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昌在山東則以臨城為第一防線,兗州為第二防線,濟南為第三防線,專備國民軍第二軍之進攻,總兵力達10萬以上。
郭松齡兵變後,奉張即將軍隊儘可能調赴關外。在天津和滄州的戰事則由直魯聯軍負責,熱河仍以闞朝璽守備。
郭松齡失敗時,郭部在關外的,悉數由張氏父子收編,張老將不咎既往,因此漫天烽火歸於平息,郭部中只有魏益三部隊宣稱仍繼續反奉。
魏益三不是東北人,卻是張學良的愛將,郭松齡倒戈時,命魏率先遣軍突襲瀋陽,就是利用他不是東北人,可以狠下心衝鋒。不料魏部在山海關受阻,於是郭又派魏為殿後,以阻擋李景林的兵力。郭失敗後,魏益三宣稱他的部隊改為國民軍第四軍,等於正式投入馮玉祥系。
張學良組織討郭軍時,曾把魏益三的兒子放回關內,並帶親筆函給魏,希望魏在郭軍之後放一把火,怎知魏益三根本不理,反而投向馮軍。
張學良擊潰郭松齡叛軍後,奉張即令張學良繼續率軍前進,魏益三本受張學良之賞識,魏隨郭叛變後,竟投效馮軍,張頗為痛心。張率軍開抵山海關後,與魏部鏖戰,魏部不支,張遂於15年元月19日奪回山海關,魏益三退昌黎。國民一軍令唐之道、門致中援魏,以鹿鍾麟為前敵總指揮,鄭金聲、佟麟閣亦開赴灤州。
熱河方面,熱河都統闞朝璽在郭松齡起事時本有意投郭,提出三個條件:(一)張老將下野,(二)張作相仍主吉。(三)事成後闞主黑龍江。郭不答應闞主黑龍江,闞遂助奉反郭。14年11月末國民軍乘郭松齡回師,以國民一軍第十一師宋哲元攻承德,闞朝璽退回奉天,國民軍於11月30日佔熱河,15年1月張學良率師反攻時,以於勳攻朝陽進窺承德,奉軍湯玉麟部擊敗國民軍,宋哲元走多倫。
張作霖在15年3月22日曾有致國民軍張之江一電,敘及熱河、直隸問題,電雲:
“張家口張督辦鑑:查執河、直隸皆系煥章以詐力侵襲所得,前因來電願以熱河無條件交還,以為我兄悔禍熱忱,與煥章從前背信啟釁之舉動迥不相同,是以特命郭仙橋到張商洽。頃敝處覆電,曾明白宣告,決不作欺人之語,較之一面與人訂約,一面使鄧寶珊襲取保定之舉動,邪正為何如。況直熱皆我軍轄境,我兄既欲重修舊好,自應以恢復舊有狀況為前提,對於執事個人,素極尊重,謀和一出至誠,惟煥章一生做人,專喜走曖昧一路,以致全國鄙棄,深望我兄勿再效法。總之謀和宜恢復未戰以前之感情,不宜據失和以後之權利。譬如我軍今日如侵入張綏轄境,即棄好尋仇,如以恢復我軍轄境即指為武力脅迫,未免不恕矣。和戰兩途皆惟我兄自決之。張作霖叩。”
奉軍入關內時發生了一段外交糾紛,是和中東鐵路當局。由於中東鐵路當局拒絕替奉軍運兵,要奉方運費付現款,奉方則將中東鐵路局俄籍局長伊諾萬夫扣留。
15年1月20日蘇俄大使加拉罕為中東路事向張作霖提出抗議,1月23日,俄大使加拉罕再致張作霖電:
“奉天張雨亭大帥鈞鑒:本月二十日本大使致電閣下,內容述及關於中東路發生之嚴重情形,請設法制止張煥相與軍事當局破壞中俄協定,並指明衝突之故實,因中國當局不願注意既定條約。未悉閣下已根據本大使之電採取若何辦法?但總交涉署長高畫質和業與總領事加拉柯維斯基進行交涉,並將解決辦法大致議妥。總交涉署長已宣告,若為條約所指定,中國方面承認運兵應納運費,且準備按舊章應用特別運兵單。張煥相取消其所發命令,中止干預路務,中東路同時恢復交通。本大使於接到總領事此項關於交涉情形之報告後,即發電答覆,內稱可依所述原則,彼此商定。惟須附帶一項,即敝方並不堅持在一定日期交納運費。並已準備允許由依據將來條約所規定之中東路方面紅利項下結算。以後總交涉署長與總領事交涉情形如何?本大使尚未得知。但中東路局長因張煥相下令拘捕而被逮,並有鐵路職員數人被捕之事。張煥相復設法佔據全路,且擬恢復奉俄協定成立後被驅逐白黨之許可權,本大使均已知之。關於中東路目前此種情形,本大使甚望閣下及時注意,以免失之過晚。故最後請閣下立刻實行下列各項:(一)釋放局長伊萬諾夫及鐵路職員。(二)立刻制止軍事當局干預鐵路尋常交通狀況。(三)規定運兵必須納費,此項運費由將來中東路中國贏利項下核算。又本大使接到敝國外交委員長翟趣林致中國政府電一通,茲亦附上。本大使希望閣下考量所負重責,勿拒絕敝國和平了結之努力。且望閣下並不願負此種以兩國國民同一重大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