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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抓生產的伊盛盟、羅傑,迎來了亞太區總裁範易謀。這位總裁的背景有些不同,他不是經營實業出身,而是專做併購、資本運作。

範易謀1962年生於法國,曾在巴林兄弟銀行供職,專職於併購業務諮詢。進入達能後,先後擔任併購部門主管和集團首席財務官,從1999年起被任命為達能集團首席財務官。2005年7月1日,範易謀出任法國達能集團亞太地區總裁。

範易謀上任後,宗慶後催促達能與非合資公司完善手續、簽定正式協議,允許非合資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標。

由於非合資公司是達能無風險營利的“緩衝帶”,是達能的功臣,範易謀沒有理由不答應宗慶後的要求。這也是範易謀上任後與娃哈哈的第一次交道:於是在他擔任合資公司董事,參加董事會的第一次會議時,就簽署了與娃哈哈非合資公司的7項合同:給非合資公司進行商標授權,並且可以自主研發新產品,並且達成“代加工”協議,約定非合資公司向合資公司供貨。

那是十月下旬的一天,宗慶後拿到了達能簽署的《修訂協議》,有範易謀的親筆簽字——兩橫一豎,跟他護照上的簽字一模一樣——宗慶後睡了一個好覺。睡夢中,他覺得自己身輕得能飄上雲彩;早晨醒來時,陽光灑滿了屋子。

協議簽定時,非合資公司為27家。2005年以後非合資企業有了合法地位,數量猛增到69家;同時合資公司數量為39家,合資企業數量59家;達能收益逐年猛增。

當然,達能沒有放鬆對合資公司財務的監管。

非合資公司與合資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持續數年,都列入了達能指定的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普華永道作為合資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達能的“全球合作伙伴”,除了向合資公司的董事會提交審計報告外,多年來還一直單獨向外資方單獨、秘密地提供報告。

2006年,範易謀忽然想到:合資公司從非合資公司拿貨有一個價格,那非合資公司的利潤額是多少呢?範易謀想著探聽一下娃哈哈集團的情況,於是調查了一番。調查結果令他大驚失色:非合資公司數量猛增,利潤猛增——與合資公司持平,於是範易謀報告了法國總部,總部也震驚了——雖然他們對娃哈哈的業績一直很滿意,但是沒想到娃哈哈能掙這麼多錢! 。。

絕境:達能困局(2)

2006年,達娃合資公司利潤個億,非合資公司利潤個億。也就是說,達能只能分走合資公司利潤的一半兒,而宗慶後拿的顯然比達能多——非合資公司中,宗慶後家族持有60%,其餘40%系全體娃哈哈職工持有。

在杭州娃哈哈蕭山基地,設有杭州娃哈哈永盛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宏勝飲料有限公司等。其中永盛系合資公司,宏勝系非合資公司。蕭山基地生產瓶裝水、“營養快線”和“爽歪歪”、可樂等產品;合資公司永盛主產可樂系列,宏勝主產乳飲料系列;瓶裝水的主要生產線在宏勝。爽歪歪產品2006上市不到一年銷售額已近10億元,另一明星產品“營養快線”2005年上市,當年銷售額為7億元。“營養快線”和“爽歪歪”在一年內就實現了7億元的利潤。“宏勝”公司2006年1…7月實現億。

在非合資公司與合資公司利潤均分的情況下,娃哈哈拿的比達能多兩倍。

怎麼會這樣?這些利潤合法嗎?

範易謀翻開《商標修訂協議》,檢視協議對非合資公司與合資公司的合作、分配,是怎樣約定的。協議約定:

第一,非合資公司擁有商標使用權。2005年10月簽訂的第一號修正協議中協議約定:“中方將來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標在其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上,而這些產品專案已提交給娃哈哈與其合營企業的董事會進行考慮……”根據這些約定,娃哈哈中方自行開發出了新產品上市銷售,如爽歪歪、營養快線等。

第二,非合資公司生產的產品,須由合資公司銷售。也就是說,非合資公司拿生產利潤,合資公司拿銷售利潤,所以這個修訂協議也叫”代加工”協議。

——達能竟然忘了與宗慶後約定這件至關重要的事情:“代加工”的生產利潤應該是多少?

既然沒商量,宗慶後也求之不得,作為總經理自己就做主了:一劈兩半,合資公司一半兒,非合資公司一半。這些資料也不瞞著達能,年年的審計報告都給達能看。

達能就這樣做了睜眼瞎,從來沒發現這個漏洞。

空城計:中國佈局危機

範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