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逼出來的。
其實就連嚴嵩這個“奸臣”,也是嘉靖“培養”出來的。嚴嵩是江西分宜縣人,所以又稱“嚴分宜”。《明史》說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聲音洪亮,才華橫溢,名重一時。他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進士,做過庶吉士、編修之類的小官,就因病回家了。嚴嵩在家鄉又讀了十年書,寫作詩文,“頗著清譽”,回到官場時也還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對嘉靖的胡作非為。但是,嚴嵩很快就被嘉靖的“雷霆之怒”嚇破了膽,“盡改前說”,從此踏上了媚上、邀寵、弄權、謀私的不歸之路。
四 誰是禍根(2)
然而嚴嵩的道路並不平坦。
正如許多歷史學家所指出,嘉靖其實是最懂得怎樣做皇帝的人。正因為精通帝王之術,所以,嘉靖不像高祖朱元璋那樣日夜操勞,也不像玄孫朱由校那樣大權旁落。他在位四十五年,二十七年不視朝,但朝廷裡哪怕飛過一隻蒼蠅他都知道,更不要說國家大事了。也就是說,大明帝國這四十五年其實是他當家的,儘管他每天的“功課”,不過是煉丹、祈福、讀青詞、泡女人。一般地說,一個皇帝,倘若如此的“不務正業”,恐怕是要“喪權辱國”的。但是嘉靖並不。他甚至不能說是一個完全不合格的皇帝。事實上帝國制度對後世君主的要求不高,只要守住祖宗基業、江山社稷就行。從這個角度看,嘉靖至少稱職。可以說,他是治國、玩樂兩不誤。結果,作為男人,他玩得盡興;作為皇帝,他還算盡職。他是盡職而不累(輕鬆自如),盡興而不廢(大權在握)。
這實在“聰明”。嘉靖的聰明,就在於他明白所謂“國家大事”,其實是要分析的。國家的事並不都是大事,也有小事。不但雞毛蒜皮是小事,就連財政、賦稅、軍事、工程、刑律,總之,一切可以交由臣工去處理的事情,對於皇帝來說都是小事。因為它們不是綱,而是目。目,是可以也應該交給臣下的,皇帝要抓的是綱。而且,皇帝也只應該抓綱。只要皇帝抓住了綱,所有的目就帶起來了。綱舉目張嘛!
什麼是綱?綱就是權力,就是任命與罷免、提拔與處分、獎賞與懲罰官員的權力。國家的事務是由大小官員來打理的,而官員最想的是升官,最怕的是罷官。所以,抓住了官員的任免權,就抓住了官員的命根子;而抓住了官員,就抓住了天下。所以,只要抓住這個“綱”,就可以“垂衣而治”,將天下“運於股掌”。
皇帝自然有這個權力。因為從理論上講,官員是皇帝的兒子(因此叫臣子)、奴僕(因此叫臣僕)、打工仔(因此叫臣工)。作為父親(君父)、主子(君主)、老闆(君王),皇帝在制度上擁有對官員的生殺予奪之權。但是,有沒有這個權力是一回事,會不會用又是另一回事。嘉靖就是會用的。他甚至不必動用升遷獎懲的大權,只要“假以顏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方說,嚴嵩剛剛被重用時,曾經遭到官場的普遍攻擊。明代是實行“兩京制”的,南京和北京都有中央政府,而南京和北京的給事中(六部監察官員)和御史(監察部官員)彈劾貪官汙吏,第一個提到的就是嚴嵩。因為嚴嵩實在太不像話,居然向宗室諸侯勒索賄賂,他的兒子也四處活動,大走後門。然而嘉靖為了包庇嚴嵩,便故意向他諮詢國事,而且故意表示欣賞(必故稱賞),哪怕嚴嵩的回答實在不怎麼樣(平無奇)。這樣連續多次以後,對嚴嵩的攻擊也就煙消雲散,正所謂“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可以說,正是由於嘉靖的縱容,嚴嵩才有恃無恐,日益驕橫,終於成為天字第一號的大奸臣。
嚴嵩對於嘉靖,也堪稱肝腦塗地,馬屁拍足。嘉靖是喜歡做道士的,制有一種道士戴的香葉冠,賜給閣臣每人一頂。其他閣臣(比如夏言)認為這不是正式朝服,不肯戴。嚴嵩卻不但戴了,還籠以輕紗,以示虔誠,讓嘉靖大感欣慰。嘉靖又常常把自己煉的“仙丹”賜給臣下。其他人知道那玩意有毒(內含鉛汞化合物),不吃。嚴嵩卻不但吃了,還要報告服用結果,比如“遍身燥癢異常,不可一忍”,或者“至冬發為痔疾,痛下淤血二碗”,正是鉛汞中毒的症狀。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心甘情願充當實驗室“小白鼠”,要說他對皇帝不是“忠心耿耿”,還真是冤枉了他。
然而嘉靖對嚴嵩卻既不放心,也不放手,時不時要敲打他。敲打也很容易。比方說,在朝野上下都認為皇帝對嚴嵩言聽計從時,故意不問意見,乾綱獨斷,或者故意當眾表示反對,讓嚴嵩碰一鼻子灰。又比方說,在嚴嵩值班時,故意多次不召見他,把他晾在那裡。有一次,嚴嵩久等不得召見,卻見李本和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