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那麼難,最需要勇氣的恰巧是生活。
子競走了,他離開了暮歌的生活,可他留下的影響卻遠遠還沒有結束。
某日大課,就有人跑到暮歌身邊問她:聽說賀子競出國了,你不是他女朋友嗎?
暮歌盯著那人看了一會兒,淡淡地回道:有女朋友的人不能出國嗎?
碰了軟釘子,卻不死心:凌暮歌,賀子競為什麼沒帶你出國?
暮歌將視線轉回書上:我想出國,還需要他來帶嗎?
不承認也不否認,有些凌厲,有些冷淡,不像平時脾氣溫軟的暮歌。
冷言冷語,有同情,但更多的是嘲笑。可後來某一天,似乎就真相大白了。
和凌遠航,再愛再甜蜜,也永遠只能保持沉默。再傲人的家世也不及愛情的光明正大名正言順。
可即使如此,她覺得賀子競不應該再去在乎她的喜樂的。其實他不用這麼做的,凌暮歌,從來不在乎外人的眼光和流言。但他似乎已經習慣了這樣照顧她,所以他還是出手做了。
凌暮歌是**,家世背景不比賀子競差。
凌暮歌是賀子競的未婚妻,兩人訂婚後賀子競才出國的。
那天,賀家的大車開進校園,從車上下來的是賀子競那位氣質典雅的媽媽。當她當著八卦好事者的面親密地挽著暮歌坐進車子時,那一瞬間,所有的流言蜚語都塵埃落定了。
那天坐在車裡,賀媽媽聊了很多,可暮歌其實並不知道該怎麼回應她。面對一位深愛自己孩子的母親,除了抱歉,已無他想。
“子競說……這傻孩子,他說,要先看到的你幸福了,他才會重新出發。暮歌,我可以這樣叫你嗎?”賀媽媽轉頭看暮歌,後者低垂著眼,輕輕點頭。“其實我不明白,所謂幸福的定義到底是什麼。也許只有你自己才能判定你到底幸不幸福,可那個傻孩子,他卻還是要用自己的標準去斷定。我知道他只是在給自己找介面,他根本放不下。只要一天認為你不幸福,他就不會死心。是不是就是因為他這樣的武斷,所以才不能贏得你的心?”
“我的兒子,他那麼優秀。身為他的母親,我一直為他驕傲,甚至我都沒想過,世界上還會有不喜歡他的人。可,這就是現實不是嗎?就當是,男孩子成長的路上,總要摔的那一跤。”
“阿姨,我沒有不喜歡他。正如您所說的,世上很難有女孩子不會喜歡賀子競。可是,有人比子競更需要我。”暮歌輕聲說。其實暮歌還是暮歌,性子是怪了些,但在外人面前還是如此,冷冷清清,連表情都沒有,跟尊瓷娃娃似的。
成長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很多人在長大成人體味世間百態後,都會覺得,還是當個嬰兒最好,吃完睡,睡完吃,遇到不順心的事就嚎幾聲,簡單又幸福。可畢竟還是長大了,幸又不幸地,遇上了這麼幾個劫數。幸,愛與被愛的修行,人生百年,她修得很好;不幸,不如不見。
暮歌心軟,見不得在乎的人不痛快。可世上只有一個凌暮歌,所以辜負與被辜負,也成了暮歌要經歷的一種修行。她暫時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自己的心情,有些慌張,有些無措。或許再過段時間會好些,現在子競剛走,多少釋懷不了。
最近幾天,似乎多多少少有點可以體會子競的心情了。他那麼驕傲,再愛她,耐性也磨得差不多了。他已經不想再陪她這樣永遠曖昧下去了。得與不得,兩個選擇,兩個結果,總要出一個了結的。就是這樣的賀子競,他陪著她度過了她最青澀彷徨的少女時代,給予了她所有女孩奢望的虛榮和愛,何其有幸!負了他,她一定會遭天譴的!
若干年後,一次被晨歌拖著去看電影,聽到電影片尾響起時,那一瞬間,就想起了他,竟潸然淚下……
最好不相見便可不相戀,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憶,最好不相愛便可不相棄,最好不相對便可不相會,最好不相誤便可不相負,最好不相許便可不相續。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那一刻突然希望,他從不曾遇見她,如此,他便還是曾經那個賀子競,無憂,喜樂。
正文 何處惹塵埃(二十二)
脖子上的傷口結了痂,長新肉的時候有些癢又有些疼。晨歌老是思量著,等痂落了就拉她去把疤處理了。可這件事暮歌怎麼不不肯依他,害得這位小爺鬱悶了好一會兒,恨不得再在她脖子上咬個屬於他自己的疤洩恨。
暮歌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原本平靜的生活。夜深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