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的,這樣的人,在任何家庭都是需要別人去遷就的。有句話說作家是世界上最好的職業,如果你不結婚的話。我覺得這話真的很對,作家確實是適合孤家寡人的。
文:如果一個是孤家寡人但有很高成就的作家,一個是現在的你,你願意交換嗎?
潔:不交換,我就取箇中間值好了。一方面我能夠從事自己很喜歡的職業,另外一方面平常人家要有的東西,老公、孩子、房子,以及一定的物質生活呀,只要是不過分的東西,我都想要,而且也能夠要得著,我覺得挺幸運的。我要的是能夠感受到的現在,而不是身後什麼功名。何況說實話,如果我是孤家寡人的話,寫不了,那會讓我心亂如麻,會發飆、發癲,坐不到書桌前。在20多歲我是經歷過的,受杜拉斯的毒,也去發過一陣子“洋瘋”,可實際上我不是那樣的人,我是裝瘋。就像我小的時候學三毛,做浪跡天涯狀,穿上格子襯衣,披著長髮,但我不喜歡浪跡天涯,實際上,我對大自然沒什麼特別的感覺,面對大自然有點木木的。出門住賓館還行,住個旅館都受不了,有潔癖。但以前不敢正視這些,你想,浪跡天涯,面對大自然發出驚歎,那是我們受的文學傳統的影響;包括某些時候去瘋一瘋,喜歡一個莫名其妙的壞男人,過動盪的生活,都覺得不錯,因為那是文學。到了一定年齡後,我慢慢知道了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也才有底氣說我不親近大自然,(笑)我喜歡書房,呆在裡面,渾身細胞都是活的,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