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4部分

義上說,這男孩,彆扭,驕傲,即使離開,他也要求自己要在暮歌心裡留下最最美好的烙印。

並不是佔*有就能刻骨銘心。對凌暮歌這樣的女孩來講,愛她,才是烙印。

三天後,小縣城的賓*館前停了幾輛白牌車和黑牌車,兩隊車各據一邊,壁壘清晰。車子的中間站著兩個孩子,男孩抱著女孩,在哭。

“凌暮歌,你會忘了我嗎?”

“不會。”她靠在他肩膀上,面色蒼白,但表情卻異常平靜。

“永遠不會忘了我。”

“嗯。”

“暮歌……”

男孩哽咽,將頭埋在女孩頸窩裡。女孩身子瞬間僵硬了下,眉頭微皺,而後只是伸手輕輕撫摸男孩的髮尾,像是在安撫暴躁不安的小獸。心裡的某個角落突然為了這個男孩柔軟了下來。

男孩猛地推開女孩,轉身的動作異常堅決,然後頭也不回地鑽進了自家的車子。

直到車隊開遠了,白牌車上的人才走下來。

將手帕壓在暮歌脖子上,將她半抱著回了自家的車,整個過程凌遠航面色如常。

暮歌閉上眼,靠在凌遠航懷裡深深吸了一口氣。

“開車。”凌遠航調整了下位置,讓她靠的更舒服。

“這小子,非打斷他的狗牙不可!”暮歌的脖子上鮮血潺潺,有些觸目驚心。凌遠航壓了半天才把血止住,檢查傷口的時候狠狠皺起了眉頭。

暮歌仰頭看著凌遠航笑。“因為他疼。”

“我等曇花千年,曇花卻不等我一瞬。你也會說婆娑才是世界。暮歌,凌暮歌,你覺得,你負擔得了幾個人的幸福?”還是皺眉。

暮歌嘴角笑意嫣然。“你吃醋了?”

凌遠航抬頭看向窗外,嗤之以鼻。

“他買了十五盒套*套。”她靠在他胸前,食指玩著他軍裝的紐扣。

男人出乎意料地全身一震。一直當他無慾無求,一直以為他處變不驚,他就是暮歌心裡的佛,她知道他愛她,可她從來不奢望他會為她大悲大喜。

“可是他一個都沒有用到。”

身軀稍稍放鬆了些。

“那是他聰明。”

“怎麼聰明瞭?難道你覺得我沒有吸引力?”抬頭問他。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我會告訴你你有沒有吸引力的。”

她美滋滋地靠回他懷裡。許久,又聽他自言自語似的在那裡嘀咕。“他要是敢怎麼樣,老賀家非斷子絕孫不可!”

凡事太盡,緣分勢必早盡。賀子競其人,執拗而深刻,愛,就深愛,不計後果。暮歌后來在想,如果她不是凌暮歌,如果她只是十丈紅塵中最最平凡的芸芸眾生,遇到這樣的賀子競,定是劫數難逃。只是不偏不倚不早不晚,她的命裡早就出現了那麼一個人,這輩子,要守在一起,死了也要爛在一起。

人這一輩子,貪心,拿命去愛的男人,能有幾個?賀子競,多喜歡他啊。

心靜如水,可眼淚卻流了下來。

突然了悟。

所謂情深緣淺,大抵如此。

原來如此。

“小畜生,你哭什麼!”某位其實挺小氣的男人積累了三天的情緒終於爆發。

回到了家,睡了一天一夜,醒來後乖乖接收凌晨歌的批鬥。這小爺已經回家修養,她三天沒回,他就鬧了三天,身體不方便不能親自出去找,就發動了所有發小,鬧得滿城風雨。畢竟年紀還小,還學不來長輩們那樣的瞻前顧後,全憑著一股子瘋勁橫衝直撞。

昨天回來時也沒來得及細說,雖然換過了衣服,但脖子上纏著白紗布。似乎家裡這位小爺趁她睡著時掀了看過,氣得跳腳,若不是子競已經上了飛機,指不定要鬧出什麼樣的事情來。

凌晨歌,就是凌暮歌的小混蛋小福星小棉襖。這孩子也終於靜下來了,每日陪著暮歌誦讀經文,雖然行動不方便不能野到外面去是重要原因,但至少有人時時刻刻陪在她身邊,其實心裡很感激這樣的晨歌,鬧吧,將暮歌的注意力轉移了不少。

實際上暮歌還是笑得沒心沒肺,可眼中卻多了淺淺的疼。其實她只是心疼,心疼那個此時已經在大洋彼岸的男孩。她希望他能找到幸福,至少將來有一天讓她知道他會幸福。

回到熟悉的校園,其實才幾天而已,可暮歌卻覺得自己好像離開了半生一樣。突然多了一絲疲憊,想遠離人群,想躲回舅舅的為她營造的象牙塔裡去。於是明白了舅舅的苦,那麼長的一輩子,原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