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在剛開始的時候,就什麼都不執著,既不去放生,也不修加行,還抽菸、喝酒、吃肉,甚至肆無忌憚地點殺海鮮,因為他們認為持戒、放生、修加行、愛護生命等等都是執著,都是跟解脫對立的東西,但這些觀念都是錯誤的。
如果真正不執著就能解決問題的話,那什麼事都好說了,但事實卻並非如此簡單。雖然我們最後要打破這些執著,凡是在盲目、無知的前提下作出來的事情,都是要放棄的,但現在我們連打破這些執著的方法都沒有掌握,而死死抱持著一個不執著的觀念本身,實際上就是一種執著。執著什麼呢?執著“不執著”的觀念,故而,在沒有掌握打破執著的方法之前,就不能不執著。
目前在漢地居士當中,類似這樣的錯誤作法與想法特別多,其中比較典型、比較嚴重或比較普遍的,我在以前的開示當中,已經陸陸續續地提過了,今天就不必一一重複。
(四)沒有找到與找到沒有的區別
在上述內容當中,我分別宣講了人我與人我執,法我與法我執的概念,並分析了這些東西給我們帶來的危害。
有些人會有這樣的想法,其中也有人向我提出過這樣的問題:雖然我們去找了這個“我”,也沒有找到,但沒有找到能不能表示“我”不存在呢?比如說,像電磁場、電磁波等很多東西,我們的肉眼看不到,我們的耳朵也聽不到,如果不借助於儀器,僅靠我們的五種感官,是無論如何都找不到這些東西的,但這並不表明這些東西不存在,因此,僅僅沒有找到,並不能判定出“我”不存在的結論。
有這樣的想法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不僅在講無我空性的時候,甚至在宣講大圓滿的時候都講過,什麼叫做證悟無我呢?是不是透過一個簡單的邏輯來推理一下,在肉體、精神等等上面剖析一下,只要沒有找到一個“我”,就是證悟無我了呢?不是這樣,沒有找到並不能解決什麼問題。
在證悟無我的過程當中,我們應當分清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沒有找到;第二個層次,是不但沒有找到,而且明明白白地看到它不存在。只有清楚地現見我不存在,才能稱之為證悟無我。
在大圓滿的修行人當中,也存在著這樣的問題。有些人在打禪的時候,雖然心裡沒有任何雜念,但他們卻並沒有證悟什麼東西。這樣的境界,就不是證悟空性。
關於這一點,經書上面說得非常清楚:很多人都害怕蛇,如果白天看見房間裡進來一條蛇,到了漆黑的晚上,在沒有燈光的情況下,即使把房間的每一個角落都找遍了,也沒有找到蛇,這能不能消除我們對蛇的恐懼呢?不能,對蛇的恐懼仍然存在。我們往往會認為,我明明看到蛇進了房間,又沒有看到它出來,雖然我沒有找到蛇,但只是我沒有找到而已,蛇應該還在吧!
那個時候我們該怎麼辦呢?最好是拿一盞燈,將房間的每一個角落都照得如同白晝,然後清清楚楚地看到,房間裡確實沒有蛇,這樣,我們才會放心地緩一口氣:原來蛇真的不在,可能是在我不注意的時候走了。之後,對蛇的恐懼才會消失。
同樣,雖然我們在肉體、精神等各個部分都找不到“我”,但僅僅沒有找到並不能解決什麼問題,只有一清二楚地體會到就是沒有“我”,這才叫做證悟人無我。麥彭仁波切也說,這才是人無我的見解。
奇法無我也是一樣,本來,在中觀論著當中講了很多抉擇法無我的理論,簡單來說,就是像我們剛才以這朵花為例所進行的分析。這種分析方式,即使以物理學的概念來解釋,也很容易理解,亦即將其逐步分解,在分解以後,它就變成了一大堆小得不能再小的粒子,用佛教術語來說,就是一大堆的微塵,那時我們就會知道,只是在宏觀的層面上,這朵花才會顯現出它的顏色和形狀,實際上,除了微塵以外,並不存在所謂的花。
書比如說,當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就叫做人群;人群當中的每個人,又可以按家庭進行分類。在分類之後,原來所謂的人群只是一個個的家庭,除了這些家庭之外,並不存在單獨的人群;而所謂的家庭,也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除了組成家庭的每一個成員以外,並沒有一個獨立於家庭成員之外的家庭存在。如果一個家庭有五個人,那就是單獨的五個人,沒有這五個人,也就沒有所謂的家庭。
同樣,除了微塵以外,並沒有所謂的花、花瓶等等,什麼都不存在。在那個時候,我們不是沒有找到,而是清醒地意識到這些東西根本就不存在。也就是說,當我們在看著這朵花進行分析的時候,這朵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