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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2)

這可真是讓人哭笑不得。唐解放思想,結果放縱了軍人,引來殺身之禍;宋加強集權,結果限制了軍隊,喪失抵抗能力。帝國制度的左右為難,由此可見一斑。

於是到了明清兩代,最高當局就覺得必須進行制度的改革。

改制是從明太祖朱元璋開始的,此人也是一個集權主義者。他的統治手段,也可以概括為四句話:厲行集權制度,提高專制權威,屠殺文武功臣,整頓地方吏治(請參看周谷城《中國通史》)。這就比趙匡胤厲害多了。趙匡胤不過奪了武將的權,而代之以文官,朱元璋則還要奪文官的權。我們知道,明代原本是有宰相的,明代的宰相叫丞相。明代也原本是有相府的,明代的相府叫中書省。但是,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借左丞相胡惟庸“謀逆”一案發難,撤消中書省,不再任命丞相,皇帝直轄六部。清人入關以後,承襲明制,也不設宰相職務,從秦漢開始實行了一千六百年的宰相制被徹底廢除。這是一個重大的變革。

取代“宰相制”的是“閣臣制”。所謂“閣臣”,其實就是皇帝的政治秘書。因為這些高階秘書來自翰林院,辦公的地點則或在殿(如武英殿),或在閣(如文淵閣),故被稱為“殿閣大學士”,也叫“閣臣”。這些人,民間尊稱為“閣老”,皇帝則稱其為“輔臣”。事實上閣臣的任務也是輔佐皇帝處理國務,同原先的宰相差不太多,所以民間仍視“入閣”為“拜相”,稱“閣老”為“相爺”,視“閣臣”為“相國”。明代和宋代一樣,也是文臣統兵。朝廷重臣出則為將帥,入則為閣輔,這就叫“出將入相”。

其實閣臣與宰相併不能相提並論。第一,歷代宰相都有相府(比如漢代的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府,唐代的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府中有僚屬,府下有部委。比如唐代的尚書省,明初的中書省,均統攝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閣臣卻沒有自己的行政機構,也不能直接指揮六部。後來,為了提高閣臣地位,以六部尚書充任閣臣,事情自然又另當別論。但這是人事,不是制度。第二,宰相官居一品,位極人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閣臣則品秩不一,明成祖朱棣時品級最低的一個閣臣竟只有從七品(副縣級)。所以,要提高閣臣地位,就只有加銜,比如“太師上柱國特進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地位就高得嚇人了。第三,宰相有行政權和執行權,許多事情都可以按照既定方針自作主張,先斬後奏,甚至斬而不奏。這也是閣臣望塵莫及的。當然,明代的某些閣臣,尤其是內閣首輔,實際權力也非常之大。比如嚴嵩、張居正,就被史家稱為“有相權而無相位”。不過這兩個人在後世也頗受批評,因為他們越權越位,身為閣臣卻做了宰相的事情。

然而就連這樣的“閣臣”,後來也被雍正皇帝“束之高閣”,成為“榮譽職務”。真正管事的,則是所謂“軍機大臣”。軍機大臣每天都要面見皇帝,商量軍國大事。皇帝的命令則以軍機大臣的名義下發,稱為“廷寄”。外面的奏章也由軍機直達御前,不必透過內閣,“軍機處”成了最高權力機關。當然這是後話,回頭再說。

明代專制與集權的另一“特色”,是“廠衛制度”。廠,就是東廠、西廠;衛,就是錦衣衛。錦衣衛原本是御林軍。明成祖朱棣篡權以後,為了加強專制統治,特命其兼管巡察緝捕和刑獄,可以不經法司,任意處置人犯,用刑極其殘酷,以至於京城居民一見白皮靴來(當時錦衣衛軍官都穿白皮靴),無不大驚失色,避之唯恐不及。然而朱棣猶嫌不夠,又於永樂十八年(公元1420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太監提督,專事緝拿“大逆不道”和“妖言惑眾”者。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明憲宗朱見深又增設“西廠”,也由太監提督,同樣是捕風捉影,濫施暴刑,屠殺無辜,大量製造冤假錯案。東廠、西廠(此外還有一個專為宦官劉瑾所設為期極短的“內廠”)、錦衣衛,就構成了明代專制統治的極權手段;而所謂“廠衛制度”,則成為特務統治的代名詞。

五 集權,再集權(3)

可惜,朱棣之流發明的“廠衛制度”,並未能保住他們的江山。國號中既有日又有月的大明,還是在內外交困中嗚呼哀哉。接下來的王朝,就是大清。清和元,都是所謂外族入主中原。但他們的做法和命運,卻頗不相同。總體上說,元人的統治是不太成功的。他們的許多做法,也不算高明。比如把天下臣民分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四等,就只能引起強烈的反抗。何況元世祖忽必烈的中原稱帝,從來就沒有得到過蒙古大本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