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獨掌總稅務司權力;費士來雖然在英方的資歷高於赫德,但他不懂漢語,無法和總理衙門大臣有直接接觸,被迫居於從屬地位。
在代理李泰國在上海擔任海關總稅務司職務之後期間,赫德建議總理衙門購買阿思本艦隊,也就是當時的英中聯合艦隊。這支艦隊當時計有中級兵輪三艘,小級兵輪四艘,造艦武器總經費計八十萬兩,是中國清朝同治年間,由清政fu委任英國人成立的一支海軍。只是,最終,因為種種原因,大清帝國極有氣度而不明不白地扔掉了67萬白銀之後,水師的全部家當還是隻有800多艘木製風帆船。不過,雖然沒有做成買賣,赫德在這次事件中的表現還是讓清廷非常有好感。尤其是奕?所主持的總理衙門,對赫德的好感也越來越勝過跑路的李泰國。而赫德自己也很聰明,極力爭取統轄海關的總理衙門掌權大臣,如奕?、文祥等的信任。他經常主動地提供稅務、洋務,特別是外交方面的意見,併為之出謀獻策,在總理衙門大臣的心目中,他明顯已取代了李泰國。赫德的自制沉著、圓通,而又熟悉官場禮節和中國士大夫的習氣,深得大臣們的讚揚。1863年5月,李泰國休假到期,從英國返回上海,赫德結束了代理總稅務司職務。可清政fu卻想方設法抬舉赫德,甚至由奕?專門設立了一個比一般口岸稅務司更大權力的職務,即赫德被任命為江海關稅務司外,還負責長江各口關務。不過這一舉動只是削弱和抵消李泰國作用,是為了推出赫德充任總稅務司的權宜之計。不久,恭親王就上奏:李泰國“辦事刁詐,以致虛靡鉅款,實難姑容。現由臣等將其革退,還準經理稅務。該夷狡獪異常,中外皆知,屢欲去之而不能,今因辦船貽誤(阿思本艦隊事件),正可藉此驅逐”,“其總稅務司一缺,即由赫德辦理。”
就這樣,1863年11月16日,上諭批准把李泰國革職,派赫德繼任總稅務司。這樣,年僅28歲的赫德,就成為清朝中國海關的總稅務司,而且一直連任到了現在,足足33年。在這三十餘年的時間裡,他被清廷視為客卿,在衰朽的舊帝國制度中創造出唯一廉潔不貪腐的高效衙門;他懷揣大英帝國的野心,卻又以“中國政fu外籍僱員”自居,並且清楚的認識到自己中國僱員的身份,“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中國人民的“同胞”,是中國政fu用來對付外國商人的外籍僱員。因此當1885年6月被英國政fu任命為駐華公使時﹐他辭謝不就。可是即便如此,他依舊是英國方面在中國最重要的一個“外派使節”。
……
“據我所知,赫德先生一直以來都非常勝任,為什麼突然要討論他的去留呢?”而且,總稅務司這樣的職務,如果清廷下定了決心,也應該是可以直接下命令的。就像三十年前他們直接驅逐了李泰國一樣。為什麼拿到現在,拿到這種場合來談?竇納樂心中跳出了一道道的疑問。
“因為,他侵犯了我大清的引水權!”本章節由網書友釋出
第376章 背後真意
【網 】第376章 背後真意
侵犯了中國的引水權!
李鴻章這句話說出來之後,竇納樂、施阿蘭,還有田夏禮三人心裡都是“咯噔”的一聲,同時暗道不好。
什麼是引水權?就是國家為維護主權和國防機密,保障港口和船舶的安全,對進入本國引水區域的外籍船舶,執行強制引水的權力,也稱引航權。
這項權力雖然不像關稅自主權和司法權這些權力一樣惹人注目,但對一個主權國家而言,這項權力也同樣是非常重要的。
本來,早在北洋水師跟聯合艦隊一戰而勝,由此一躍成為東亞地區的最強海上力量之後,在中國的列強,當然也包括英法美等國就想到過清政府可能會藉此大勝之勢要求拿回某些權力。甚至還為此做出了相當的準備。可沒想到清政府一直都沒有提及這方面的東西,大家本來以為清政府依舊還是那個原來的清政府,打敗了日本還不足以使其振奮精神,依舊在列強面前挺不起腰桿的時候,卻沒想到李鴻章會突然提及“引水權”!
引水,舊稱領港或領江,從此這一職業的又稱為“領航員”或者“引水員”。是近代時期新興的一種職業。按照時人的說法,“凡在指定之區域內,於某一時期中專門協助船長引領船舶出入和航行於該區域之水道,而不擔任所引船舶之任何行政或它項事務者,為引水人。”
引水人的首要任務,在於為船舶提供安全、及時的引領服務。另一方面,由於港口水道的通航條件,實為一個國家的自然屏障,與國防有著密切的關係,因而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