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獲。其後諸州皆效之,自崇始也。
'14'由於荊州的巴人與氐人騷擾變亂,北魏任命鎮西大將軍李崇為荊州刺史。李崇是獻文帝拓跋弘舅父的兒子。李崇準備上任的時候,孝文帝敕令調集陝州與秦州兩地兵馬去護送他,李崇推辭說:“邊地的百姓有失和睦,本來是由怨恨當地刺史造成的。現在,我接受詔命去替代那裡的刺史,當地百姓自然會安定下來。我只需要一紙詔書就足夠了,不心麻煩陛下派兵保護,使當地百姓心懷恐懼。”北魏朝廷聽從了他的主張。於是,李崇輕裝率領數十人騎馬急奔到上洛,宣佈詔書,安慰勸導,當地的民戶與夷人都心悅誠服。李崇命令邊防據點將擄掠來的南齊百姓全部送還,因此南齊方面也將大約二百名俘虜送還北魏,兩國邊境軍民和睦相處,不再發生戰事。過了很長時間,李崇被改任為兗州刺史。以往,兗州境內經常出現搶劫的盜匪,李崇命令在每一個村莊都設定一座樓,樓內都懸掛著大鼓。在強盜出現的地方,要猛烈敲打大鼓,最初聽到鼓聲的鄰近村莊,以擊敲一下為訊號,聽到一下鼓聲的村莊就擊鼓兩下,聽到鼓聲兩下的村莊就擊鼓三下,不一會兒,鼓聲傳遍百里,各村莊都派人防守險要地帶。從此,只要強盜有所行動,沒有不被捉獲的。後來,各州都效法這一做法,就是由李崇首創的。
'15'辛未,以徵南將軍王僧虔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以尚書右僕射王奐為湘州刺史。
'15'辛未(二十日),南齊武帝任命徵南將軍王僧虔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任命尚書右僕射王奐為湘州刺史。
'16'宋故建平王景素主簿何昌、記室王及所舉秀才劉,前後上書陳景素德美,為之訟冤。冬,十月,辛丑,詔聽以士禮還葬舊塋。,之弟也。
'16'劉宋已故的建平王劉景素的主簿何昌寓和記室參軍王以及他舉薦的秀才劉,先後多次上書陳訴劉景素品德高尚,為他訟理冤屈。冬季,二月,辛丑(二十日),武帝頒詔准許他們以士人的禮儀將劉景素重新安葬在原來的墳墓中。劉是劉的弟弟。
'17'十一月,魏高祖將親祠七廟,命有司具儀法,依古制備牲牢、器服及樂章;自是四時常祀皆舉之。
'17'十一月,北魏孝文帝準備親自祭祀祖先七廟,命令有關部門備辦禮儀程式,依照古代的制度置辦祭祀用的牲畜、禮器、禮服以及樂章。從此,一年四季中通常的祭祀都按時進行了。
世祖武皇帝上之上永明元年(癸亥、483)
齊武帝永明元年(癸亥,公元483年)
'1'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大赦,改元。
'1'春季,正月,辛亥(初二),南齊武帝前往建康南郊祭天,宣佈大赦,更改年號為永明。
'2'詔以邊境寧晏,治民之官,普復田秩。
'2'南齊武帝頒詔:由於邊境安寧,應當普遍恢復各州縣官員的田地俸祿。
'3'以太尉豫章王嶷領太子太傅。嶷不參朝務,而常密獻謀畫,上多從之。
'3'南齊武帝任命太尉豫章王蕭嶷兼任太子太傅。蕭嶷不肯參與朝廷政務,卻經常暗中獻計獻策,武帝往往聽從他的主張。
'4'壬戌,立皇弟銳為南平王,鏗為宜都王,皇子子明為武昌王,子罕為南海王。
'4'壬戌(十三日,南齊武帝立皇弟蕭銳為南平王,蕭鏗為宜都王,皇子蕭子明為武昌王,蕭子罕為南海王。
'5'二月,辛巳,以徵虜將軍楊炅為沙州刺史、陰平王。
'5'二月,辛巳(初二),南齊武帝任命徵虜將軍楊炅為沙州刺史,封陰平王。'6'辛丑,以宕昌王梁彌機為河、涼二州刺史,鄧至王像舒為西涼刺史。
'6'辛丑(二十二日),南齊武帝任命宕昌王梁彌機為河、涼二州刺史,任命鄧至王像舒為西涼州刺史。
'7'宋未,以治民之官六年過久,,及以三年為斷,謂之小滿;而遷換去來,又不能依三年之制。三月,癸丑,詔,自今一以小滿為限。
'7'劉宋末年,因州郡縣官每任六年,時間太長,便改成三年一任,稱作“小滿”。然而,官吏升官改任,來來去去,還是不能夠依照三年一任的制度辦事。三月,癸丑(初四),南齊武帝頒詔說,從今以後,地方官員一概以三年一任為期限。
'8'有司以天文失度,請禳之。上曰:“應天以實不以文。我克已求治,思隆惠政;若災眚在我,禳之何益!”
'8'有關部門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