構很簡單,因為子龍路是爬上熊家山唯一的路,山腳下是市政府,山頂是武裝部,再往裡就是捲菸廠。

放學後大家在教室門口站成一隊,清點人數後就出發。路隊長負責帶頭過馬路,等紅綠燈,誰先到家,誰就先離隊。我經常走到人多的地方就故意停下來整整隊伍,立正稍息立正,大家都聽我的,感覺很威風。

一般隊伍到山腳下,就只剩菸廠的孩子了。我們互相都很熟,便立刻一窩蜂鑽進山腳下的大鐵門,從山上抄小路。小時候覺得什麼都很好玩,隊伍裡的男生經常會給我們女生表演吃螞蟻,對,就是抓一隻螞蟻放進嘴裡嚥下去。真蠢。

每次吃完螞蟻一定會砸馬蜂窩,砸完就揹著書包拼命跑,我一般都是提前跑出很遠看他們砸。終於有一天,他們扔出去的石頭砸到了大樹深處別人家的玻璃,再後來馬蜂窩就不見了。

我從小就看格林童話,所以堅定地相信這個世界上的某個角落會有一大筆寶藏。有一次我和一個姑娘撿了兩把鑰匙,我和她高度一致地認為鑰匙可以開啟某處暗藏的金銀珠寶,於是我倆就揹著隊伍裡的其他人,偷偷把鑰匙包起來,埋在了以前掛著馬蜂窩的大樹下。我們挖了個坑,約好找到地圖後再回來拿鑰匙,不然拿回家怕被別人發現。這是真的。

可能是小孩子忘性比較大,廠裡有了統一的班車後,我們第一小分隊就解散了,我倆也沒去找地圖。大家都坐班車回家,很少再從小路爬熊家山。

後來我稍微長大了一些,和我表姐有一次路過那棵大樹,我說你信不信,這棵樹下有兩把鑰匙,是我埋的。她不信,我說我挖給你看。那兩把挖出來的鑰匙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收在鉛筆盒裡,最後被我媽在賣廢品的時候賣了。

當路隊長的時候,還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敢說,怕我媽知道了罵我,所以憋了很多年。那會兒我們隊伍裡有個男生姓毛,我給他起了個外號叫毛毛蟲,我特別喜歡讓他單獨表演吃螞蟻給大家看。那半學期他老老實實吃了很多隻。我還回家跟我媽說你知道那誰誰誰嗎他居然吃螞蟻。我媽說是嗎,他腦子是不是有病啊。我說沒有啊,他數學成績很好的。

小時候我以為自己只不過是很喜歡當官,頤指氣使,愛欺負人,長大後我懂了,原來那種感覺叫喜歡。那時候長坂坡上有趙子龍和他的駿馬,阿斗還在英雄的懷裡酣睡,我們都還不到九歲。我就說吧,長坂坡上神人多,我和毛毛蟲也是其中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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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真的非常不喜歡坐菸廠的班車上學,因為班車上混雜著高年級的學生,輪不到我當老大,加上那會兒我個子矮、腦袋大、家裡沒爸,有個男生就很喜歡欺負我,搶我的座位,揪我的辮子。他欺負人的時候,別人都不敢說話,大家都很怕他。

當時我經常放學回家就跟我媽哭,說那誰誰今天又怎麼怎麼了。然後我媽一打聽,發現他爸他媽和我媽志同道合,就立刻約了一桌麻將。他媽臉上有塊很大的胎記,看一眼就忘不了。我媽邊摸牌邊說:回去跟你兒子說,以後不要在班車上欺負我的女兒,他爸媽說:行,沒問題。

扯吧就,他根本不聽爸媽的話,變本加厲地欺負我。後來他爸媽和我媽變成了親密的麻友,我媽還把他叫到家裡燉雞給他吃,想盡各種辦法也改變不了他欺負幼小的惡劣本性。他終於上初中不再坐班車的那天,我簡直如獲新生。但是這依然給我幼小的心靈留下了重創,他的名字我記了二十年了,覺得自己再記二十年沒問題。印象裡曾經聽我媽說過他後來的樣子,好像打架還是吸毒,又好像是打他媽,總之沒有變成一個善良的人。

長大後我懂了,惡人自有惡人磨,輪不到你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