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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8章 問題

這個問題,墊付拆遷資金和補償款,土地證拖延。選址、立項、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一到土地證就卡住。”

陳輝問:“不是有前面的一堆證了嗎?土地證拿不拿很關鍵?”

粱高有說:“規劃用地許可,是規劃局根據城市規劃發放的證,證明你的建設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可以按申請使用該土地。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國土局發的,是證明你的建設工程符合申請,可以開始建設,而國土證就是戶口本,一般都是建成或者建設中發放,證明這東西建成了是你的,明白吧?

你拿了地,拿了一堆許可檔案,把拆遷做了建設好了,但東西在法律意義上還不是你的,你沒有所有權,這時候就算是政府把地再賣了把你建的東西推了你也沒辦法。”

小偉皺了皺眉頭:“前面要籤投資合同吧?有合同在還會有問題?”

粱高有搖了搖頭:“合同並不代表最終結果,所以我說弄不好就要起糾分,這種官司弄不好就得一打幾年,到時候就算勝訴也沒什麼意義了。”

小偉拿起檔案翻看:“有明確的證據嗎?”

粱高有點點頭:“有。已建成投入使用和部分建成投入使用的工程中,差不多有一半沒拿到土地證,為了真實性後來是我自己去看的,確實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