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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他們請張黎和徐沛東到大連來商量。

張黎先來了。

不久張黎又和徐沛東一起來了。

又過幾天,王樹忠到北京找他們兩個。

反覆商量是否買斷,一直拿不定主意。

徐沛東勸王樹忠:“不是我不為你們著想,正是為你們著想才勸你慎重。你花那麼多錢,最後可能吃的是一顆苦果。你初生牛犢不怕虎,想幹大事業,但你對這個市場可能還了解得不夠啊!我可以保證只授權給你一家,但不能保證別人不盜版。讓別人盜了版,市場遍地開花,你出了血本最後喝的只是一碗湯啊。”

徐沛東的話是經驗之談。

“對你的勸告,我表示感謝。”王樹忠說:“不過,我還要想一想。我要是一次買斷,等於是在音像市場的濁流中扔進一塊大石頭,有利於人們尊重版權,有利於音像業的整頓。當然,我也很害怕,弄不好就全砸了。”

正在王樹忠猶豫不決的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頒佈了!

大連音像出版社呈現一派喜悅而又緊張的氣氛。大家拿到刊登有著作權法全文的報紙,逐條逐句地研究。這個法給了他們勇氣。他們決心以這個法的精神來規矩自己,保護自己。王樹忠說:“咱們是個新社,開始走什麼路,就決定著今後走向哪裡。我們要按照法律走正路。當一回出頭鳥,讓人槍打也不怕。咱們也有槍,這個槍就是著作權法。”

國內第一個音樂作品著作權轉讓協議在草擬中。

這時候出現了複雜的局面。國內許多音像出版社和一些地下製片人都來爭。

大連音像出版社佔有天時地利。《 轆轤·女人和井》的電視連續劇是大連拍的、電視劇的編劇是大連人。張黎和徐沛東是大連人。

但是,他們在經濟上沒有競爭實力。剛剛成立的出版社,局裡撥給的開辦費只有五萬元,哪有什麼錢在買版權上作大的投入?

這時候,各家出版社在喊價。

起初,大連出版社出價是三萬元。

“我要告狀!”(10)

但別的出版社一個勁把價格往上提。有的給十萬元,有的給十五萬元,接著又有人提出給二十萬元。還有的提出按銷售盒數計算,每銷出一盒給詞曲作者三角到四角,這就是說,如果能發行一百萬盒,作者可以從中得到酬金三十萬元到四十萬元。

這樣的電話一個勁兒往徐沛東家裡打。

當時王樹忠正在徐沛東家裡。徐沛東家裡的電話鈴聲不斷,都是談這個事的,來電話的有南方的出版社,也有北方的出版社;有地上的,也有地下的。

徐沛東被大連音像出版社的真誠打動了。這個社雖然實力不強,出價不高,但他們決心按照著作權法的精神辦事,給人一種信任感。

又是一個電話。

徐沛東又一次婉言謝絕了對方的請求:“這個版你們別再打主意了。大連的王社長正在我家裡談呢。我們給他了。”

王樹忠也被徐沛東的真誠打動了:“我們社雖然沒有家底,就是借錢,也要把這個版買下來。我們商量好了,出價是七萬元。”

徐沛東還是替大連音像出版社擔心:“出這麼多錢,你保證能成功嗎?全國還沒有這種先例,往往說買斷也買不斷。”

王樹忠信心十足地說:“我可以藉助三種力量。一是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力量。國家版權局支援我們這樣做,為我們出謀劃策,鳴鑼開道。廣電部和新聞出版署也支援。二是法律的力量。我們手裡有著作權法,專門請高階律師和法學專家作過研究,我們的協議將有法律效應。三是輿論的力量。我們將在報紙上發表鄭重宣告,請記者作報道。輿論的力量能夠把法律的力量、行政的力量結合起來,讓膽大妄為的侵權者望而卻步。風險確實有,但風險與機遇同在。我們要抓住機遇,承擔風險。”

兩隻手緊緊地握在了一起。

1990年10月21日。北京小白鵝酒家二樓西餐廳。國內第一個音樂作品著作權轉讓協議——《轆轤· 女人和井》著作權轉讓協議及授權書籤字儀式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舉行。

簽字儀式的氣氛熱烈而莊嚴。

除了大連音像出版社的同志和詞曲作家張黎、徐沛東,還來了許多新聞記者及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及法學家、律師。

一張雅緻的桌子上,擺放著一式兩份的轉讓協議書。它列印著四首插曲的價格:七萬元人民幣;也註明著購買者所能得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