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學校這兩天的悲慘遭遇;而明天一早醒來自己又會回到家裡了。
他一想到這兒眼淚也幹了。他太不幸了!不,這一切想必只是一場惡夢吧,母親還活著,埃瑪不久就會上樓睡覺的。他就這樣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可是第二天早晨他一醒來,聽到的仍是電鈴叮叮噹噹的聲音,首先映入眼簾的還是寢室的那幅綠門簾。
Ⅻ 隨著時光的流逝,菲利普的跛腳不再引人注目,它正如一個小孩的紅頭髮或長得過於肥胖那樣的不足為奇了。與此同時,他變得特別敏感,非不得已就不跑步。因為他知道一跑就瘸得更明顯了,於是便採取獨特的步行方式。他儘量站著不動,並把畸形腳藏在正常的腳的後面,免得引起別人注意,他還處處留神別人是否提及自己的破腳,他不能參加其他同學的遊戲,因此,對他們的生活顯得很陌生,只能站在一邊觀看他們的各種活動,在他看來,他和他們之間有一堵不可逾越的牆。有時,孩子們似乎認為他不會踢足球是自己的過錯,可是,他無法讓他們理解。他常常孤單一人,沒人理他。他過去很愛說話,逐漸也變得沉默了。他開始考慮自己的與眾不同之處。
宿舍裡最大的孩子辛格不喜歡他。就年齡而論,菲利普算是個子矮的了,他只好忍受一系列虐待。大約過了半學期的時候,學校風行一陣“筆尖”的遊戲熱。這是雙人遊戲,用筆尖在桌上或凳子上玩。玩的人用指甲把自己的筆尖向前推,以爬過對方的筆尖頭。對方躲閃著,一面設法使自己的筆尖越過你的筆尖背。誰成功了,誰就在大拇指的肉球上呵呵氣,然後使勁按這兩隻筆尖。如果拇指粘上來的兩隻筆尖不掉下去,那麼,這兩隻筆尖便都是你的了。孩子們全都熱衷於這種遊戲,對其他遊戲都不感興趣了。技術越熟練,他贏得的筆尖就越多。不久,沃森先生認定這是變相的賭博,就禁止這種遊戲,把孩子們現有的筆尖統統沒收。菲利普玩這種遊戲很拿手,也只能心情沉重,無可奈何地交出贏得的筆尖。然而他的手癢癢的,還想玩。幾天以後,在去足球場的路上,他進商店買了幾枚價值一便士的丁形筆尖,將它們放進褲兜裡,撫摸起來挺過癮的。不久,被辛格發現了。辛格也把筆尖交上去了,但私下留了一隻叫“大象”的特大筆尖,這一隻幾乎是戰無不勝的。他不能錯過把菲利普丁形的筆尖弄到手的機會。儘管菲利普懂得自己的小筆尖客觀上不利,但他生性愛冒險,也願意冒這個險。況且,他知道辛格是不允許自己拒絕的。他已經一星期沒有玩了,現在一玩起來,感到特別興奮。他一下子就輸了兩隻小筆尖。辛格樂呵呵的。可是第三次,“大象”不巧滑到旁邊去了,菲利普乘機把他的丁形筆尖推上了“大象”的背部。菲利普高興得手舞足蹈。就在這時,沃森先生走過來了。
“你們在幹什麼?”他問。
他看了看辛格,又看了看菲利普,可是誰也不吭聲。
“你們難道不知道我已經禁止這種愚蠢的遊戲嗎?”
菲利普的心怦怦直跳,他知道會有什麼後果,害怕得要命,但害怕中卻攙雜著某種喜悅。他不曾捱過老師的鞭子。當然,他得受點皮肉之苦,但以後卻可以此吹吹牛。
“到我書房來!”
校長轉身就走,他們並排跟在後面。辛格低聲對菲利普說:“咱們完了。”
沃森先生指著辛格命令道:“彎下身去!”
菲利普看到辛格每挨一鞭,身子就哆嗦一下,頓時臉色蒼白。辛格被揍了第三下時哭開了,接著又被抽了三下。
“好了,起來!”
辛格站了起來,淚水滿臉。菲利普往前站。沃森先生看了他一會兒。
“我不想抽你,你是新生,況且我不能揍一個瘸子。你們都給我滾,別再胡鬧了!”
他們回教室時,一群小朋友正在等他們,他們透過神秘途徑打聽到所發生的事。立即過來向辛格問這問那。辛格面對著他們,淚痕斑斑,臉因疼痛而漲得通紅,用手指著站在他身後的菲利普。
“因為他是瘸子就便宜了他。”他憤憤不平地說。
菲利普默默地站著,紅著臉,覺得他們都向他投來了輕蔑的目光。
“你捱了幾鞭?”一個孩子問辛格。
他不回答。他因為捱揍而憋了一肚子氣。
“以後別找我玩筆尖了,”他對菲利普說,“你老佔便宜,不用冒任何風險。”
“我沒找你。”
“還敢說沒有!”
他猛然飛起一腳,將菲利普絆倒。菲利普平常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