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辯護嗎?為什麼我總是得同情別人?畢竟,或許是他笨而不是我笨。難道人就不能生氣惱火嗎?為什麼總是應該由我來息事寧人?”
噢,你說的話的確有一定道理。你的確有權利為自己辯護,反駁對你的批評意見,只要你願意,你也可以對任何人發脾氣。當你指出通常是你的批評者而不是你搞糟了事情時,你也確實是對的。在口號“發狂總比憂傷好”裡確實有不少真理的成分。畢竟,如果你總結說某個人“沒他媽好的”,為什麼不讓它用在別人身上呢?而且,有時候在別人身上發狂確實要感覺好一些。
許多心理治療醫生會同意你這種看法。弗洛伊德認為抑鬱是“向內的憤怒”。換句話說,他相信抑鬱者是把怒氣撒向自己。基於這種觀點,許多治療醫師建議他們的病人注意他們自身的怒氣,並要更經常地把它撒在別人身上。他們甚至會說本書這一部分所描述的方法無異於壓抑和逃避。
這是一個錯誤的問題。關鍵點不在於你是否表達了自己的感情,而在於你表達感情的方式。如果你的想法是“我很生氣,因為你批評了我,你他媽的不好”,你就會毒害了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如果你以一種好辯的和復仇的消極反饋來為你自己辯護,你以後就會不再尋找更有成效的相互交往方式。因此,就在你怒氣爆發讓你感到短暫的舒適時,你或許已經打敗了自己,燒掉了你的溝通橋樑。你或許已經太早地不必要地簡化了情況,排除了瞭解批評者試圖向你傳達什麼的機會。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