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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意。

上個月,吳宗憲的《綜藝最愛憲》打敗了對手的《綜藝大哥大》,連續勇奪收視第一,故有慶功宴。慶功宴固然是極爽之事,但是憲哥?低調而謙遜地表示:“爽只能放在心裡,嘴巴說出來就很不禮貌啦!”吳宗憲此說,除了有公開向“有了快感你就喊”隔海叫板之意,“不禮貌”的含意其實還有兩層:第一層,查“爽”字之走到今天這一步,不僅是短的驅逐長的,而且有一點劣意驅逐良意。今之流行語境中的那個“爽”字,其實與“哇賽”一樣,出處及大眾傳播之源都是臺灣“國語”(以及配了臺灣“國語”的港產片),但是其終極的源頭,則要上溯到閩南語的“爽”字——其發音若普通話的“頌”。雖然也用來表示高興舒暢的意思,但常常兼任動詞——不是“爽約”裡的那種動詞,而是做愛的意思。

形容詞兼任動詞,屢試不爽。雖然有點不文,倒也無傷大雅。但是,它之所以“不禮貌”的另一層意思,關鍵在於它把“做愛”等同於“爽”,把性交行?直接等同於“舒暢”、“酣暢”、“愉快”,把做愛的一般性主觀感受直接等同於做愛行?的本身,因而遠不?“做愛”一詞來得更?客觀公正。在某種程度上,破壞性地簡化了做愛者在主觀感受方面的豐富性和多樣性——當然,若拿來與“性交”相比,“做愛”同樣也輸在了立場不夠中立。

與“爽”字相比,我發現在現實的語文應用“不爽”的出現頻率大大高於“爽”——“我覺得全世界都對我不爽”(伍佰);“?別窩在角落,不爽就反駁”(周杰倫);“跟著你走過三條大街小巷,百分之百確定我今天很不爽”(許茹芸)——你如果認為字典裡只有“爽”而從來不曾收入“不爽”二字,有性格的字典就會非常“不爽”了:因為在《詩經�墉風�氓》分明寫著:“女也不爽,士貳其行。”

雖然“女也不爽”的意思不是“(因為男的不爽?)所以女的也不爽”,不過我忽然覺得“向晚意不適”若易一字而做“向晚意不爽”,雖則有點“爽歪了”,從樂觀的立場出發,說不定倒也有助於中國古典文字的與時俱進。

閩南語的“爽”字——其發音若普通話的“頌”。後鼻韻母,無論低吟還是大喝,都比什么“舒服”、“安逸”、“過癮”或“美”來得鏗鏘有力,當然更來得爽,來得過癮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這裡的“口爽”不是吃起來嘴巴很爽的意思,倒是有一點類似於廣東人說的“貪口爽”,也就是說話過嘴癮,說過癮。“爽”曾經是中醫為一種口腔疾病定的名稱。又據《廣雅�釋詁》三:爽,敗也。如果你聽到一個屈原時代的楚國人喃喃自語道:“噫,此湯很爽!”他的意思其實是:“靠,這鍋湯已經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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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瑣,非常之猥瑣

“許多年之後,你在街上碰到你從前的男朋友,他看不見你,你好奇地看看他要到哪裡去;結果,你發現原來他去嫖妓。那一刻,你會有甚么感想?”

上文出自我的偶像張小嫻之手,標題是《猥瑣的重逢》。至於“那一刻”所能談得出來的感想,小嫻的自問自答不消說滿紙也只兩個字:猥瑣。

只有人類才會獲得猥瑣之感受,但是猥瑣並不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天性,亦非後天養成的品質,而是人類有時會不幸所陷入的一種情狀。“猥瑣”或“委瑣”本來皆言多或雜,但常用來形容人的相貌舉止:“賈政一舉目……看看賈環,人物委瑣,舉止荒疏。”具體而微者,參見《笑遨江湖》裡躲在客店裡喬裝之後的林平之:“三張膏藥,貼在臉上,把雙眉拉得垂了下來,又將左邊嘴角拉得翻了上去,露出半副牙齒,在鏡中一照,但見這副尊容說不出的猥瑣,自己也覺可憎之極。”

其實真正“說不出的猥瑣”往往並不在相貌。按亦舒小說裡的定義,舉凡“冬烘、頭巾氣、狷介、固執、永遠住在牛角尖裡”皆可與“猥瑣”並稱,足見其複雜。在這件事情上,文字再次大敗於影像。千言萬語,不及周星馳的幾齣戲,尤其是吳孟達在戲中之扮相。事實上,推動“猥瑣”這個詞在中國大陸的流行者除了周星馳之外,主要還藉助於生力啤酒廣告裡的那個“猥瑣男”。在國產的活動影像裡,我發現對於猥瑣的表現多集中在婚外戀題材。婚外戀之所以猥瑣,並不是因為不忠和“偷”,主要的起因是角色在言行上的閃爍,尤其是一方或雙方通常不願離婚的中國式婚外戀,使對於“猥瑣”的藝術表現獲得了空前廣闊的舞臺和空間。

在這個舞臺上,陳世美和秦香蓮的故事曾經長期引導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