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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華胥介紹篇

的形式,還有的是他們的形體或手中所持物件的區別等。不同形式的伏羲女媧畫像,代表了每個時代、文化中相異的資訊。

1、漢畫中伏羲女媧的型別

漢畫中伏羲女媧的型別很複雜,形象亦不盡相同,其意義也就有所區別。一是形體的差異: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非衣帛畫,最上部中間是人首龍身盤曲的神人,有人認為他是燭龍,筆者認為是伏羲或女媧。因為畫中的女墓主死後去始祖神那裡才合乎情理,假如她到燭龍那裡去,與理不通。河南洛陽西郊淺井頭漢壁畫墓,洛陽墓頂由南向北繪有伏羲和女媧。伏羲人首龍身無足,尾部呈魚鰭狀。漢畫像石中的伏羲女媧影象最多,主要分佈在祠堂的側壁和墓室的門柱、橫樑等部位。1986年四川簡陽鬼頭山出土的3號石棺畫像,其後擋右上部,刻一人首龍身的人物,其旁刻寫“伏希(羲)”。左邊亦刻人首龍身像(伏羲女媧為龍身的問題詳見下文),其旁刻寫“女蛙(媧)”。二是頭衣和手持道具的區別:山東嘉祥武梁祠西壁,戴冠的伏羲執矩,頭挽髮髻的女媧執規,二人均人首龍身且尾部交纏,他們中間有一小人。左邊題刻“伏羲倉精,初造王業,畫卦結繩,以理海內”的銘文。河南唐河漢畫像石上,刻有伏羲手執排簫的影象。微山兩城鎮出土的一畫像上,中間是“西王母”,其兩側是手執便面、人首龍身的伏羲女媧,二人作交尾狀(也有的伏羲女媧中間為東王公)。三是對伏羲或女媧個體始祖的崇拜形式:費縣潘家疃出土的伏羲圖和女媧圖分別刻在兩個門柱上,伏羲為人首龍身,身上有日輪而手執規,下身長兩隻足;女媧人首龍身,身上有月輪而手執矩,下身有兩隻足。四是創造型或情景的再現:江蘇睢寧出土的“伏羲女媧”漢畫像石,畫面中伏羲女媧皆人首龍身交尾狀,二人軀體中間有羊、馬等,下方的二人兩側各一小人首龍身之人。河南唐河針織廠出土的伏羲女媧圖,伏羲女媧各手執一草扇,在一神人身上相向而立;南陽七孔橋出土的“女媧捧璧”圖,原文說“女媧人首龍身,手執靈芝”。他們手執的應當是草扇。當然,上面列舉的形式並不完全;還存在相互混合的情況,這裡只是作簡單的分類區分。

2、出土文物中不同伏羲女媧形象的文化意蘊

不同的形象就是不同文化的表達。在談到伏羲女媧的形象時,《魯靈光殿賦》中說:“伏羲鱗身,女媧蛇軀。”漢畫中伏羲女媧的影象很繁雜,其文化意蘊也就各異:其一,伏羲女媧手中不同的工具代表了各異的傳說和倫理觀念。伏羲女媧手執草扇,是文獻中所謂其因兄妹結婚而“結草為扇,以障其面”遮羞的情景;也是在描繪始祖神初始創世的狀態。神話傳說總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不斷吸收新的思想、觀念;並會出現一個母題的孿生神話,如由伏羲女媧而衍生的盤古傳說,卻符合社會的需要。從女媧創造人類開始,到伏羲神話的出現和伏羲女媧兄妹結婚,“結草為扇,以障其面”的說法,以及《風俗通》所說女媧成為“女媒,因置婚姻”等,已經脫離了原始氏族的狀態,顯然滲入了封建倫理觀念和思想。《周髀算經》上卷記載:“昔者周公問於商高曰:‘竊聞乎大夫善數也,請問昔者包犧(伏羲)立周天歷度——夫天可不階而升,地不可得尺寸而度,請問數安從出?’商高曰:‘數之法出於圓方,圓出於方,方出於矩,矩出於九九八十一。’”作為妻子的女媧從屬於伏羲,伏羲執矩、女媧執規的影象意義,大概是“圓出於方,方出於矩”的體現,即尊卑關係。其二,是伏羲女媧祖神崇拜和創造、主管萬物的表現。伏羲的形象是透過其頭衣如進賢冠、山字型王冠、通天冠、手中所持的日等方法;女媧是透過其頭挽的髮髻、持月等方法,區別二人的身份、性別。伏羲頭戴王冠,則是表示其“初造王業,以理海內”的象徵;伏羲女媧手捧日月,是其創造和主管陰陽與天地的體現。伏羲或女媧以個體的形式出現,是祖神崇拜的表現。有的伏羲女媧身體交纏或交尾,描繪了他們正在繁衍人類;而二人中間的小人,則是描繪他們已經繁衍出的人類。傳說伏羲作簫,《禮記·明堂位》說:“女媧之笙璜”,注引《世本》曰“女媧作笙璜”。把樂器的發明歸功於聖王的事在古代很常見,但至少說明這些民族樂器都很古老。其三,伏羲女媧的奇異形體是具有“聖德”的象徵。漢畫中的伏羲女媧,人首龍身,他們的神奇軀體是其超凡神性的證明。如《列子》曰:“女媧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此有非人之狀,生而有大聖之德。”司馬貞《補史記三皇本紀》說:伏羲“蛇身人首,有聖德。”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有人以為,李冗《獨異志》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