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留聯絡方式,孫鷹也就找不到他。換言之,他剩下的尾款也就不用給了。反正鄭文輝不到三天就死了,他本也就不用再付足三天的錢。而按小時計算的話,他昨天也是差不多這時候找去那個飛鷹調查事務所的,也就是這時候才二十四小時。那麼,按說好的一天一千算,他已經是付足給對方調查費了,倒也不算虧了對方。
電話不用打,人則更不需要去,一天一千,已經算是兩清了。
林旭想到這事時,本已睜開了眼,但想明白了之後,便又重新閉上了,打算接著睡覺。
但在隨後又想到一件事時,他卻是忽然又睜開了眼,並且還坐了起來,且覺著有必要再去一趟飛鷹事務調查所了。因為他想到了另一件事,需要讓這飛鷹事務調查所幫忙去辦。
想到這事,他也不睡了,起身下床,開門出去,乘電梯到了一樓的酒店大堂。
像這種五星級的大酒店,一般都有個商品部,裡面有賣日用品、食物、地方特產、紀念品、禮品和奢侈品等物的。有的甚至還有些知名品牌的專賣店與專賣櫃檯,跟一個小型商場也差不多了,能讓顧客不出酒店也能買到許多東西。
這個星海酒店也不例外,同樣有個商品部,就在一樓大堂旁邊,林旭這幾天過來過去,也早注意到了。
他下到一樓後,便直趨這個商品部,從裡面買了一個不大的手提箱。不得不說,這五星級酒店裡賣的商品,跟酒店的住房價格一樣,也當真是不便宜,基本上都比外面貴。要不是他這時不願多跑些路地往外面跑,再加上現在身上也算是不差錢了,還真不願意在這裡買。即便如此,他買下後也是有些後悔,感覺被宰了。
不過既然已經買了,他略作後悔,也就甩開了這心情。回到22樓後,他提著手提箱,直接敲開了李飛燕的房門。
“你幹嗎,我都快睡著了?”李飛燕開啟房門瞧見是他後,忍不住有些抱怨地道。
“我要用些錢。”林旭說著話,向她亮了下手裡的手提箱,跨進門去。他之前回房時,卻是還把裝有財物的那個揹包丟在了李飛燕房裡,並沒拿回自己房間去。
“你要做什麼?”李飛燕在後面關上門問道。
“我想要救那個吳偉華?”林旭走到揹包前蹲下拉開揹包,接著開啟手提箱放在旁邊,從揹包裡掏出一捆現金往手裡箱裡放去,“他是因為我出手阻止才被抓的,我覺著不能不管。現在鄭文輝死了,鄭家也完了,應該沒人會在監獄裡再買通人去殺他。但他殺人未遂的牢獄之災還是免不了的,我想幫他請個好的律師,應該能幫他把罪減到最輕,還可以幫他把他妹妹的事翻案。現在鄭家完了,也不會有人再在這種事人故意為難作對。”
他說罷話,已是從揹包裡取出五捆現金裝到了手提箱裡。裝罷正要作罷,但想了下後,卻又繼續從揹包裡掏現金往手提箱裡裝著。
他最初對鄭文輝起殺念,除了是聽聞吳偉華妹妹吳麗華之事後所起的義憤,再則是為了公平、公正的行俠仗義外,另外還有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救吳偉華。以免吳偉華被判刑後,鄭文輝在監獄裡買通某個犯人殺害了吳偉華。他殺鄭文輝,是釜底抽薪的解救之策,不然只要鄭文輝不死,怕是救得了一時,救不了一世。
現在鄭文輝已死,鄭家也完蛋,那他再出錢幫吳偉華請個好的律師打官司,幫吳偉華儘量把罪減到最輕,也算是救人救到底。沒有了鄭家的故意使壞掣肘,他相信只要把鄭文輝以前犯下的案子翻出來做死,那吳偉華一時衝動下去殺鄭文輝也有了很好的理由。所謂法理不外人情,這就有了法外容情的餘地。他相信只要請的律師夠好,一定可以幫吳偉華把刑減到最輕。
“這可真不是你的錯,你就算不出手阻止,他也一樣會被抓。而且他那天如果真殺了鄭文輝,也逃不了賠上一命的死刑。你阻止他,是救了他。”李飛燕開解林旭,頓了下,接道:“其實以現在鄭家完蛋的這種情況,他多半也是會被從輕量刑的。不過你要幫他請律師,那肯定是更有幫助,這也算是救人救到底了。”
林旭又接著從揹包裡取出十捆現金,最終往手提箱裡總共裝了十五萬才作罷。這十五萬,他想五萬的律師費應該已經足夠,而剩餘的十萬,就可以請律師代管,等吳偉華將來出獄後,再轉交給吳偉華。甚至吳偉華服刑期間,律師也可以用這筆錢幫吳偉華打點一些,讓吳偉華能夠在監獄裡過得更好。反正都是鄭家的錢,花在吳偉華身上,也算是鄭家給他的賠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