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我還是要求離婚。”我說。
丁建業皺著眉頭,“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你真是我見過的最自私最無恥的女人。丁惜才三歲,還要過兩個月,她才四歲。你是她的母親,你……你就……”他變得煩躁,急速地舔著他的嘴唇,“就為了一個女人,你就……她還是你的……”
“我知道。”我再次打斷了他。他以為我離婚完全是因為毓敏秀。
他煩躁地站起來,抱著丁惜來回地轉換左右手,“變態!真是變態!你真是不可救藥!不可救藥!你真是骯髒!”他又煩躁地抓了兩下頭髮,“離吧離吧,最好都給我滾得遠遠的。”說完大步離開了。由始至終,毓敏秀始終低著頭,沒有看我,沒有勸我,沒有挽留我,沒有說一句話。
我平靜地站起來,平靜地離開。周圍靜靜寂寂沒有人聲,遠處的某一個地方,仿似傳來一陣時輕時重地鞋跟敲擊地面的聲音——王玉桂走路特有的聲音。那個在年少青澀的年紀裡,小心翼翼塞給我兩件大號胸罩和生理褲說別叫人看見了、臉上卻羞澀地升起兩抹指甲蓋大小紅印的女人,她對我說過去的一切只是人生的一種經歷,不應該是負擔。那時候日子雖然也很彷徨,一樣不知所措,目標雖然模糊不清但卻還有足夠的勇氣和信念走下去。她曾經像海里的一座燈塔,指引我一條類似歸家的路。多少年過去了,那個女人,她已經雙鬢斑白垂垂老矣,佝僂了的身子,已經抱不起我三歲的女兒了。日子一去不復還了。
☆、第 61 章
人的記憶伊始大概是在兩歲到六週歲的時候,忘卻卻是每時每刻的,而小時候的記憶大多都是短暫的,很快就會忘記。記得我大概三歲的時候,就在繞過村在的那條河灣對面的公路上,我坐著等爸爸回家。有一個男人走上來和我說話,他穿著一件乾淨的白襯衣,有一雙非常修長的手。具體說了什麼,早已完全忘記了。後來記憶就變成了一片模糊的剪影,只記得在紅紅黃黃的光影下,夾雜著一片乾淨的白色。我因此對修長的手指特別敏感,特別容易有好感,就好像被那樣一雙手觸控都會異常溫柔和幸福。毓敏秀就有那樣一雙手。這,大概就是人小時候的記憶。
等到若干年後,丁惜長大成人,她對我的記憶也會只剩下一片恍惚的剪影。說是恍惚,是因為我們沒有什麼特別記憶深刻的事,我也沒有特別出彩的地方。她會斷斷續續地從別人嘴裡聽說,她的母親是一個歌仔戲演員,她個子小小的,瘦瘦的,不愛笑,除了在舞臺上臺下很少看到她笑,長得不難看(所以她不守婦道)。謠言也好,世情也罷,人們總是比較容易相信一個女人失婚是因為她不守婦道。她還會從一些老歌仔戲迷(如果那時戲班還在的話)口中聽說,曾經有幾齣戲轟動一時,也算我的成名作了。她可能會一面怨恨又一面期待著什麼,在一大堆廢舊報紙中翻找出那小的可憐的娛樂版條,再在那小的可憐的娛樂版條中找到那更小得可憐的歌仔戲明日之星報道。靜男靜賢可能會幫她。除此之外,她沒有其他辦法能直觀地看到我的面容了,因為就連結婚這件人生最重大的事情,我都沒有拍下一兩張照片作為留念。時間啊,真是無情。往事還歷歷在目,彷彿就在昨天,戲班所有人都笑著恭喜我新婚,毓敏秀握著我的手說很高興我成為她的妯娌,婚禮要大肆宴請,費用由她全包。那時候我還一心一意想著和她白頭到老,哪怕只是舞臺上的伉儷情深繾綣眷侶。可一轉眼,我們的女兒都各自長大了。
丁惜似乎感覺到我要離開,她變得愛哭了,不愛吃飯了,扎著的假髮辮被她搞歪了,靜男哄著她也不管用了。對於丁建業的勒令和責問,她置若罔聞,若是丁建業氣極了打她屁股,她更是扯開了嗓子大聲地哭喊。家裡面一片烏煙瘴氣。她似乎在以她的方式抗議我的離開,指責我的狠心,讓我親眼看到我加諸在她身上的叫做悲劇的遺傳病。她不停地哭鬧會惹來丁建業的煩厭,他還有兩個孩子(雖然我沒有親眼看見),他不會再那麼耐心和細心地對待她,她失去了母親,同時也失去了父愛。她還沒滿四歲,相比當年的我,還小得很多。可我又無比僥倖,她還不到四歲,等她長大成人,她不會記得我,也不會記得失去我的痛苦。由始至終,我都是虧欠她的,但毓敏秀會彌補了我的虧欠。她會溫柔地抱起她,哄她,像母親一樣疼愛她。靜男靜賢很乖,她們已經七歲,過完這個夏天就會升入國小二年級,到了足夠長時間長篇幅的記憶人生的年紀。關於那晚的爭吵王玉桂有無聽到我不得而知,毓敏秀也再沒提過。所有的一切,她隻字不提。
一九九三年九月,丁惜四歲生日的時候,我終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