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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和表達?一個耳光又是不是一段話的代替呢?如果打人也是一種辯論的方法,我是否也該預期對方將以拳腳回報?因為對話和辯論總是有來有往的。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閻教授總不願“正面響應”那些青年的理由(是沒有時間,還是他的響應被人覺得不夠正面?)。我只知道這是一個急躁而喧囂的時代,我們就像住在一個鬧騰騰的房子裡,每一個人都放大了喉嚨喊叫。為了讓他們聽到我說的話,我只好比他們還大聲。於是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別人到底在講什麼。

也許我們乖得太久了,不想再當個只能聽話的傻孩子,所以我們現在都有話要說。周遭如此喧譁,我必須用盡心思把文章的標題起得聳動一點,讓我發言的姿態張狂一點。也許我說得沒有什麼道理,但起碼我被人聽到了;也許別人沒聽懂我到底說的是什麼,可是說話的語調和姿態要比說出來的內容還重要;因為正是那些語調與姿態讓我被人看見。被人看見,所以我存在。於是每個讀者其實都是作家。在一篇一萬字的文章裡看見一句令我不滿的話,忘記剩下那部分吧,我要寫一篇兩萬字的回應來批判它。我為什麼要耐著性子看完那篇東西呢?我為什麼要深入甚至同情地理會它的真正含義呢?它只不過是我用來表達自己的機會和藉口罷了。

個性被壓抑夠了,因此“個性”二字是今天最高尚的品德。聽別人說話不算個性,讓別人聽見我說話才算是個性。所以這是每個人都要說話但卻沒有人想聽的年代。在這樣的年代裡,清談節目或許是不必要的,我想。

原題為“人人都是作家,但卻沒有一個讀者”,刊於《南方週末》200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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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報道

為什麼他們老是報道負面訊息

我不是記者,也從未在任何新聞媒體擔任過正式的編採工作,我只是一個在媒體上發表評論的人;但是每逢9月1日(香港和臺灣的記者節)和11月8日(內地的記者節);我都覺得這也是屬於我的節日。因為我很希望把自己也列入記者的行列,這是一個令人驕傲的行列;它應該是的,它本來是的。

2007年10月15日到22日,香港浸會大學辦了一個“普利策新聞獎得主工作坊”,請來幾位普利策獎得主與學生交流。其中一位是馬來西亞籍的華裔記者方鳳美,她剛憑在《華爾街日報》上一系列談北京奧運的報道得到了本年度的“國際報道獎”。她那些文章談到了不少“負面”問題,例如環境的汙染與趕建場館卻收不到工資的民工。於是有些內地學生就提出疑問了:身具華人血統,你會不會尷尬?更直接點就乾脆問她如此在外揭露中國的陰暗面,怕不怕破壞中國形象。

假如方鳳美不是華人,大概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還好方鳳美只是馬亞西亞華人,如果她生在中國,而且仍然持有中國護照,說不定這些問題還會變得更尖銳更鋒利。因為我們通常假設記者心中不可沒有祖國,她的調查她的報道都不應該損及國家的利益。可是什麼叫做國家的利益?誰又有權去界定一篇報道何時才算有損國家的利益呢?

當代最偉大的記者之一,阿米拉·哈絲(Amira Hass),是以色列《國土報》的專欄作家,長年住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等巴勒斯坦地區,報道當地人的生活面貌。她是個猶太人,父母都是納粹大屠殺的倖存者;但她卻和加沙的計程車司機與伊斯蘭教領袖交朋友。她是以色列人,平常身處約旦河西岸等地簡直是深入龍潭,不只要小心遊擊隊“誤傷”自己,更要躲避以軍無區別的槍彈攻擊。她是以色列國民,但當今世上沒有幾個比她對以色列更不客氣。她喜歡拿以色列和實施種族隔離政策時期的南非相比,指控以色列政府壓迫甚至屠殺巴勒斯坦人。很多以色列人因此視她為叛徒,稱她做“卡波”(Kapo,集中營裡協助納粹的“猶奸”)。以國法庭更曾判她罰款六萬美金,罪名是“詆譭以色列殖民”。最最糟糕的,是她竟然還用英文寫書,把巴勒斯坦人的苦難和以色列帶給他們的傷害公之於世。

正是阿米拉·哈絲這種人使我感到記者的尊嚴與光榮。她是一位真正的“無國界記者”,在普世的人道價值和政府與同胞的歡迎之間,她選擇了前者。然而,她又是一位最愛國的記者,因為她不能忍受自己的國家犯錯,不能忍受自己的祖國在軍事和經濟上是巨人但在道德上卻是個侏儒。看著自己的政府和國民走上一條錯誤的道路,於是奮起孤筆一士諤諤,欲挽狂瀾於既倒,這豈不就是新聞人的良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