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個痴心女子負心漢的故事,這麼多年也著實看夠了。
後來李益來見她了,可惜是被長安城中一位黃衫俠客綁架來的。見了李益,霍小玉又愛又恨,心知兩人已經是覆水難收。小玉的決絕是女子中罕見的。在臨終前,她緊握李益的手臂道:“我為女子,薄命如斯,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弦管,從此永休。徵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這話夠狠夠絕。她再不說“今生已過也,願結來生緣”的話,只是一路諒絕到底。極愛翻成了極恨,似琵琶行的三疊——急管哀弦,逼得人透不過氣來。他和她之間正應了那詩的上半句:水紋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後來李益經常在精神恍惚間看到有男子模樣的人和盧氏來往,誤以為盧氏有私情,常常打罵盧氏。《唐才子傳》中說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閒妻妾,過為苛酷,有散灰扃戶之談,時稱為‘妒痴尚書李十郎’。”這不奇怪,稍微有點人性良知的人,都會被這番索命論嚇成神經衰弱的。除非是完全狼心狗肺,可惜李益還沒那麼壞。
霍小玉因為絕色早夭,多被後人施以憐惜之意,李益卻因此掩了才名,成了十足的負心人形象。雖然李益負心可惡,然而為此傷情而導致心理變態,一生中再沒有快樂的日子,這種懲罰比死還嚴酷。我看他比因情而夭的霍小玉更可憐。
佛說人有三毒:貪,嗔,痴,霍小玉的死,難說是死在李益的負心,還是她自己的心毒。
如果說他們兩個人可憐,那這故事裡的另一個人——盧氏顯然就是無辜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比起霍小玉自擇才郎,她一個養在深閨的女孩根本無權選擇自己的婚姻,只有聽天由命的份,卻被無端牽進這場情殤裡飽受磨折。
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看李益的詩句,覺得他應該是個有情的人。我相信他是愛霍小玉的。只是因為世事侵襲,不能夠始終堅定,然而這一世的懲罰也夠了。他送了她一命,她毀了他一生。在指責李益負心的同時,誰能保證自己就堅如磐石?
愛情本就該是你情我願,兩不相欠的清潔。彼此付出也不計較,怨恨也應能饒恕。我欣賞的是霍小玉的剛烈,而不是報復之心。但這世間恩怨情仇如絲如繭,不知何日解了三毒,
世人才得解脫?
三生杜牧,十里揚州,前事休說
外公死了近三年。墳在高高的山上,幽閉的山區。下葬那天我去過,在山下為他送行。後來的兩年,清明冬至都沒有去,只是默然的,在心底遙寄心香一束。
現在想起來,那天彷彿有雨。一切像極杜牧的詩——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只是那個牧童,已經長大了。
這首詩亦是外公教的。小時候有一本畫冊,一面是詩,一面是畫,畫上是楊柳輕曳,細雨霏霏,一個人,青衫落拓,向一個牧童問路。牛背上的牧童正在吹笛,揚手一指遠處杏花掩映的村落,倒是滿臉喜氣。眼見得還是未經人世,不識憂患的好,天地一蕭蕭的時候,獨他平然喜樂,心中仍是一曲村歌,流漫於阡陌間。人世也是這樣婉轉清亮。順著他的手,再看那個文人,形容瘦損,黯黯的。許是剛上墳回來,還未解得愁緒。一老一少,一悲一喜,霎然生動,雖是畫工拙劣,卻也抵得過了。
這首詩大好,似一副絕好的白描畫,於通俗平易間,帶出一抹傷春悲逝的綺思柔情。這樣一首好詩,在《樊川詩集》、《別集》中卻沒有收錄,《全唐詩》中也不見它的蹤影,因此有人說這不是杜牧的作品。在我看來,這當然應該是他的作品,不然多可惜。即使是在煙波浩淼的詩海里,能找到這樣既可以是詩、是詞、是曲,也可以是小說的佳作也不多。這首詩如同惶惑幽深的時間,有無限的可伸展性。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詩)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詞)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元曲)
甚至,可看做一部小說,它具備了小說的各個元素:時間、地點、人物,故事的發生、發展,至於結局,一句“遙指杏花村”,更是有無限的想象空間在。其實詩詞畫都是一樣,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