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成,況且對方看我一臉木著,相信也沒意思給我拍。
下午鍾睿帶我去一個露天的小集市,裡頭有各種不同的表演,跟進了大戲園差不多。裡頭還有攤位,我瞅上一賣小玩意的攤位就挪不開腿。鍾睿難得地沒管我。
完了我倆看了一音樂的演出,還有當地民族的一些舞蹈和習俗的表演。鍾睿居然沒帶相機出來拍,我問他為啥不拍,他說今天我是主人,相機是小三,小三不能帶上街,以免敗了正主的興致。
我抿嘴笑說,相機居然是小三,你讓你拍的物件怎麼辦。看他們的眼神差點想成為正主。
鍾睿聳肩說,那就不拍。
我心裡高興嘴上卻揶揄他說,你會放過這掙錢的機會?
他偷偷牽起我的手說,沒事,掙不到錢就等我養他。
我撇頭否決他說,那還得看你接下來的表現。
往後晚飯時間遇上下雨,我倆傻逼什麼都沒帶,狼狽地跑進人家店裡躲雨,店主眼珠瞪得賊大,不得不裝著買了點東西蹲在。
躲雨的時候我倆有一句沒一句地扯著。
等了一個多小時,雨還是那樣下著,我倆索性一起跑回去,至於晚飯,還是在酒店旁邊的小店解決。
作者有話要說:
☆、第十一章
作者有話要說: 老實說,我以為會寫出個長篇(起碼來個二十章的),可是本來這文沒有寫提綱,有興致了就寫一點。那看,這不斷斷續續寫了半年麼。
然後,這文再寫下去估計狗血劇情越來越多,你們看起來葉難受,我自己會有衝動刪掉。
所以,現在在完結了。
有時候客人上門看見仲睿跟吳帆的親密動作總是留個眼神,然後問我,他倆是不是這個?
我說,是的。
我一點沒怕因為結識了鍾睿他們而感到羞恥,反而我覺得他倆是一個模範:兩人生活一輩子,什麼都懂不缺,就缺了點感情的依靠。然後他倆就依靠在一起,有時候他倆會有爭執,完了還是回到家裡該幹啥就幹啥。
吳帆說,瓶子瓶子,你看這玩具!
我說:又是鍾睿給你帶的?
吳帆笑嘻嘻不回答我。
我看鐘睿,他丫的裝著淡定卻偷偷偏過頭不看我。
媽的,我沒見過他倆這麼秀恩愛的。
扯遠了。
這裡為什麼要我來終結他們的故事?因為他倆說不想再給內心世界你們看了,就算給也是隻能讓對方看。
上一個月,他們從拍攝中回來,感情有增無減,順帶的給我帶來一堆的特產。一罐一罐的沙子,被玻璃瓶裝著。
我望著那堆瓶子,我問他們,這是啥意思?
吳帆說,覺著你不會喜歡滿大街都能買的的特產,所以特地給你帶來充滿當地氣息的泥土。
默。
我扯過鍾睿說,你倆腦子沒問題把?這份量的瓶子跟沙子,你倆背了一路?
鍾睿說,沒,這是快遞來的。
等等,好像重點偏移了= =
總之,這對東西擱在了我旅館的門口,充當裝飾品了。往後有客人還是不約而同地給我裝上幾瓶這樣的沙子。
吳帆看見後說,你看,我創造了一個奇蹟。
我在門口截停他進門的動作說,滾。這裡不是你孃家,你倆鬧矛盾別總往我這兒竄。
吳帆氣急敗壞說:瓶子!你他媽的不看在我份上,也看在我給你帶來這些東西!
我說,我謝謝你,這東西佔位置太多,我正打算往回送,我看今天挺合適的。
吳帆諂笑地說,瓶子哥,不帶你這樣對待好兄弟的。
我說,滾。
然後吳帆在門口大鬧,然後我只能給鍾睿打電話,然後鍾睿自帶伙食上門,餵飽吳帆,殘渣歸我。
我是認識了什麼人。
回想當初如何認識他們,說起來算是個倒黴事。畢竟他倆最初跟我的交往是從吳帆開始。
最初是吳帆在我這兒宅居了一個月,整天跟在屋子,完全不出去。我嘗試跟他聊天,可他一點沒有鳥我。一個月下來,他愣是沒有說話,只是好幾天夜裡自己蹲在陽臺默默流淚。媽的,那時候住客都以為這裡住了一個怪人,跟在房子時都躲著。
我看不過去了,把他人扯出門,跟他面對面坐著。
我問他,你還打算跟在我這裡多長時間?
他不說話。
我問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