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
松江御史張忠震,甲辰進士。書房臥炕中,每夜鼠鬥,作鬧不止。主人厭其煩,燒爆竹逐之,不去;打以火槍,亦若不知。張疑炕中有物,毀之,毫無所見。書室後為使女臥房,夜見方巾黑袍者來與求歡。女不允,旋即昏迷,不省人事。主人知之,以張真人玉印符放入被套覆其胸。是夕鬼不至,次日又來作鬧,剝女下衣,汙穢其符。
張公怒,延婁真人設壇作法。三日後,擒一物如狸,封入甕中,閤家皆以為可安。是夜,其怪大笑而來曰:“我兄弟們不知進退,竟被道士哄去,可恨!諒不敢來拿我。”淫縱愈甚。主人再謀之婁,婁曰:“我法只可行一次,第二次便不靈。”張無奈何,每晚將此女送入城隍廟中,怪乃去。一回家,則又至矣。
越半年,主人深夜與客奕棋,天大雪,偶推窗漱口,見窗外一物,大如驢,臉黑眼黃,蹲伏階下。張吐水正澆其背,急跳出窗外逐之,怪忽不見。次早,女告主人曰:“昨夜怪來,自言被主人看見,天機已露,請從今日去矣。”自此怪果絕。
陳姓婦啖石子
天台縣西鄉賽會迎神,神袍微皺,有婦人姓陳者為扶熨之。晚歸,見金甲神自稱將軍擁眾至,儀衛甚盛,雲:“汝替我整衣,有情於我,今娶汝為妻。”帶點心與啖,皆河子石也。婦人啖時,甚覺軟美。小者從大便出,大者仍從口內吐出,吐出則堅硬如常石子矣。父兄俟其來時,使有勇者與格鬥。良久,婦人曰:“傷其錘柄矣。”次日至野廟中,有五通神所執金錘有傷,乃毀其廟,神亦寂然。
天台縣缸
天台縣署中,到任官空三堂而不居,讓與一缸居之,相傳為前朝故物。缸有神靈,能知人禍福。凡縣尹到任,必行三跪九叩禮祭之,否則作祟。官當升遷,則缸先憑空而起,若有系之者;當降革,則缸先下降,漸入土中。平時缸離地寸許,從不著土。餘心疑焉。
壬寅春,遊天台山,地主鍾公醴泉邀飲署內,酒後言曰:“署中二古物,盍往一觀?”書室西有老桂參天,旁懸一匾,乃明天啟四年邑宰陳命眾題額。轉過三堂,則缸神所居,其大如鼓,一黃沙粗缸耳,中有小穴。吏雲:“此神口也,牲血涔涔,皆歷年來所享雞豕。”餘以扇擊之,聲鏗然;以竹片試其底,毫不能入,並非離地者。鍾公駭然,餘笑曰:“我擊之,我試之,缸當禍我,不禍君也。”已而寂然。此缸載《天台縣志》中。
木姑娘墳
京師寶和班,演劇甚有名。一日者,有人騎馬來相訂雲:“海岱門外木府要唱戲,登時須去。”是日班中無事,遂隨行。至城外,天色已晚。過數里荒野之處,果見前面大房屋,賓客甚多,燈火熒熒然微帶綠色,內有婢傳呼雲:“姑娘吩咐,只要唱生旦戲,不許大花面上堂,用大鑼大鼓,擾亂取厭。”管班者如其言。自二更唱起,至漏盡不許休息,又無酒飯犒勞。簾內婦女,堂上賓客,語嘶嘶不可辨,於是班中人人驚疑。大花面顧姓者不耐煩,竟自塗臉扮《關公借荊州》一出,單刀直上,鑼鼓大作。頃刻,堂上燈燭滅盡,賓客全無。取火照之,是一荒冢,乃急卷箱而歸。
明早詢土人,曰:“某府木姑娘墳也。”
雷誅王三
常州王三,積惡訟棍也。太守董怡曾到任,首名訪拿,王三躲避。其弟名仔者,武進生員,正在娶親,新人入門,而差役拘王三不得,遂拘其弟往,管押班房。王三知家屬已去,則官事稍松,乃夜入弟室,冒充新郎,與弟婦成親。
次日,差役帶其弟上堂。太守見是柔弱書生,愍其無辜,且知其正值新婚,作速遣還。寬限一月訪拿王三。其弟入室慰勞其妻,妻方知此是新郎,昨所共寢者非也,羞忿縊死。其岳家要來吵鬧,而赧於發揚,且明知非新郎之罪,乃曰:“我家所賠贈衣飾,須盡入棺中,我才罷休。”新郎舅姑哀痛不已,一一從命。王三聞之,又動慾念,伺其攢殯之處,往發掘之。開棺,婦色如生,乃剝其下衣,又與淫汙。汙畢,取其珠翠首飾藏裹滿懷,將奔上路。忽空中霹靂一聲,王三震死,其婦活矣。
次早,管墳人送信於其弟家,迎歸完娶。太守聞之,命斲王三骨而揚其灰。
鐵匣壁虎
雲南昆明池旁農民掘地得鐵匣,匣上符篆不可識,旁有楷書雲“至正元年楊真人封”。農民不知何物,椎碎其匣,中有壁虎寸許,蠕蠕然似死非死。童子以水沃之,頃刻,寸許者漸伸漸長,鱗甲怒生,騰空而去。暴風烈雨,天地昏黑,見一角黑蛟與兩黃龍空中攫鬥,冰雹齊下,所損田禾民屋無算。
圖公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