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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我哪兒哭了?”我梗著脖子反駁,忽然撲哧一聲笑了,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因這場意外而陰鬱的心緒,居然不可思議地明朗起來。胡亂在臉上抹了幾把,頂著灰撲撲的造型抬起頭時,我看見那個穿夾克衫,掛著半肩膀香草甜筒的男孩子,手上沾滿了鏈條的機油,正用同樣含笑的眼神看著我。

“你敢說你沒哭?這演技,嘖嘖嘖。”

閉上眼睛,我似乎依舊能感受到那天的陽光,還有揮散不盡的,同樣洶湧的味道。

是香草冰激凌。

後來他接過我遞去的手帕,慢悠悠地把手擦乾淨,才從口袋裡抽出一包口香糖,問我,剛才算我的錯,這個……賠禮,你要不要?

“……”從小在“不跟陌生人走”的教育下長大,卻隨便和一個男孩子趴在欄杆上聊天,我早已破戒,但面對這莫名其妙的示好,直覺還是驅使我選擇了拒絕。

他盯著露出半截的綠箭,忽然自顧自地聳聳肩,很遺憾地笑了。

“噗哩,那好吧。我們去吃甜筒。”

他說那家小超市的甜筒不好吃,於是我們穿越長長的江橋和人來人往的街頭,好不容易才找到另一家有冰激凌的甜品店。我拿著選單,轉頭問他你要什麼口味的?他卻搖搖頭說,我不愛吃甜點……如果有烤肉味的話,那還勉強可以接受。

莫名其妙。

我盯著他的側臉,對這個小男孩的印象從此定型。三歲看小五歲看老,仁王雅治究竟為什麼會變成那個吊兒郎當的欺詐師,答案其實早就顯現。

六年以來,我們都維持著“你敢掛我電話我就掛回去”“你損我試試明天玩得你皮都不剩”的神奇模式,插科打諢,我竭盡所能抓住一切槽點攻擊他,卻從未用過這個古老悠久的梗。

其實不是害怕他反過來揭我愛哭又自來熟的老底,而是怕他早就忘記。

不過那時的我尚且沒有如此深遠的考量,在河提邊坐下,我埋頭對付冰激凌,一邊凍得牙齒打顫,一邊傻里傻氣地問他:

“你叫什麼名字?”

不知是不是因為我的搭訕太過老土,他又露出那種狐狸似的笑容。隨手翻了幾頁漫畫,男孩子頭也不抬地說:“我叫十七號。”

“十七號……?”我皺著眉頭。

“沒錯。”他笑得格外燦爛,指著漫畫上的男孩子,“就是他。”

“哦。”我點點頭,繼續舔我的冰激凌。

失望的表情終於在他的臉上一點一點地綻放出來:“你就不好奇?”

“有什麼可好奇的,你願意叫這個名字,就叫唄。”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真不感興趣,還是想用這種漠不關心來吊他胃口。我本不該把年僅十歲的自己想得如此老謀深算,但那一刻我其實是注意到了的,他眼底偷偷溜出來的好奇與玩味。

於是飛快搶過那本漫畫,指著與那個“十七號”少年並肩而立的少女,問:

“她叫什麼?”

“十八號,怎麼了?”

“恩,為了配合你的趣味,我也就叫這個名字。”

然後在他的注視下,繼續一本正經胡說八道:“因為……因為她漂亮呀。”

那張一直保持著神秘姿態的臉,終於因為我的恬不知恥而破功。他把那本漫畫丟到一邊,笑著拉起我,仰頭重重地倒在三月萌芽的嫩草上。我側過頭去看他的表情,聽他回答我一個又一個問題,偶爾事無鉅細,偶爾有所保留,偶爾胡編亂造。

他說其實他預備騎車去本州,想嚇家人一跳,可惜第一次離家出走的宏偉計劃居然敗在我手上,我得對他負責;又說我傻人有傻福,剛才那條口香糖不過是整蠱道具,只要抽出就會爬出玩具蟑螂;到最後話題被榨乾,沉寂了好久,才聽見他故作懸殊,又充滿不屑地問我:

“晴天陰天下雨天,你喜歡哪一個?”

“陰天。”

“真不巧,”他叼著草莖:“我喜歡晴天——”

“你騙人。”我枕著胳膊,十二分肯定地打斷他的話,急切地如同邀功行賞。

我說,是人都看得出來。這樣的好天氣,難得出了太陽,你卻始終貼著牆走,把自己藏在一片陰影裡。卻還告訴我喜歡晴天,不是忽悠還是什麼?

我們總以為自己在成長的過程中學到了很多,比如知識文化,比如打落牙齒和血吞的隱忍,比如顧全大局、沉默是金,卻不知道人是會退步的。有時候站在仁王雅治面前,我會格外羨慕那個心直口快的小姑娘,至少那種不必在乎形象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