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117部分

賦的收支盈虧,大臣都無法知道,朝政的蛀蝕敗壞,沒有比這更為嚴重的了。請將全國的財賦搬出內庫,以便交還給主管部門管理。推算好宮中每年需用多少,悉數進上,決不敢有所缺少。能夠這樣,此後才能辦好朝政。”德宗當日頒下詔書:“一切財賦都交還左藏,完全採用原有的法式,每年在財賦數額內挑選出精良的布帛三五千匹,進獻到大盈內庫。”楊炎只用一席話便改變了皇上的主意,議事的人們都稱讚他。

'15'丙寅晦,日有食之。

'15'丙寅晦(三十日),出現日食。

'16'湖南賊帥王國良阻山為盜,上遣都官員外郎關播招撫之。辭行,上問以為政之要,對曰:“為政之本,必求有道賢人與之為理。”上曰:“朕比以下詔求賢,又遣使臣廣加搜訪,庶幾可以為理乎!”對曰:“下詔所求及使者所薦,惟得文詞幹進之士耳,安有有道賢人肯隨牒舉選乎!”上悅。

'16'湖南賦寇首領王國良依山為盜,德宗派遣都官員外郎關播前去招撫。辭行之際,德宗和關播詢問辦好政事的關鍵,關播回答道:“辦好政事的根本,在於陛下必須尋找有道賢人,並與他們一齊治理國家。”德宗說:“我近來已經頒下詔書,尋求賢才,還派出使者,多方面地蒐羅尋訪,這大概可以使國家政治修明了吧!”關播回答說:“下詔尋求和使者薦舉,只能得到一些憑著文詞追求仕祿的人物罷了,有道賢人哪裡會隨著一紙公文而被推舉、先拔出來呢!”德宗聞此大悅。

'17'崔甫有疾,上令輿與入中書,或休假在第,大事令中使諮決。

'17'崔甫身患疾病,德宗讓他坐著肩輿到中書省。有時,崔甫正在家中休假,發生了重大的事情,德宗便命中使到崔甫家中諮詢,然後做出決定。

德宗神武孝文皇帝一建中元年(庚申、780)

唐德宗建中元年(庚申,公元780年)

'1'春,正月,丁卯朔,改元。群臣上尊號曰聖神文武皇帝;赦天下。始用楊炎議,命黜陟使與觀察、刺史“約百姓丁產,定等級,改作兩稅法。比來新舊徵科色目,一切罷之;二稅外輒率一錢者,以枉法論。”

'1'春季,正月,丁卯朔(初一),更改年號。群臣為德宗進獻尊號,稱作聖神文武皇帝。大赦天下。德宗開始採用楊炎的建議,命令黜陟使和觀察使、刺史“估量百姓的人丁財產,定出等級,改變舊稅法,實行兩稅法。將近年來原有和新增的各項徵收名目一律取消。在兩稅以外,就是向百姓再收斂一個銅錢,便以違法論處。”

唐初,賦斂之法曰租、庸、調,有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玄宗之末,版籍浸壞,多非其實。及至德兵起,所在賦斂,迫趣取辦,無復常準。賦斂之司增數而莫相統攝,各隨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紀極。民富者丁多,率為官、為僧以免課役,而貧者丁多,無所伏匿,故上戶優而下戶勞。吏因緣蠶食,旬輸月送,不勝困弊,率皆逃徙為浮戶,其土著百無四五。至是,炎建議作兩稅法:先計州縣每歲所應費用及上供之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為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使與居者均,無僥利。居人之稅,秋、夏兩徵之。其租、庸、調雜徭悉省,皆總統於度支。上用其言,因赦令行之。

在唐朝的初期,徵收賦稅的辦法稱作租、庸、調,有田土便要交租,有人丁便要服庸,有戶口便要納調。在玄宗當政末期,戶籍逐漸遭到破壞,大多已經與實際不符。到了至德年間,戰事四起,到處徵收賦斂,逼迫催促,再也沒有一定的標準。徵收部門增加了,可是互相沒有隸屬關係而是各自隨意增加課稅,

巧立名目,新老名目相互重複,毫無限度。富足人家人丁多,大抵作官當僧人

得以免除賦役;而貧困人家人丁多,全無隱瞞逃避的去處,所以上等戶優遊而

下等戶勞瘁。徵稅的吏員又乘機侵吞,百姓十天輸賦一月送稅,經受不了如此

困窘,大抵都逃亡流徙成為浮戶,那些留下來的本地百姓,不足百分之四五。

至此,楊炎建議實行兩稅法:首先計算州縣每年所需費用和上交朝廷的數額,並

以此數額向百姓徵稅,透過對支出的估量來制定收入的數額。無論主戶、客戶,

都按現在的居地制訂簿冊;無論成丁、中男,都按貧富狀況劃為等級;流動經商

的人,在所居州縣納稅三十分之一,使他們與定居民戶一同納稅,