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作出,由我核籤。所有考績報告最後須經副秘書長或助理秘書長閱籤或加以評論。我的考績報告則由副秘書長親自作。
考績報告先由當事人簡要寫明兩年中完成了哪些工作,受過何種培訓,寫完後須經頂頭上級簽字認可。報告內容有16項: 1.業務或技術能力;2.所完成工作的質量;3.所完成工作的數量;4.工作速度,即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的能力;5.創造性;6.獨立工作(或僅須極少監督)的能力;7.人際關係;8.嚴格遵守工作時間;9.使用聯合國工作語言的文字及口頭表達能力;10.對所領導的單位的監督能力及受其領導的職員人數和級別;11.工作計劃和組織能力;12.解決問題的能力;13.談判和說服別人的能力;14.對待聯合國的態度;15.特別有效完成指定任務的情況;16.其他需要對該職員作出鑑定的內容。當事人按照上述要求填好後,領導對被鑑定職員的每一項表現按A(突出)、B(很好)、C(尚可)、D(低於標準)、E(差) 五個等級予以評定,並寫出簡短評語。以上考績報告第6項,即“獨立工作能力”,要求各級工作人員必須根據崗位責任做好自己的工作,該向上請示的請示,不需請示的不必請示,防止造成大事小事都請示的局面,這是達到高效工作的重要條件。
政策、規劃與發展計劃司業務涉及面很廣,綜合性強。作為司長,我除領導全司工作外,還經常代表技合部接受各方的調查和交涉,如:聯合國內審計、外審計、聯合調查組以及各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等。我還要代表該部出席聯合國有關立###議,如方案協調委員會、行政與預算諮詢委員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理事會、經社理事會等,並回答問題,這些答辯關係到技合部的預算和方案能否獲得透過。我也經常出席其他一些國際會議和聯合國機構間會議,就技術合作有關問題闡明該部的觀點。
1984年7月在日內瓦召開的經社理事會上,若干非洲國家提出一個提案,要求從技合部掌握的正常方案中每年撥出400萬美元,交給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UNIDO)援助非洲之用,經社理事會的起草小組已初讀並透過了該草案。正常方案中的這筆錢是技合部自己掌握作為應急用的,而當時技合部正面臨財政危機。我在會上一時找不到政府代表為技合部說話,便直接找起草委員會主席突尼西亞代表團團長薩利姆大使,向他說明情況。他表示同意我的意見,並立即指示擔任起草小組召集人的突尼西亞參贊給予配合。我又與一道出席會議的技合部同事分別找了起草委員會若干其他成員。在上下呼應之下,最後該決議被修改為“建議聯大考慮增撥400萬美元供UNIDO作為援助非洲之用”,不再涉及技合部。
自從我擔任司長之日起,一直為捍衛技合部的正當利益,為爭取專案,爭取資金,處理好與開發計劃署及人口基金等籌資機構的關係盡我的一份力量。與此同時,我還為促進發展中國家間的合作——南南合作,及推動技合部與中國的合作而盡力。
相互宴請是在聯合國工作少不了的一種交際手段。聯合國發給副秘書長級別的官員每年4000美元的交際費,包乾使用,多不退,少不補,也不要拿收據去報銷。以紐約的物價水平,對某些副秘書長來說,這筆交際費遠遠不足。如當時主持新聞部的日本籍副秘書長明石康,一年到頭賓客盈門,宴請不斷,每年自己得賠進不少錢。他的家庭是日本有名的富戶,他本人又事業心很強,支付這些錢不在話下。當然,太摳門兒了,也難免招致議論,副秘書長的一舉一動瞞不過眾人,特別是周圍的秘書們。聯合國不發給司長及以下級別的職員交際費,也不得將此類開支編入預算,請客得自掏腰包。我到紐約後,按我國規定從各自上繳的聯合國薪金中可使用少量錢數進行必要的交際活動。一度,我國駐紐約總領事館允許我們在館內舉辦宴請,既讓館內的廚師一顯身手,弘揚中國悠久的飲食文化,又物美價廉,客人讚不絕口。但好景不長,不久,就不給我們這種條件了。由於我交際的物件多是秘書處或各國常駐代表團較有地位的人,尤其是擔任司長以後,交際活動更多,我儘量選擇比較像樣的中國飯館請客,但是次數不可能多。
一個人才雲集、業務繁多的司(5)
隨著國內改革開放的深入,考慮到作為聯合國工作人員,特別是負有一定責任的高階官員,長期住在中國的駐外機構裡,難免會招致失去身為聯合國官員公正形象的議論。1986年,我國外交部決定,包括我在內的D-1級以上的官員,在不改變聯合國薪金所得交公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