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看到自己跑呀跑,跑得比別人都快,心裡該多高興呀。在復活節學期末的運動會上,他將能夠報名參加賽跑,甚至跨欄。可以同正常的人一樣,再也不會被不知道自己跛腳的新生拿好奇的眼光盯著自己了,夏天洗澡脫衣服時,也不必小心防範,然後趕緊將腳藏進水裡——這一切簡直太好啦!
他盡心盡力地禱告,對願望的實現矢志不移。他相信上帝的話,在返校前的那個晚上,他上樓睡覺時激動得渾身直哆嗦。外面下著大雪,路易莎伯母也彼例在自己的寢室生了爐子。菲利普的小屋冷氣襲人,手指都凍麻木了,他好不容易才把領口解開。他的牙齒不停地打顫。他想,今晚應該以不同尋常的舉動來吸引上帝的注意。為此,他把床前的地毯掀開,跪在光禿禿的地板上。然後,他忽然想到,穿上睡衣太柔軟了,可能引起造物主的不快。於是,他乾脆脫去睡衣,赤裸著身子禱告。當他上床時,他凍得很久都睡不著。可是一經入睡,卻睡得那麼香。第二天,瑪麗·安打熱水上來時,才不得不把他搖醒。她邊拉窗簾,邊和他搭訕。可是他無心回答。他馬上記起,這就是日夜盼望出奇跡的那個早晨,心裡充滿著喜悅與感激之情。他第一個本能是伸手撫摸一下那隻現在已經完好無缺的腳,但又立即縮了回來,這樣做顯然是對上帝的仁慈的懷疑。他堅信自己的腳已經完好了。他終於拿定主意,用右腳趾碰了碰左腳,然後又伸手去摸。
瑪麗·安上餐室禱告了,他才一瘸一瘸地下樓吃早飯。
“今天早晨你怎麼不說話呀,菲利普。”不久,路易莎伯母說。
“他正在想著明天學校的豐盛的早餐哩。”牧師說。
菲利普常常答非所問,因此,總要惹伯父生氣。牧師說這是心不在焉的壞習慣。
“要是你祈求上帝做一件事,”菲利普說,“並且誠心相信這件事會發生,譬如說搬掉一座山,自己也有信心,結果事情卻沒有發生,這意味著什麼呢?”
“你這孩子真有意思,”路易莎伯母說,“兩三星期前你就問過搬掉大山的事。”
“這隻能意味著你沒有信心。”威廉伯父回答說。
菲利普同意這一解釋。要是上帝沒有治好他的腳,那是因為自己的心還不夠誠的緣故。但他看不出怎樣才能比先前更加心誠,也許他操之過急,沒有給上帝足夠的時間吧,他給上帝只有10天的時間呀!過了一二天,他又開始禱告了。這一回,他把日期定在復活節,那是耶穌光榮復活的日子。這一天,在上帝高興的時候,肯定會大發慈悲的,為了實現這一願望,他又採取了許多新措施:見到一輪新月或一匹斑馬他就為自己祝願;對天上的流星更留神。有一次放假回家,牧師家裡宰了一隻雞,他與路易莎伯母一道扯斷那根吉祥骨時,他又祝願了,每次都祝願自己的腳完好無缺。他無意識地求助於比以色列人信奉的上帝更古老的本種族信奉的諸神。他忙裡偷閒,一旦記起來,就一次又一次地向全能的上帝祈禱;翻來覆去總是那幾句話。看來,用同樣的話語向上帝請求是很重要的。可是不久,他又覺得對上帝的信心仍然不足,心裡終於產生了疑問。他把自己的親身體驗歸納出這樣一條普通規律:
“看來,誰也不會有真正足夠的信心的。”
這正如保姆過去常講的關於鹽的故事一樣:不管什麼鳥,只要把鹽撒在鳥尾巴上,你就可以把它捉住。有一次,他真的帶上一袋鹽到肯辛頓花園。可是,他無法挨近鳥兒,以便將鹽撒在鳥尾巴上。不到復活節,他就放棄了這一努力。他埋怨伯父騙了他。那段關於搬走大山的經文,無非說的是一回事,指的又是另一回事的無稽之談罷了。他認為伯父一直在耍弄他。
ⅩⅤ 菲利普13歲進入了特坎伯雷皇家公學。這所學校以自己的古老而自豪。它最初是一所修道院學校,諾曼人征服英國的公元1066年之前就創辦了。那兒,基礎課程由奧古斯廷修道士擔任;像同型別的許多學校一樣,修道院遭破壞後,這所學校又由亨利國王八世的官員重建,學校因此而得名。此後,它採取切合實際的辦學方針,滿足了肯特郡地方名流和專家們的子弟的教育需要。有一兩位學生走出這所學校的校門後己成了聞名的文人。他們起初是詩人——只有莎士比亞才能超過他們的天才,最終成為散文家,他們的人生觀對菲利普這一代仍起著深刻的影響;這學校也走出了一兩位著名的律師,但傑出的律師也不足為奇,因為社會上律師比比皆是,也湧現過一兩位知名的軍人。然而,自從它脫離修道院後的3個世紀中,主要是培養牧師、主教、教長、牧師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