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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不僅為自己擔憂,還得為賴雅謀算,問他手頭的錢可不可以維持到3月20號她回來。

我是個俗人,看到這裡不由得氣起來,真是為愛玲不值,總覺得她的這次再嫁太不划算——雖沒指望妻憑夫貴,可是也總不該沒事挖個十字架背上身吧?我不在乎白手起家,不在乎與先生同甘共苦,但是如果要我全力支撐另一個人,我就不幹了。

而且從愛玲的信中可以看到,賴雅年輕時大手大腳慣了,這份“瀟灑”到老年也沒改淨,還是喜歡買些華而不實的東西,把錢“浪費在消耗品上”。真是不賺錢不知錢辛苦,那一張張鈔票上,可都是愛玲眼睛裡滴出來的血呀,他倒花得輕鬆!張愛玲的兩個男人,都恁地不會體諒她!

賴雅接到這封信後,在日記裡寫:“真好,她喜歡我描述的公寓!只是她被那部香港電影纏住了,不得不等著拿到錢後才可以回來。她已經很累了!又孤單又疲倦,想回家,她說最遲3月中旬會回來。這好像給我打了一針強心劑。無論是收到愛玲的信還是寄信給她,都是一種快樂。”——他當然快樂了!

2月初,《紅樓夢》上下集劇本終於完成。然而愛玲把劇本交給宋淇後,宋淇卻說自己做不得主,因為對《紅樓夢》太熟悉了,評論時難免主觀,要給老闆們看過,因為他們沒讀過《紅樓夢》,評價會更客觀些,要等他們讀過之後才能修改。

我再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為宋淇這話大抵有推託之意。每個“紅迷”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紅樓夢》,無論是誰來改編它,都會看出許多不滿與不足。我從小到大將《紅樓夢》讀了不下十遍,改編的電影或電視也都儘量找來看,每次都覺編劇剪裁不當,導演理解不到位,邊看邊頓足,有時為了一句臺詞、一個稱謂,甚至一個手勢也會鬱悶半晌——我所見不同版本、劇種的《紅樓夢》中,自以為最美的林黛玉應該是三十年代初周璇的扮相,卜萬蒼導演;最好的寶玉是1977年邵氏出品、李翰祥導演的《金玉良緣紅樓夢》之林青霞;而最好的編劇則是岑範導演的越劇《紅樓夢》,唱詞華美雅麗而又流暢易懂;至於大陸80年代拍攝的兩個版本,對於《紅樓夢》故事的普及倒也功不可沒,然而都給人寒酸小戶窮顯擺的艱澀感,全無大觀園的從容,相比之下,電視劇略強於電影,至少留下了一個影視基地作為公園給後人隨喜。 。。

第十七章 臺港行(6)

張愛玲編劇的《紅樓夢》會從何處著眼、又會做怎樣的選材呢?她是反對“調包計”橋段的,那麼她將如何處理寶黛的結局?

“綠蠟春猶卷,紅樓夢未完”。所以無人可以解讀。我的“西續紅樓夢”第一部《黛玉之死》在網路上貼出,宣告哪怕能找出我一字一詞錯用者,也會立即贈書。結果吸引了一大堆紅迷,其中不乏高手名家,然而煉字用詞的錯誤並未挑出多少,卻多在某一句話或某一個情節上有所質疑,總覺得他心目中的林妹妹不是這樣說話,賈寶玉不會那樣動作,幾乎關於每個橋段的設計都會有兩種意見相持不下,而我嘗試用這種放大鏡的眼光去挑剔前八十回,發現簡直沒有幾章是“合理”的——我們實在愛紅樓愛過了頭,竟把它當成數學題來解了,結果是無論如何得不出答案來,就算有人忽然出土了《紅樓夢》原稿的下半部,我們也會當贗品來看,因為心目中總有更好更完美的一部。

宋淇和張愛玲都是“紅迷”,他信任張愛玲的才華,所以請她編劇,可是他更崇拜《紅樓夢》的高山仰止,而張愛玲畢竟是人不是神,還不能與他心目中的《紅樓夢》精魂相比,因此他總也會在劇本中看出許多不足來,卻又不便定論,於是想讓旁的人來替自己做決定。

然而這樣一來,愛玲就必須得再等些日子。宋淇為了不讓她白等,建議她再留一個月,寫下一個劇本,可以多得八百美元,相當於他們在舊金山四個月的生活費。

然而賴雅卻不予理解,而且來信抱怨她“無限期地延後”,愛玲只是回信解釋:

“是因為要多賺八百美元——我稱它為‘有回報的兩週’。我工作了幾個月,像只狗一樣,卻沒拿到一分酬勞,那是因為一邊等一邊修改的緣故,為了省時間,所以許多劇本會在最後一分鐘完成。剛完成第三和最後部分的大綱,並且剛送去宋家,想在農曆年前給他完成審稿,因為過年期間他會很忙,加上一個明星的訴訟案,根本找不到他的人。我真為你感到驕傲,能找到這麼適合、這麼便宜的公寓,真驚訝你是怎麼做到的。從來不認為你是浪費的,然後逼你只能買家用品,你的弱點加上我的小小的恨意。目前請不要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