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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令,同年8月在北京殺害著名記者林白水等。1927年鎮壓上海工人起義,後被北伐軍擊敗,逃往大連。“九一八”事變後拒絕作漢奸,應張學良電召入關,在濟南火車站被韓復榘派人刺殺。

後記(1)

這六十多篇雜文,是受了壓迫之後,從去年六月起,另用各種的筆名,障住了編輯先生和檢查老爺的眼睛,陸續在《自由談》上發表的。不久就又蒙一些很有“靈感”的“文學家”吹噓,有無法隱瞞之勢,雖然他們的根據嗅覺的判斷,有時也並不和事實相符。但不善於改悔的人,究竟也躲閃不到那裡去,於是不及半年,就得著更厲害的壓迫了,敷衍到十一月初,只好停筆,證明了我的筆墨,實在敵不過那些帶著假面,從指揮刀下挺身而出的英雄。

不做文章,就整理舊稿,在年底裡,粘成了一本書,將那時被人刪削或不能發表的,也都添進去了,看起分量來,倒比這以前的《偽自由書》要多一點。今年三月間,才想付印,做了一篇序,慢慢的排,校,不覺又過了半年,回想離停筆的時候,已是一年有餘了,時光真是飛快,但我所怕的,倒是我的雜文還好像說著現在或甚而至於明年。

記得《偽自由書》出版的時候,《社會新聞》曾經有過一篇批評,說我的所以印行那一本書的本意,完全是為了一條尾巴——《後記》。這其實是誤解的。我的雜文,所寫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來,已幾乎是或一形象的全體,不加什麼原也過得去的了。但畫上一條尾巴,卻見得更加完全。所以我的要寫後記,除了我是弄筆的人,總要動筆之外,只在要這一本書裡所畫的形象,更成為完全的一個具象,卻不是“完全為了一條尾巴”。

內容也還和先前一樣,批評些社會的現象,尤其是文壇的情形。因為筆名改得勤,開初倒還平安無事。然而“江山好改,秉性難移”,我知道自己終於不能安分守己。《序的解放》碰著了曾今可,《豪語的折扣》又觸犯了張資平,此外在不知不覺之中得罪了一些別的什麼偉人,我還自己不知道。但是,待到做了《各種捐班》和《登龍術拾遺》以後,這案件可就鬧大了。

去年八月間,詩人邵洵美先生所經營的書店裡,出了一種《十日談》①,這位詩人在第二期(二十日出)上,飄飄然的論起“文人無行”來了,先分文人為五類,然後作結道——

除了上述五類外,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典型;但其所以為文人之故,總是因為沒有飯吃,或是有了飯吃不飽。因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錢。一枝筆,一些墨,幾張稿紙,便是你所要預備的一切。嘸本錢生意,人人想做,所以文人便多了。此乃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的事實。

我們的文壇便是由這種文人組織成的。

因為他們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因此他們的目的仍在職業而不在文人。他們藉著文藝宴會的名義極力地拉攏大人物;借文藝雜誌或是副刊的地盤,極力地為自己做廣告:但求聞達,不顧羞恥。

誰知既為文人矣,便將被目為文人;既被目為文人矣,便再沒有職業可得,這般東西便永遠在文壇裡胡鬧。

文人的確窮的多,自從迫壓言論和創作以來,有些作者也的確更沒有飯吃了。而邵洵美先生是所謂“詩人”,又是有名的鉅富“盛宮保”②的孫婿,將汙穢潑在“這般東西”的頭上,原也十分平常的。但我以為作文人究竟和“大出喪”有些不同,即使僱得一大群幫閒,開鑼喝道,過後仍是一條空街,還不及“大出喪”的雖在數十年後,有時還有幾個市儈傳頌。窮極,文是不能工的,可是金銀又並非文章的根苗,它最好還是買長江沿岸的田地。然而富家兒總不免常常誤解,以為錢可使鬼,就也可以通文。使鬼,大概是確的,也許還可以通神,但通文卻不成,詩人邵洵美先生本身的詩便是證據。我那兩篇中的有一段,便是說明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帶官兒,卻沒有裙帶文人的。

然而,幫手立刻出現了,還出在堂堂的《中央日報》③(九月四日及六日)上——

女婿問題如是

最近的《自由談》上,有兩篇文章都是談到女婿的,一篇是孫用④的《滿意和寫不出》,一篇是葦索⑤的《登龍術拾遺》。後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則不在手頭,刊出日期大約在八月下旬。

葦索先生說:“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但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後一句“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立論十分牢靠,無瑕可擊。我們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們的父親也是人家的女婿,我們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