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出去了你得好好請我喝上一場,光資料就查了一個多小時呢。”
我顧不得多說,連忙展開那張紙,胡四的字寫得很漂亮,密密麻麻排滿了紙面。我不得不佩服他抓理的能力,上面說,首先這個案子最大的漏洞在於沒有被害人的證言,《判決書》上說被害人叫“客人”,那麼這個客人叫什麼名字?為什麼沒有他的證言?其次是沒有作案時的兇器,《判決書》上只是說“楊遠掏出兇器”,那麼這個兇器在哪裡?是否作為呈堂證供?當時在場的飯店老闆和一起喝酒的牛玉文起碼也應該有詢問筆錄的,可是他們卻沒有。本案所列的證據全是李俊海的證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某條第某款明確規定,同案被告之間所做的供述不能互相作為證據……我反覆看了幾遍,心裡漸漸亮堂,是啊,即便是我真的參與了搶劫,那麼受害人在哪裡?沒有受害人就這麼判了我,這明顯是違法的!我的眼前突然像開了一盞燈,亮得讓我發暈。當時,我想不了許多,一個勁地給胡四敬菸,激動得幾乎連話也說不出來了。
胡四抽著煙,面相矜持地對我說:“兄弟,你也別高興得太早了,該做的努力你還是得做。”
我說:“我多抄幾份,不停地往法院發就是了……”
胡四打斷我道:“那還不夠,你必須跟李俊海取得聯絡,讓他也寫。”
我皺緊了眉頭:“我不想見他,他愛怎麼著就怎麼著。”
胡四嘆了一口氣:“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可這不是'治氣'的地方,你跟他有什麼利害衝突應該回到社會上去解決,在這裡首要的是聯合起來,想辦法早點出去。你想想,你這邊申訴了,他那邊不知道,將來法院調查的時候,他還是按原來的那樣說,一口咬定你參與了,而且,萬一真的找到受害人,受害人又被……你做的這一切努力還不是白搭?”我的心很亂,搞不清楚胡四說的在不在理,就那麼傻站在那裡,大口抽菸,胡四什麼時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張隊不知道什麼時候過來了,輕聲問我:“楊遠,你爸爸是幹什麼的?”
他問這個幹什麼?我茫然地回答:“當老師的。”
張隊把眼睛瞪得像兩個雞蛋:“真的?那他應該是個文明人啊。”
聽這口氣,我爹好像辦了什麼不文明的事,我急了:“張隊,我爹他怎麼了?”
“怎麼了?”張隊訕笑著搖搖頭,“喝大了,在大門口發酒瘋呢。”
“這怎麼會?”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臉也變得蠟黃,“我爹幾乎不喝酒!”
“他喝了,不但喝了,他喝得還不少呢,”張隊說,“剛才內管隊長打來電話,說一個犯人家屬在外面扯著嗓子喊楊遠的名字,武警趕他走,他不走,把鐵門拍得山響,非要進來見他的兒子不可,幾個人拖他都拖不動他。內管去人了,告訴他今天不是接見的日子,動員他先回去,等到了接見日再來看兒子,他不聽,直接躺地下了,他說,我想我的兒子,我今天非進去看他不可,他的身邊還有一個半大小子,也一起嚷嚷著要看哥哥……你說,他喝那麼多酒幹什麼?還教師呢。最後我去了,好說歹說才把他勸回去。”我甩開張隊,大步衝進了滂沱的雨線,我衝著灰濛濛的大牆大聲喊:“爹……爹,我對不起你……”張隊衝上來,一跤把我摔在一個水坑裡,泥水濺了他一身。
記得那天我回監舍以後,趴在窗前,望著漆黑的雨夜想了很多事情。我想到了自己叵測的未來,想到了我爹年輕時候對我的殷殷期望,想到了如果我無休止地呆在這裡,我爹將如何獨自承受來自生活和心理的壓力,想到最後,我的眼前反覆出現這樣一幅場景:我爹躺在泥濘的地上大聲呼喊我的名字,我弟弟趴在他的身上喊……爸爸,爸爸,你怎麼了?那一宿我幾乎沒有睡覺,手裡捏著胡四給我寫的申訴材料,不停地想,我要不惜一切代價早一天出去。第二天,我連早飯都沒吃,直接去找胡四,我說我想通了,催促他趕緊去找李俊海。胡四很辦事兒,中午的時候,風塵僕僕地趕到車間對我說:“找到了,李俊海在四車間幹質量監督員,也是個很自由的活兒,我把情況跟他說了以後,他的眼都綠了,在門口等你呢。去吧,好好跟他講講這件事情的利害關係。”
見面以後,我倆都很尷尬,李俊海伸出手來想跟我握一下,我說:“免了吧,你還好吧?”
他遞給我一條煙,臉紅得像烤蝦:“還好,真沒想到會是這樣……”
我把煙給他推回去,直接說:“我不想聽廢話,情況胡四都跟你說了吧?你的意思呢?”
李俊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