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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在場的人都注視著徐沛東和張黎。他們都希望能在這個儀式上聽到那幾首金貴的歌。

但那幾首歌實際上並沒有創作出來。

“昨天晚上我才寫出第一節曲譜。”徐沛東說:“我當時很激動,全無倦意,也無睡意,就從心裡流出了這麼一段。我在這裡先唱給大家聽,把它公之於世。”

說完,他哼唱了那節曲調。

在場的人都鼓起掌來。

這段曲子很動人,沒有雷同感,有一股新意。

接著,大家把目光投向張黎。

“我的詞兒也沒寫好。”張黎說:“不過請大家放心,我一定會寫得讓大家滿意,讓出版社滿意,讓聽眾滿意。今天晚上回去就寫。”

說著,他把那段曲譜抄下來放進懷裡。

這情景使在場的記者不勝驚訝:歌曲還沒有產生,就已經決定了它的權利,它的轉讓,它的價格,而且是高達七萬元人民幣的價格,這多麼叫人不可思議!是的,這樣的事情在中國還絕無先例。在場的人都是第一次看到。

這樣做,充分體現了出版單位對作者的信任和尊重。

王樹忠說:“我們相信這兩位作者。他們在中國目前的詞曲作者中是配合最好的一對。張黎在黃土地上耕耘了二十年,能夠把握住農民的心理,能用群眾化的語言表達出農民對人生的認識,並對劇情有深刻理解。徐沛東與張黎是忘年交,他的曲子緊緊和著中國人情緒的律動,透過人的心靈找到旋律,又對音帶市場有準確的理解和把握。我們敢下這個賭,賭注就押在他們兩個身上了!”

這樣做也是給詞曲作者施加了壓力,逼著他們精心創作,拿出第一流的作品來。

張黎深有感觸地說:“筆下千鈞重啊!”

細心的人們可以覺察到,王樹忠和張黎、徐沛東三個人在那份協議書上簽字的時候,握著筆的手起初都有點微微發顫。他們都是在鎮定一下情緒之後,才鄭重簽字的。

一個圓圓的公章,兩個小小的私章蓋在一張紙上。

“我要告狀!”(11)

這張紙,瞬間注滿法律的力量。

當天,這份協議書報國家版權局稽核登記。

國家版權局對這份協議書傾注了極大的熱情,為此專門向全國各音像出版單位發出《關於尊重電視劇《轆轤·女人和井》插曲著作權的通知》。通知說:“作為著作權法實施前音樂作品著作權轉讓的一種嘗試,希望各音像出版單位予以支援和合作。”作為國家的最高版權管理機關,為一部電視劇插曲的版權問題專門發出通知,這是沒有先例的,它充分體現了國家對智力成果版權的保護態度。

隨後,協議簽字雙方聯合在《新聞出版報》上發表鄭重宣告:“為維護著作權人和音像出版單位的合法權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國家有關規定,電視連續劇《轆轤·女人和井》插曲著作權人——詞作家張黎、曲作家徐沛東已將此劇全部插曲著作專有錄製出版發行權授予大連音像出版社和大連電視臺。版權所有,翻版必究。”

這個爆炸性的訊息立刻引起了爆炸。

社會上一時議論紛紛。

音像圈裡更是沸沸揚揚。稱讚的,反對的,肯定的,否定的,懷疑的,詛咒的… …一顆石子擲進了濁水裡。

徐沛東從簽字儀式場地返回家裡,電話鈴就響了。對方不報自己的家門,狠狠地說:“你帶子一出來,我就‘扒’! ”

1991年1月30日,一百多家音像出版單位的負責人聚集杭州,參加著作權法學習班。當時《轆轤·女人和井》的音帶正在緊張製作階段,準備半個月後推出。儘管很忙,王樹忠還是抽出身趕赴杭州。他要利用這個機會,藉著著作權法的威力,向兄弟出版單位宣傳自己的主張,同時也是事先打個招呼。

果然,他成了這次學習班的熱門人物。

學習班上,出現了一個被稱為“萬炮齊轟王樹忠”的局面。

許多出版單位對大連音像出版社的作法表示不滿。有個單位的負責人還和他吵得個臉紅脖子粗。這位負責人指著他的鼻子說:“你們把整個行情抬高了。我們以後怎麼辦?”

王樹忠給他算了一筆帳:“引進一個海外版,要花外匯二十萬到三十萬港幣,甚至四十萬到五十萬港幣。大家都追逐海外版,捨得花大價錢,因為它能暢銷。為什麼我們就不能往國內優秀作者身上多投些資?我們尊重、保護國內的作者,讓他們安心創作出精品,改變海外版充斥大陸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