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混亂》(A Perfect Mess)一書。他們蒐集了大量證據,運用心理學、生物學和物理學的最新進展來說明為什麼混亂對你有好處。
首先,整潔帶來的好處抵不上它耗費的時間。保持桌面整潔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對檔案加以分類、貼上標籤後收起來,用的時候再取出來。這樣的話,一位習慣收拾得整整齊齊的工作人員比他那些習慣於胡亂堆放的同事平均要多花36%的時間。
作者認為,一個適度混亂的桌面其實有其合理性。每一堆東西都是一個符合直覺的有條理的系統:重要的東西一般都在最上面,不是迫切需要處理的東西會被堆到下面。收拾得太整齊還有一個壞處:竊賊找起來也更方便。
再者,混亂為偶發事件和意外創造了更多空間。亞歷山大?弗萊明就是因為特別不講究整潔才得以發現了青黴素。1928年夏天的一天,弗萊###情異常煩躁,幾天來的連續失敗加上熱得透不過氣來的天氣,使他什麼事也不想幹。他胡亂放下手中的實驗,準備去海濱避暑。實驗臺上的器皿就這麼雜亂無章地放在那裡。9月初,天氣漸漸涼下來,弗萊明回到了他離開多日的實驗室。一進門,他就習慣性地去觀察那些放假前放在工作臺上的盛有培養液的培養皿,他發現培養皿已經發黴長毛,而這種黴菌殺死了它周圍的葡萄球菌。在參觀一位同事一塵不染的實驗室時,他挖苦對方說:“這裡絕不會發黴。”無序和創造之間有密切的關聯,懲罰第一個就會犧牲第二個。美國那些指導如何保證整齊的人其實不是生產效率的促進者,而是罪人。
混亂還有別的作用。聽覺要依賴分子的隨機運動:當跟外界的聲音相互作用時,分子的運動會強大到足夠刺激內耳。電話機周圍的一點噪音能讓我們的耳朵過濾掉回聲。
家裡亂一點、髒一點不會使孩子生病,經常接觸清潔劑的噴霧才叫危險。另外,研究發現孩子接觸灰塵和過敏原少的話,長大後得過敏症的可能性更大。
作者列舉了案例,蒐集了很多軼事,然後把他們的觀念應用到了各個領域。比如零售行業:堆放大量貨物的商店要比那些整齊地擺放暢銷貨品的商店賣得多。再比如反恐戰爭:混亂是壞人最強大的力量。施瓦辛格從來不制定日程表,混亂卻為他帶來了成功。
他們區分了混亂的幾個型別:迷你型混亂(大範圍混亂中一些容器內的混亂,比如抽屜、冰箱);因為工作或心情導致的週期性的混亂;垂直型混亂(“一旦堆放起來就會顯得整潔的東西,比如CD、雜誌、信件和發票。地心引力是強力膠水”——但是書報雜誌的開本參差不齊是一個障礙);堆放型混亂(一堆塞在床底下、沙發下的東西,不太常用的東西會藏得很深,偶爾把它們翻出來會得到意外的欣喜)。
人們通常認為,混亂等同於懶惰、效率低下甚至是人品不佳。整潔的人就會高效、盡責、成功。美國人對此信奉不移,因而為了克服生活中的混亂,他們每年要花費數百萬美元購買關於培養好習慣的勵志書,或者去參加100美元1小時的組織諮詢課程,還會花費數十億美元購買盒子、箱子、書架和櫥櫃,用來整理東西。美國有個“職業整理人協會”(NAPO),該組織“致力於提請人們注意整齊有序和僱用一名職業整理人的好處”,整齊能讓你感到一些盡在自己的掌控之下。這本書指出,一定程度的混亂不一定是壞事,邋遢的人不必感到羞恥。
狗在書中貓在網上
《時代》專欄作家查爾斯?克勞薩默曾經這樣寫道:“在我看來,是狗在大約2萬年前召開了那次會議。那是一個大會,一個有各地代表參加的國際性會議。正是在那次會議上它們決定:人是前途遠大的物種,狗要與他們共命運。這個決定顯然未能在代表中一致透過,持反對意見的狼和野狗離開了會場,貓的反應更加消極。聽到這個訊息後,它們也召開了會議,痛斥狗屈服於人類強權的懦弱行徑。必須承認,貓幹得不壞。它們欺騙和誘惑人類餵養它們,結果既沒捱餓又保持了目中無人的派頭。老實巴交的狗簽署並發表了那項宣告,人狗之間良好的友誼就此開始了。”
愛狗的人寫的書也是層出不窮,古有英國女作家奧維達1872年寫的《佛蘭德斯的狗》,今有約翰?傑羅甘的《馬利與我》,這本書曾盤踞《紐約時報》非小說類暢銷書排行榜榜首位置17周,有讀者是躲在房間裡偷偷摸摸地看完這本書的,為了不讓家人看到自己泛紅的眼眶。
這本書的副標題“和世界上頭號搗蛋狗的幸福生活”不過是一個噱頭,作者在書中記錄的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