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啟事。以後,在1710年阿迪遜和斯提爾又在觀察家雜誌中刊登了有關推銷茶葉、咖啡、巧克力、書刊、房產、成『藥』拍賣物品、以及轉讓物品的廣告。
米國獨立前,於1704年4月4日創辦的第一家報紙波士頓新聞通訊就刊登了一則向廣告商推薦的報紙為宣傳媒介的廣告。被認為是米國廣告業之父的本傑明富蘭克林179年創辦的賓夕法尼亞日報,把廣告欄放在創刊號第一版社論的前頭。首次刊登的是一則推銷肥皂的廣告。在整個殖民地時代米國的報紙中,賓夕法尼亞日報的發行量和廣告量上都居首位。在這家報紙上經常可以看到有推銷船舶、羽『毛』製品、書籍、茶、等商品的廣告。
富蘭克林既是一個廣告作家,又是廣告經理和推銷員,他所選寫的一篇最著名的廣告作品要算為賓夕法尼亞壁爐廠所作的推銷廣告了,這種壁爐後來定名為“富蘭克林爐”。富蘭克林和當代巧妙的廣告作家一樣,強調使用產品的收益,而不是單純介紹產品。
等到了現在這個時代,廣告的手段更加豐富。
報紙廣告、雜誌廣告、電視廣告、電影廣告、網路廣告、包裝廣告、廣播廣告、招貼廣告、pop廣告、交通廣告、直郵廣告、車體廣告、門票廣告、餐盒廣告廣告形式數不勝數。根據目的不同,廣告還分為告知廣告、促銷廣告、形象廣告、建議廣告、公益廣告、推廣廣告等等。
而這其中的大部分都屬於地推廣告,就是在當地推廣的廣告,在網際網路高度發達的十幾年後,地推廣告依舊非常的重要,更遑論現在了。
如今網際網路不夠發達,智慧手機更是還沒有影子,地推基本上就是除了電視和廣播、報紙雜質等手段以外,最重要的廣告形式了。而公共腳踏車這個既有固定車樁,又有流動單車的廣告載體,就很輕鬆的進入了有心人的眼中。
最先有動靜的,是海市那邊,海市作為國際大都市,商業高度發達,所以這裡最早有商家找上門,緊跟著,大批的商家開始聯絡遠方出行,想要在公共腳踏車車體和車樁上面做廣告。
對於客戶的要求,遠方出行當然沒有理由拒絕,而具體的廣告收費,周方遠也早就和下面的人商量好了。
腳踏車車體廣告,按一百輛為單位計算,每一百輛單車,掛廣告一個月,收費5萬,兩個月就是10萬,或者兩百輛車一個月也是十萬,以此類推。
車樁的話,因為是固定的,所以價錢理論上應該更加便宜,但車樁有一個單車無法比擬的優勢,就是可以有語音播報。車樁的控制塔可以不停歇的播送廣告,取車的時候也有播音廣告,車樁的遮雨棚還有巨大的版面,所以具體的廣告還有劃分。巨大版面是一個月一萬,控制塔的語音和影象廣告,按照具體時間計算,以單月承包的方式,每增加一秒,就加一千塊錢,比如說一條五秒長的廣告,一旦商家購買,一買就是一個月的時間,五秒的廣告就是五千塊錢,迴圈播放,每天在主要的工作時間段一共播放十次,播放次數,播放時間,這些都是不可選擇的,能選擇的只有廣告長度而已。
當然了,這是因為目前廣告商家較少,以後廣告商家增加以後,還會分具體的鬧事時間段和一般時間段,價錢還不一樣。
而車樁播音廣告,時間同樣是五秒來計算,但這個就不搞包月的形式了,而是以次數來計算。車樁的廣告周方遠不準備多次出售,而是單次出售,誰要買了哪個車樁的,那這個車樁就不會再接其他廣告,此車樁所有的腳踏車,在取車的時候都會播放語音廣告,播放一次100快錢。當然了,不同地段,不同規模的車樁價格也不一樣。
總之,這是個很複雜的計算工作,好在已經有了一整套的收費模式。
經過十來天的協商,最後海市已有的數百個車樁,數萬輛腳踏車,除了最偏遠的十幾個車樁以外,基本上全都賣出去了。
最後統計結果,最大的一個廣告商,是海市本地的餐飲龍頭,一次『性』買下了三十個車樁的所有廣告,而且全天二十四小時不停歇的迴圈廣告,而且一買就是一年,只此一家,就給遠方出行帶來了將近兩千萬的廣告收入。這還是打過折的,不打折的話,數字比這個還高。但對方卻是樂此不疲的買了下來,為什麼呢?很簡單,這家企業買下來的,都是海市最黃金地段的車樁,而且買的是全時間段,就是後半夜的時候,控制塔也還是會不聽的放廣告。
海市這地方寸土寸金,做廣告也是很貴的,這麼多重要地段,還是全天候廣告,更重要的是,還有最少兩三千輛腳踏車會承載流動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