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場總統就職典禮,不過是在14個月後,而且主角是他本人。
按李幼鄰先生的說法,老蔣之險惡用心是對李宗仁進行“有意醜化”——不過,我們卻不能據此而認為像情侶裝這樣的“同裝”就表示雙方正在“有意美化”。除“做了一處”的宣示之外,情侶裝的能指其實頗為曖昧複雜。例如,情侶裝既能“告訴別人我們是情侶”,而在某種情況下,它又兼具“告訴自己我們真的是情侶”的自我暗示功能,尤其在彼此(或其中一方)對這種“情侶身份”不甚確定的情況下,就像結婚證書一樣,情侶裝適時地起到了一種由外向內的證明作用。當然,情侶裝的“宣示”功能還體現為一方對於另一方或者相互的“佔領”,象徵意義接近於“易幟”,即在拔掉對手的“白旗”之後勝利插上代表我方色系的旗號。“陰謀論”一點的說,亦不妨視之為一方換上了“敵方”的制服,取得“敵方”的信任,以改變自身“外部”的方式成功打入了“敵人”內部。有的時候,“拉大旗做虎皮”也不純粹是用來嚇唬別人的。
其次,先不說情侶裝有沒有品味問題,至少在其本系統內部,還是存在著品味差異的。一般相信,比較有品味的情侶裝,不會一味為了求同而罔顧自己的身材和氣質,而是以相同或類似色系或者款同式異的方式對“情侶關係”做出一種鬼鬼祟祟的暗示,英雄所見“略同”。和品味一道提升的包括副作用:理論上,凡同色系或款同式異的服裝都有指向“情侶關係” 的可能。除了誤導,更有性騷擾之嫌——以“裝情侶”來“裝情侶”。曾在Ebay上見一男兜售他收藏的兩件“中古”曼聯客場球衣(Away1995…1996),一件印著Keane,另一件是我偶像Cantona的名字,有點收藏價值。可這人還留言說,他和老婆經常穿著這兩件球衣上街,並且當成“另類情侶裝”。真是大煞風景,直讓我感覺Keane和Cantona這倆老男人之間是不是發生過某種超友誼關係。
畢竟是幾片布。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thou mine, I thine。比之於偉大的情,問“情侶裝為何物”幾乎沒有任何意義。鑑於“有情人的智商通常降到最低”這一共識,我們可以認為“情侶裝情侶”的IQ和“衣Q”也同時降至同一水平,我們也可以相信穿情侶裝在代表兩個人很恩愛的同時也代表兩人的智商很接近,但是,如果你同意一頭非洲象的面板勉強可以算是它的“行頭”,那么當兩頭此一品種的大象之面板因進入發情期而同時呈現出咖啡色時,我們便不能據此而草率地做出任何與“品味”有關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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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歪了
老子曰:“長短相形”。這是他老人家在《道德經》裡說的。不過,在“可道”的語言文字領域,以一種不甚道德的觀點來看,老子以來,情況卻總是“長”佔據著壓倒性優勢,即不僅是“長衰短盛”,而且一直是“短的驅逐長的”。例如,我們過去常用的“高興”、“愉快”以及“舒暢”等等,現而今已被一概地簡化為一個字——爽。
長話短說當然很好,最起碼符合節約的原則—根據這一原則,《沒頭腦和不高興》大可以縮寫為《無腦和不爽》。不過我專門去查了字典,的確是有一個大大的“爽”字印在那裡的,當它做形容詞的時候,表示“舒適”、“暢快”之意,但一般的用法多為片語,兩個字的有“直爽”、“爽朗”、“清爽”、“涼爽”以及“爽快”等等;兩個字以上的,有“爽身粉”、“神清氣爽”以及經常出現在小學生作文起首處的“秋高氣爽”——查“高”在當代的某種語境裡其實也是“爽”的一種,意即“爽到最高點”。
想當年,漢語裡最著名的那個“爽”字或者包含了此字的片語,首推毛主席詩詞《七絕�為女民兵題照》(1961年2月)。裡的“颯爽英姿五尺槍”。“颯爽”用得太好,一度成為新中國女性的標準時尚儀態。更有甚者,不僅用得太好,而且太絕,而今不論是“英姿颯爽”還是“英姿颯爽”皆已鮮見矣。當然,比這個詞更為鮮見者乃女民兵是也,放眼處倒是滿大街面有菜色的女民工,“颯爽”二字竟無從說起。
把個“爽”字像今天這樣拎出來單獨使用的,過去也不是沒有先例,不過功能上主要是做動詞用,有“失”及“違反”之意,如“爽約”以及“屢試不爽”。偶爾也有當名詞用的,例如“昒爽”是指“天將亮而還沒亮的時候”。《漢書�卷二十五�郊祀志上》:“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並無“吻得很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